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展基础
1.1 发展现状
江西水资源丰沛,全省多年平均降水量1638毫米,丰富的水资源为江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水旱灾害多发,为兴水利除水害,经过历年的建设,全省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防洪、治涝、灌溉、供水、发电、水土保持等水利工程体系。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建成水利工程160余万处,其中:堤防1.3万公里,保护人口1832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的40%;各类水库1.08万座,总库容306亿立方米;水电站3846座,规模以上水闸1.1万座,泵站2万座,机电井155万眼;城乡集中供水工程2.9万处,覆盖城乡人口3286万人;大型灌区19处,中型灌区296处,全省总灌溉面积3142万亩,除涝面积607万亩;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6万平方公里。
在防洪减灾方面,全省基本构建了以堤防为主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近年来,随着鄱阳湖二期防洪工程、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等的实施,5万亩以上重点堤防和城市堤防基本上可抗御设计标准洪水,越来越多的县城、乡镇和1-5万亩堤防防洪能力正在逐步达到规划标准。据初步统计,遇设计标准内洪水,全省约有1250万人防洪安全可得到有效保障,约占堤防保护总人口的68%。
在供水保障方面,随着峡江、山口岩、伦潭等大型水库及一批中小型水源工程的加固改造和建设,水资源时空配置能力有效提高。随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乡镇和农村集中供水受益人口达到2590万人,自来水供水人口达到2299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7%。随着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的实施,耕地灌溉面积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66 %。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江西水生态自然本底较好,总体上处于良好状态。水质等水生态环境监测指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监测评价的6241公里河段水质在Ⅲ类水以上的河段占92.9%,省划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8.1%,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污染水体、挤占河湖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环境问题不容忽视。
1.2 “十二五”水利发展成就
“十二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有力领导下,我省强力推进中央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保障国家水安全、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等一系列决策部署,水利工作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策应长江经济带建设、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昌九一体化、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等重大发展战略,持续大规模推进水利建设,我省水利改革发展取得了重大进展,治水兴水进入一个新的阶段。5年来,全省水利投资规模再创新高,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提速,水利管理进一步强化,水利改革全面推进,较好完成了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为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促进江西绿色崛起做出了较大贡献。
(一)防汛抗旱减灾取得重大胜利。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防强台,超前部署、科学防控、有效应对,最大限度减轻洪涝旱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成功应对了2011年春夏连旱、旱涝急转的严重灾情,有效抗御了2012年历史降雨最多、五河117站次发生超警戒洪水和台风“海葵”对我省影响持续时间长的严峻考验,最大程度减轻了2013年秋季大范围严重干旱对粮食生产和居民饮水等的影响,成功抗击了2014年德安县超历史特大暴雨,2015年梅川江超50年一遇特大洪水、11-12月超历史记录降雨而引发的历史罕见冬汛等自然灾害,最大程度减轻了灾害损失,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
(二)重大水利工程加快实施。国务院确定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工程建设进展加快,基本完成鄱阳湖区二期防洪工程第六个单项,建成峡江水利枢纽,开工建设浯溪口水利枢纽。鄱阳湖和五河治理加快实施,完成鄱阳湖区二期防洪工程第五个单项、47座重点圩堤应急防渗加固、五河重点段防洪应急整治工程;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建设进展加快,累计治理河道总长度475公里,大江大河大湖控制洪水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基本建成伦潭水利枢纽和山口岩水利枢纽2座大型水库,开工建设寒山、太湖2座中型水库,流域和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不断完善,结合小型水库及其它水源工程建设,“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增供水能力约36亿立方米。
