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江西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地方政策 > > 内容

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4-24 14:26:09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新形势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总体目标,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尊重农业发展规律,强化改革创新、激励约束和政府监管,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产业发展布局,持续改善产地环境,保护利用农业资源,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把绿色发展导向贯穿农业发展全过程,全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农业发展新格局。
 

  二、发展目标

  全面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与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农业发展格局,力争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一)农业生态环境更加优化。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5%;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农膜回收率达到80%。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湿地面积不低于1365万亩,基本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5%,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6.5%。到2030年,化肥、农药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农业废弃物全面实现资源化利用。田园、草地、森林、湿地、水域生态系统进一步改善。

  (二)资源利用更加节约高效。到2020年,严守4391万亩耕地红线,农业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建设高标准农田达2825万亩,全省耕地质量平均比2015年提高0.5个等级,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1以上。到2030年,全省耕地质量水平和农业用水效率进一步提高。

  (三)绿色供给能力明显提升。到2020年,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2100万吨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持续稳定在98%以上,农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特色优势农产品比重明显提升,品牌农产品占比明显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到2030年,农产品供给更加优质安全,农业生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绿色生态农业发展机制

  1.统筹建设高标准农田。围绕稳粮、优供、增效目标,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统筹财政、发改、水利、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工作力量,整合各层次、各渠道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资金,建立统筹安排使用建设资金的长效机制,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集中力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0年,全省新增高标准农田1158万亩,即每年建设任务为290万亩。

  2.推进农业功能区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要求,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布局,优先选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进行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 划定。到2020年,全面完成我省2800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和700万亩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含水稻和油菜籽复种区600万亩)的划定任务,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基本完成“两区”建设任务,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两区”。

  3.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坚持生产优先、兼顾生态、种养结合的原则,将全省划分为重点发展区、适度发展区和保护发展区。重点发展区包括鄱阳湖平原主产区、赣抚平原主产区、吉泰盆地主产区、赣南丘陵盆地主产区等四个主要区域,在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综合产能的同时,保护好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适度发展区要立足资源环境禀赋,发挥优势、扬长避短,适度挖掘潜力、集约节约、有序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推进农业适度发展;保护发展区为全省重要的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生物多样性维护区和生态旅游区,要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干扰,不得损害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

  4.实施加快农业结构调整行动计划。以“绿色生态、高产高效、特色精品”为目标,以“扩面积、优结构、提质量、创机制、增效益”为路径,加快推动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科技化、机械化、品牌化发展,大力实施优质稻、蔬菜、果业、茶业、水产、草食畜、中药材、油茶、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九大产业发展工程。到2020年,培育产值超1000亿元的产业6个(稻米、蔬菜、果业、畜牧业、水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超100亿元的产业3个(茶叶、中药材、油茶)。

  5.建立绿色生态产品标准体系。突出绿色生态导向,健全农业标准体系,每年制定修订符合国家标准、具有地方(行业)特色的农业产品质量标准和农业技术规范30项,制定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配套的生产操作规程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出台我省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及可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立质量追溯平台,健全质量保障制度,力争2020年全省可追溯农产品企业达1600家以上。引导各地创建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示范场(企业、合作社)。推动“菜篮子”大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现代农业示范区整建制按标生产,力争2020年全省绿色有机种养面积达2000万亩,创建省级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县50个。建立健全“三品一标”申报主体及获证产品奖补政策。实施绿色生态品牌建设行动,引导企业创名牌企业、创名牌产品,推动地方政府结合本地特色农产品和优势产业创区域公用品牌。

  6.建立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机制。强化“永续利用、清洁生产、资源再生”的循环农业新理念,大力推广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技术、秸秆能源利用技术、耕作制度节能技术、农业主要投入品节约技术等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技术,促进种养循环、农牧结合、农林结合。调整优化种养业结构,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畜牧业,推进“过腹还田”、沼气发电和生物天然气应用。积极发展草地畜牧业,支持饲草料种植,开展粮改饲和种养结合型循环农业试点。支持整县(市、区)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推进畜禽生态循环养殖小区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光伏大棚蔬菜、草腐类食用菌、“农渔二用田”、猪沼果、林下经济等生态循环产业模式,推广水肥一体化、膜下滴灌、微喷灌、绿色植保防控等节水、节肥、节药技术。到2020年全省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粮食主产县基本实现区域内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到2030年全省基本实现农业废弃物趋零排放。

  7.建立农业绿色扶贫机制。完成禁养区内确需关停畜禽养殖场的关停、退养,支持贫困地区非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支持贫困县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提升畜禽标准化养殖水平,提高养殖效益,带动贫困户增收。支持贫困县实施农业化肥零增长行动和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行动,扩大“四控一减”提质增效试点规模,推进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创建。大力推广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的各种模式,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鼓励新型经营主体以多种形式吸纳贫困户加入生产经营,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确保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获得稳定收益,实现如期脱贫。

