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会风会纪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体现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全省政府系统一定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站在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的高度,充分认识严肃会风会纪的极端重要性,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按规定参加各级、各类会议,保持良好的会风会纪,确保政府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二、不折不扣落实会议要求
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派员参加会议并及时上报名单。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不得擅自派其他同志参加。主要负责同志因在国外省外出差、参加全国性会议、陪同国家部委领导调研等原因不能参加的,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以书面形式报省政府办公厅,经批准方可委派其他同志参加。
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着装、布置会场。与会人员应提前进入会场,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不得以临时有事或交通拥堵作为迟到理由,确需提前离会的须事先向会议主持人报告并征得同意。自觉维护会场秩序,按要求签到,关闭手机或保持手机静音,不得在会场内接打电话、玩手机、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打瞌睡,不得长时间滞留会场外或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
会议发言要紧扣主题,言简意赅,说实话、说短话、说管用的话,提倡脱稿,不要超时。对讨论的议题,与会人员应在会前认真准备,在会上陈述明确意见,不得以不了解情况、回去再研究等为由含糊其辞,凡已反馈意见或经过协商的不得临场任意发挥。会议讨论研究的问题,凡属尚未决定或不能对外公开的,不得擅自引用或对外扩散。注明“会后收回”的会议材料应及时交回,不得带离会场。
三、加强提醒、督促、检查
各市、县(区)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办公室(厅)要切实履行职责,在会前及时提醒与会人员,在会场落实常态化措施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会议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不出现纰漏。省政府办公厅将对每次会议的会风会纪情况进行记录并定期通报。对落实会议要求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将约谈相关省政府部门办公室主任和相关地方政府秘书长、办公室(厅)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