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西省教育厅了解到,为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江西省近日出台政策,规定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政府补贴制度,明确民办学校通过与公办学校平等竞争获得的项目,应享受同样的资助政策。
江西省规定,各级政府应制定向民办学校购买就读学位、课程教材、科研成果、职业培训、政策咨询等教育服务的具体政策措施。各地可因地制宜开展地段内学生就近入读民办中小学与幼儿园的购买就读学位工作。
同时,各级政府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民办教育发展基金,支持成立相应的基金会,组织开展各类有利于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的活动;探索建立教育发展投资公司,搭建教育投资运作平台,通过合理运用部分财政性资金、设立投资基金、盘活存量资产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教育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