  (二)建立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机制

  1.健全农业投入品减量使用制度。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有机养分替代、新型肥料推广应用力度,通过推进测土配方施肥、调整施肥品种结构、改变传统施肥方式、有机肥替代部分化肥等综合措施应用。促进化肥减量增效集成技术得到大面积推广应用。推进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加大农药安全科学使用技术和现代高效植保机械推广应用力度,加快实施高剧毒农药替代计划。规范限量使用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兽用抗菌药物。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防止滥用、错用。依法规范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建立农业投入品电子追溯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违禁药物的行为。

  2.完善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制度。坚持疏堵结合、以用促禁,形成适合各地秸秆资源化利用的技术路线和管理制度,建立秸秆禁烧机制。推动农作物联合收获、粉碎、捡拾打捆、贮存运输全程机械化,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出台机械化稻草秸秆还田技术规程,建立机械收获秸秆留茬承诺制度。扶持发展秸秆饲料专业化生产企业,实施以食用菌栽培为重点的秸秆基料化利用工程。探索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路径,以生猪养殖密集区域为重点,推广第三方治理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到2020年每个畜禽生产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无害化集中处理场。建立健全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制定畜禽粪便、沼渣沼液还田利用技术规范和检测标准,制定有机肥生产标准。

  3.探索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推动建立农膜回收和集中处理体系。宣传推广强制性国家标准《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在大田作物、设施农业等推广加厚地膜应用,开展可降解地膜示范应用。研究有关扶持政策,鼓励农户使用符合标准农膜,支持农膜回收点建设以及以旧换新行为等,激发各方力量参与的积极性,鼓励对从事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企业生产加厚地膜、生物可降解地膜。建立以“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为主要模式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对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的企业予以扶持,逐步推行使用易于回收处理和再生利用的包装材料,鼓励使用大容量包装、水溶性包装,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回收追溯体系。

  4.完善农业资源环境管控制度。强化耕地、草地、渔业水域、湿地等用途管控,严控围湖造田、滥垦滥占草地等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资源环境的破坏。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措施。深入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工作,逐步建立以县为单位的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明确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分类推进重点地区资源保护和严重污染地区治理。大力开展领导干部生态资源环境离任审计制度,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对农业资源环境的管控责任。

  5.建立外源污染向农业转移联防机制。统筹协调农业、环保、水利、住建、公安、安监等部门,以农业主体功能区保护为重点,建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调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管理机构,强化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通过制定农田污染控制标准,建立监测体系,严格工业和城镇污染物处理和达标排放,依法禁止未经处理达标的工业和城镇污染物进入农田、养殖水域等农业区域。按照耕地土壤污染治理及效果评价标准,开展污染耕地分类治理。

  6.建立农业资源环境生态监测预警体系。探索建立江西农业生态环境质量预警机制,以主导产业和耕地为重点,进一步细化环境监测覆盖区域,实现监测点县级全覆盖。全省筛选出典型农业区域,合理选取指标,确定指标权重,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多点、定位、系统地监测农业生态环境指标的动态变化,构建农业环境质量预警关键指标动态监测数据库,建立农业环境风险预警体系与标准。健全农业环境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机制。积极探索农业环境容量评价工作,形成适合江西省各典型区的农业环境容量“最佳”技术体系。因地制宜建立示范基地,开展农业环境容量“最适”技术模式示范研究。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监督管理队伍建设,保障监督管理所需装备,提高监督管理能力。

  (三)构建农业资源保护利用和生态系统修复机制

  1.开展耕地休养生息试点。采取轮作换茬、冬种绿肥、减肥减药、冬耕晒垡、控污修复等方式进行耕地休养生息试点,到2020年,通过集成推广种地养地和综合治理相结合的生产技术模式,使试点区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5%以上,初步形成耕地质量稳步提升、土壤酸化明显减轻、不合理化肥和农药用量明显减少、农业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的新格局,逐步探索形成适合我省生产实际、可持续、可复制的耕地休养生息有效技术模式和工作机制,建立覆盖全面、科学规范、管理严格的耕地休养生息制度。

  2.建立节约高效的农业用水制度。推行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强化农业取水许可管理,严格控制地下水利用,加大地下水超采治理力度。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按照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原则,加快建立合理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和节水激励机制,切实保护农民合理用水权益,提高农民有偿用水意识和节水积极性。突出农艺节水和工程节水措施,推广水肥一体化及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灌溉等农业节水技术,健全基层节水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天然降水,积极有序发展雨养农业。全面开展灌区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充分发挥高效用水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