(三)民生水利发展成效显著。以农村饮水安全、防洪突出薄弱环节治理、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全面实施惠及民生的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促进城乡水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利为保障全省民生改善做出了重要贡献。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全面完成,解决了1180万农村居民和228万农村学校师生的不安全饮水问题,同时编制实施了《江西省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依托省水投集团公司等投资平台和社会资本,在全省38个县(市、区)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试点示范工作,不断提高农村自来水标准。如期完成7297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实施了396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启动了34个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和8个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试点建设,基本建成94个县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实施了9座大型灌区、32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和6座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开展四批104县次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和一批20个小农水项目县建设,在全国率先实现小农水重点县全省覆盖,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00多万亩。建成22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16个小水电代燃料项目(代燃料人口12万人),完成485座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新增农村水电装机62万千瓦。
(四)水资源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入落实,基本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纳入省对市、县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用水总量得到严格控制,全省年用水总量严格控制在国家下达的 “红线”内,取得了以用水总量1%的年均增量支撑了经济社会10%的年均经济发展的巨大成就;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管理进一步规范,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加快推进,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力度逐步提高,计划用水管理逐步推行。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快推进,萍乡、南昌、景德镇3市被授予“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称号,东乡县、湘东区等10个省级试点被授予“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称号;创建一批公共机构节水型机关单位,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加快推进,节水器具逐步推广,节水宣传广泛开展,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2010年的132立方米下降至88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49左右。水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强化,完成全省江河湖泊地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开展水功能区确界立牌,全省446个省划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覆盖率97.3%,2015年水质达标率为88.1%(全因子评价,下同),其中,178个国家级重要水功能区监测全覆盖,2015年水质达标率为87.6%;入河排污口监管力度加强,印发实施《江西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及时、准确发布水资源公报、管理年报和质量月报等水资源信息。开展了水功能区、省市界河、饮用水源地与重点用水户为主体的“百大哨口”监测项目,基本完成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江西省项目,开展省级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
(五)着力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全力推进城乡水生态文明建设步伐,稳步开展南昌、新余、萍乡三个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成功申报并实施南昌市幸福水系综合整治国家河湖水系连通项目;率先开展省级水生态文明县、乡(镇)和村试点建设与自主创建,确定会昌、莲花、共青城3个试点县,48个试点乡(镇)和258个试点村,通过自主创建命名水生态文明乡(镇)17个、水生态文明村96个;率先组织开展省级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水生态文明建设管理和评价办法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加快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突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新增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面积1万平方公里;赣州列为国家水土保持改革试验区,2014年兴国县荣获“第八届中华宝钢环境奖”,兴国、修水被评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县”。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积极推进南昌、九江、赣州、景德镇、萍乡等5市国家级重要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印发实施《江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积极推进城市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加强与环保、住建等相关部门协作,合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全省10819座水库中有9460座水库全面退出承包养殖,水质达到 Ⅲ类水标准,比整治前增加4947座,水质达标率为87.4%,比整治前增加45.7%,其中,饮用水水源区622座水库水质全部达到Ⅲ类水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如期完成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新增17个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和17个省级水利风景区,全省国家级水利风景区达到36个,省级水利风景区达到17个,水利服务绿色生态江西建设成效显著,为促进绿色崛起做出了较大贡献。
