一、委托单位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西省发改委)。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咨询机构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课题内容
重点围绕如何推进我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
四、具体要求
1.课题申报以单位为主体,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鼓励跨单位、跨专业开展联合研究。
2.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具有副高(或相当于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持过省直部门对外公开招标及以上重大课题研究工作,近五年开展过相关课题研究。课题组负责人应为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3.研究必须紧扣课题内容,符合江西省情,把握时代特征。要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实地调研和资料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相结合,面上分析和重点分析相结合。所提出的政策建议应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
4.课题承担单位应按时提交研究成果,成果所有权属于江西省发改委,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出版。
五、时间安排
1.课题申请单位可登陆江西省发改委网站www.jxdpc.gov.cn,从《江西省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研究课题遴选公告》中下载《江西省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研究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申请单位根据自身研究优势选择课题,认真填写《申请书》,结合选题研究确定工作方案和研究大纲,并于2015年5月6日之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江西省发改委体改处(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单位名称)申报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课题”字样。
3.江西省发改委将组织对各单位申请进行评议,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并于2015年5月中旬在江西省发改委网站公布选聘结果。
六、进度要求
1.2015年5月下旬,江西省发改委与承担单位签订课题研究协议书。
2.2015年7月20日前,承担单位完成课题初步研究报告,提交江西省发改委。
3.江西省发改委对初步研究报告组织评议,提出修改完善意见。承担单位于2015年8月20日前完成正式研究报告,提交江西省发改委组织成果验收。承担单位根据验收意见修改完善研究报告并形成成果摘要,于2015年9月1日前提交江西省发改委。
4.课题研究期间,江西省发改委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汇报研究进展情况。
七、研究经费
江西省发改委给予课题一定数量的研究经费补助。
八、联系方式
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江西省政府大楼3楼)江西省发改委体改处
邮政编码:330046
联系人:聂伟庆
联系电话:0791-86263607,0791-86274773(传真)
电子邮箱:36157740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