  3.健全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在普查的基础上,进行各类作物种质资源的系统调查,抢救性收集各类栽培作物的古老地方品种、种植年代久远的育成品种、重要作物的野生近缘植物及其他珍稀、濒危作物野生近缘植物的种质资源。加强重点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点)建设与管护。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开发工作。加强加拿大一枝黄花、福寿螺等外来入侵生物综合防控技术研究与推广,开展生物替代防治示范技术试点示范。坚持禁渔期制度,逐步在“五河”干流推行禁渔期制度,率先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实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程,加快水生生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力度,每年放流鱼苗2亿尾以上。开展珍稀水生野生动物驯养与利用许可专项检查执法,健全驯养与利用台账和数据库。探索江豚保护机制,开展鄱阳湖江豚监测,提升长江江豚救护和保护能力。因地制宜实施河湖水系自然连通,确定河道砂石禁采区、禁采期。

  4.构建农业生态系统。遵循生态系统整体性、生物多样性规律,合理确定种养规模,建设完善生物缓冲带、防护林网、灌溉渠系等基础设施,恢复田间生物群落和生态链,实现农业生态循环和稳定,大力恢复赣南脐橙产地生态系统和江河湖泊生态系统。大力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四区四型”(四区:生态种养区、精深加工区、商贸物流区和综合服务区,四型:绿色生态农业、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为一体的发展模式,根据核心园区实际,融入休闲、旅游、餐饮、民宿、科普、农耕文化等元素,打造要素集中、产业集聚、发展持续、环境美好的现代农业综合体,满足城市居民对生态旅游和乡村体验的消费需求,使生产、生活和生态融合互动发展,力争2020年全省创建200个现代农业综合体。

  5.创新草地保护制度。探索建立草地产权制度,规范草地经营权流转,逐步建立全民所有草地资源有偿使用和分级行使所有权制度。落实草地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推行草地划区轮牧,严格实施草畜平衡制度。完善草地监管制度,加强草地监理体系建设,强化草地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6.实行林业和湿地养护制度。建设覆盖全面、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农田防护林和村镇绿化林带。严格实施湿地分级管理制度,严格保护所有湿地,特别是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市县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省级湿地公园等重要湿地,开展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开展退化湿地恢复和修复,严格控制开发利用强度。加快构建退耕还林还草、退耕还湿、防沙治沙,以及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长效机制。探索鄱阳湖湿地国家公园管理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政策支持体系。落实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积极创新补贴方式方法,大力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联动统筹财政支持资金,构建农业结构调整九大产业稳定投入机制。统筹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规模养殖粪便有机肥转化、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工作。积极扶助减船上岸渔民就业创业培训教育,研究探索休渔禁渔补贴政策。完善耕地、草地、森林、湿地、水生生物等生态补偿政策,集中力量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继续探索建设占用耕地剥离耕作层土壤再利用试点,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实施天然林保护全覆盖政策,扩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退耕还湿试点范围。在全省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积极探索耕地重金属污染、农业高效节约用水、农业面源污染等突出问题治理的长效支持政策。推进特色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创新绿色生态农业保险品种。大力发展“财政惠农信贷通”等产品,推进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引导信贷政策向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农业项目倾斜。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绿色生态农业的发展。

  (二)构建支撑农业绿色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完善科技创新协同攻关机制,开展以农业绿色生产为重点的科技联合攻关。加快集成构建清洁生产、节水农业、农业面源污染控制、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等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技术体系,加强有机肥、生物农药、生态型饲料等农业生产投入品的研发与应用。大力推广水稻优质高产主推品种和粮油绿色高效主推技术,着力打造一批主要农作物高产创建示范田、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园。围绕农业绿色发展,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每年规范化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万人。创新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养工作,到2020年培养2000名左右扎根农村、献身农业、服务农民的新型农业技术人才。健全生态管护员制度,在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因地制宜增加护林员、草管员等公益岗位。

  (三)健全绿色生态农业地方法规。加大《江西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力度,研究制定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农业生态补偿制度等相关配套政策制度,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依法打击破坏农业资源环境的违法行为。推动江西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江西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等地方立法,开展农业节约用水立法研究工作。

  (四)实施农业绿色发展全民行动。大力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工艺技术和设备应用,引领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主动开展技术改造,改善经营管理,推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生物农药和物理防治、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和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水生生物保护,以及投入品绿色生产、种养结合、加工流通绿色循环、营销包装低耗低碳等。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从国民教育、新闻宣传、科学普及、思想文化等方面入手,持续开展“光盘行动”,推动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抵制奢侈、低碳循环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将农业绿色发展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和领导干部生态资源环境离任审计重要内容。各地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和具体要求,建立农业绿色发展推进机制。省农业厅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和全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完善全省农业绿色发展评价指标;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出台考核细则,对全省农业绿色发展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对农业绿色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落实不力的进行问责。

上一篇:江西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实施细则
下一篇: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措施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