(六)水利行业管理能力显著提升。水文监测、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水资源监控、水土保持监测、水行政执法设施等管理基础设施得到加强,水利现代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水利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全面建成鄱阳湖模型试验研究基地、鄱阳湖水文生态监测研究基地、江西水土保持科研创新基地"三大基地",水利部鄱阳湖水资源水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实质性运转;19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项水利部公益性科研专项、3项水利部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2项水利部“948”项目获批实施,省水利厅每年有近40项科研项目立项实施、10余项科技成果得到推广转化与应用,荣获大禹奖、省科技进步奖等省级以上奖励13项。水利规划体系不断完善,圆满完成了第一次水利普查,基本完成了鄱阳湖、五河及其支流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编制了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赣抚尾闾综合整治规划等一大批水利规划。恢复或建立乡镇水务站1474个,全部覆盖有水利建设任务的乡镇;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设置江西水利职业学院,年培训基层水利人员3000人次以上,连续四年开展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三定向”培养,“十二五”共培养招录886人,放宽基层招录标准,提高人才素质,壮大人才队伍。
(七)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积极进展。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意见》。加大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注重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河湖管理、水资源管理、水权水价、工程建管体制改革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积极推进“河长制”,出台了《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靖安县、星子县列为全国第一批河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县。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基层水资源管理能力进一步强化,各设区市和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均有专门机构承担水资源管理职能,并配备了专职人员;8个设区市设立水资源科,60多个县(市、区)成立水资源股,萍乡市、上饶市和新干县、永修县等成立了市、县级水资源管理中心(办公室)。《江西省水权试点方案》获批,启动了新干县、高安市、东乡县3个水资源确权登记试点;签订萍乡市山口岩水库水权交易协议,我省向探索水资源市场化配置迈出了重要一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取得新进展,安义县、高安市、宁都县三个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国家试点通过验收,为促进农业节水、保障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和在全省范围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供了良好示范。省水利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全面铺开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在开展新干县国家试点、高安县等10个省级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峡江水利枢纽库区防护工程运行管理及维修养护管养分离试点基本完成。通过信贷、发行债券和期票、盘活水利沉淀资产、优化置换水利相关资产资源、参与保险债权等,以水利优势换取资金优势,不断优化水利投融资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
(八)依法治水管水得到加强。水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制定了《江西省法治水利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完成或修订完成《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江西省农田水利条例》《江西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江西省水文管理办法》《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5件地方性法规、规章;完成了《江西省水资源条例》修订主要工作,开展了《江西省小水电管理办法》等立法工作。强化水行政执法,开展水事矛盾纠纷和省际水事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鄱阳湖非法围湖专项整治,查处共产主义水库等非法侵占河湖水域行为,加大非法采砂治理力度。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共取消调整审批事项26项,水行政审批事项减少至19项,全力做好“三单一网”工作。
(九)水利投资规模再创新高。在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10号文件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支持下,中央和省级大幅度增加水利投入,市县级配套水利投资不断加大,投资来源不断拓宽,投资结构不断优化,有效保障了“十二五”各项规划任务的顺利实施。“十二五”全省共落实水利投资888亿元,年均投资178亿元,是“十一五”年均投资的3.1倍。从投资来源看,中央财政资金394亿元、省市县地方财政资金351亿元、金融贷款和社会投入143亿元,分别占44%、40%和16%。从投资方向看,防洪、水资源、农村水利、水保生态、其它专项投入分别占43%、24%、27%、2%和4%。水利投资向民生和贫困地区等重点领域倾斜,用于民生水利建设比重约占59%。
总体上看,经过“十二五”时期水利改革发展,全省水利基础设施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有效扭转,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河湖水生态环境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对水利的重视程度和推动力度高涨,全社会节水洁水的意识明显增强,为“十三五”水利发展再上台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3 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二五”时期全省水利改革发展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是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还存在防洪减灾体系仍不完善、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还不健全、水生态安全风险日益加大、水利管理改革深层次问题尚待破解等问题。
一是防洪减灾体系仍不完善。
水库调控江河洪水的能力不足。流域控制性枢纽工程调控江河洪水的能力不足,五大河干流建成修河柘林水库、抚河廖坊水库和赣江万安水库(正常蓄水位还未达到设计值100米)、峡江水库等4座控制性枢纽工程以及饶河在建的浯溪口水利枢纽;全省现有1.08万座水库中仅有5332座水库设有防洪库容,防洪总库容69.1亿立方米,约占全省多年平均地表径流量的4.5%,水库调控江河洪水的能力不足,流域梯级水库群综合调度有待加强。此外,“十二五”规划外一批新出险水库亟待加固。
堤防工程设施有待完善。长江干流崩岸有加剧的趋势,威胁沿江堤防及防洪安全;长江干堤湖口、彭泽段现状4-5级等级偏低,太泊湖堤等长江支堤尚未进行过系统的除险加固建设,与九江沿江开放开发要求不相适应。鄱阳湖及五河等防洪态势依然严峻,尤其是全省1-5万亩圩堤及农村千亩圩堤明显薄弱,5万亩以上部分重点圩堤也亟须根据新出现的险情并结合防汛抢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加固整治和标准化建设;城市防洪能力与城市群发展还不相适应,部分新建城区还未形成防洪封闭圈。全省1.3万公里堤防达标率仅29%左右,全省堤防保护人口仍有约580万人防洪安全还未得到有效保障。
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尚未全面开展;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建设进展滞后;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的138座病险水闸还有一半以上没有实施;农村涝区缺乏系统治理,中小型泵站尚待全面更新改造;城市建设侵占河湖水域现象严重,城市排涝能力不足,内涝问题突出;防灾减灾应急管理能力有待加强。
二是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还不健全。
现状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低,水资源调蓄能力不足。2015年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量258亿立方米,约占全省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565亿立方米的16.5%,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较低;全省现有水库总库容仅306亿立方米,有效库容约160亿立方米,仅占地表水径流总量的10%左右,水库调蓄能力不足,一些水库供水、灌溉相互争水矛盾突出。水源工程建设力度需继续加大,亟须补充建设一批大、中、小型水源工程。
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有待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生态环境风险日益加大和极端气候频繁出现,工程型缺水和水质型缺水等区域性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凸显,东乡、德兴等城市缺水问题突出,受赣江、鄱阳湖枯水位降低和枯水季节提前的影响,都昌、星子、共青城等沿湖多座县城枯水期取水困难,城乡供水矛盾日趋尖锐;受乐安河流域重金属污染影响,乐平市不得不从共产主义水库取水;全省县级以上城市供水水源单一、取水口集中,除萍乡市外,基本上未建成应急备用水源供水设施,供水安全缺乏有效保障。现有农村供水工程大多建设标准不高,规模偏小,水处理设施缺乏,水源及供水水质问题突出,部分工程老化坏损,影响工程正常运行,农村饮水工程亟待巩固提升。
农田灌溉设施仍待完善。大型灌区骨干工程改造已近尾声,但投入与实际需求仍有差距;重点中型灌区改造进展缓慢,一般中型灌区尚未进行过系统的改造;并需要结合当地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灌区建设。全省仍有约34%耕地面积得不到有效灌溉,现状灌溉水利用系数仅为0.49,节约用水水平和用水效率有待提高。
三是水生态安全风险日益加大。
虽然目前江西水生态环境总体处于良好状态,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及极端气候变化等引起的水生态环境风险日趋加大,保障江西绿色崛起仍面临着严峻挑战。
河湖调节和自我修复能力下降。鄱阳湖调节功能衰退,保持“一湖清水”面临严峻挑战。鄱阳湖是我国最大的淡水湖,流域地表水资源量占长江流域水资源总量的比重超过15%,受三峡蓄水、极端气候等影响,鄱阳湖及五河尾闾枯水位降低,枯水季节提前,枯水期延长,枯水期水资源、水生态环境恶化,湿地生态退化,水质恶化,生物多样性下降,部分地区血吸虫病出现上升趋势,鄱阳湖枯水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不足已成为制约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瓶颈,需要调控鄱阳湖合理的枯水位。
城市河湖水环境变差,城镇建设进程中无序开发、侵占河湖水域现象突出,水系连通受阻,河湖湿地萎缩甚至消失,水生态、水环境遭到破坏,排污管理不到位,水质日益变差,甚至出现黑臭水。农村河塘淤塞,随意排污、倾倒垃圾现象普遍,农业面源污染加剧,农村水环境问题突出。
此外,水源地保护与达标建设总体滞后;全省现有水土流失面积2.66万平方公里,约占土地总面积的16%,水土流失治理任务艰巨。
四是水利管理改革深层次问题尚待破解。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随着经济结构深入调整和社会持续转型,水利管理体制机制仍存在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协调、不相适应的问题。
水务体制改革滞后,全省仅1/3市县实现了水务一体化管理,“多龙管水”依然存在;水资源要素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尚未形成,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有待于进一步深入落实。水文水资源管理手段还不完善,水文站网不能满足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水资源计量、监测预警、信息化管理等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亟待加强。水权水市场、水价市场化形成机制还未建立,市场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有效配置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
有效保护河湖水生态环境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尚不健全。河湖水域及岸线利用保护、排污等管理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建立部门间协调、高效的管理体制机制,从流域整体统筹推进河湖管理与保护;河湖动态监控、执法管理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建设“重大轻小”、工程“重建轻管”问题依然存在。城乡水利公共服务能力与水平差异明显,农村地区防洪、饮水问题突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尤其是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主体、管理人员、管理经费不落实,工程运行监测设施缺失,巡查监测管理技术手段落后等,水利工程维养管护亟待加强。
水利投入尤其是地方配套仍显不足,投资渠道单一,影响水利快速发展,水利投融资模式尚需完善,市场化水利投资机制亟待建立,以进一步激发社会投资水利的活力。
1.4 “十三五”水利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全党全社会加快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实现省委“十六字方针”的关键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水利改革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
一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如期实现江西五年决战同步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树立新的发展理念,对提高水利保障能力、提供更加优质均衡的水利公共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阐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确立了“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十六字发展方针,省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作出了我省仍处于“迈向全面小康的决战期、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区域开放融合的深化期、生态文明建设的提升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法治江西建设的推进期”六期融合的准确判断,新的发展形势对我省水利改革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实现“发展升级”,江西对接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加快推进昌九一体化发展、苏区振兴步伐等区域发展战略,要求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更加精准有力的发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拉动作用及对区域协同发展的先行引导作用,全面提升水利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实现“小康提速”,促进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让全省人民共同迈入小康社会,需要着力解决好水利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加快推进水利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绿色崛起”,把我省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不断开创“绿、富、美”并进的新局面,要求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人水和谐理念,加快转变用水方式,着力缓解水资源水环境约束趋紧的矛盾,在推进水利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方面迈出新的步伐。
二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一系列决策部署,全社会治水兴水、加快水利发展的热潮高涨,水利改革发展面临难得的机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利,研究制定了国家水安全战略,明确了新时期“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水利工作方针,作出了加快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意见》等政策文件,特别是省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提出基本建成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深化改革、依法治省等重要任务,并对我省“十三五”水利发展作出了重要部署,提出围绕防灾减灾、改善民生、促进发展,不断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保障防洪安全、保障供水安全、保障水生态安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政策部署为我省“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同时,各地大规模兴修水利,全社会对水利高度关注,公众节水洁水意识不断增强,为水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是面对新常态对水利改革发展的新要求,虽然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了一系列有利于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但面对内外部环境,我省“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仍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在外部环境上,全球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加剧导致极端、突发水事件影响风险加大,如“十二五”时期我省先后出现了2011年春夏连旱、旱涝急转和2015年历史罕见冬汛等极端自然灾害,未来洪涝旱灾害和水资源基础条件可能朝着不利的方向演进;由于三峡蓄水、极端气候等外部环境的变化,近年来鄱阳湖及五河尾闾枯水位持续走低,自我调节功能退化,枯水期水资源、水生态环境恶化,保持鄱阳湖“一湖清水”面临严峻挑战。在内部环境上,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实现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需要水利在改善民生和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安全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但是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现状还存在着不少差距,防洪减灾体系仍不完善、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还不健全、水生态安全风险日益加大、水利管理改革深层次问题尚待破解等新老水问题相互交织,我省又属革命老区,受自身发展条件限制,使我省“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面临着不少困难。
总体来看,今后五年,我省水利仍处于补短板、破瓶颈、增后劲、上水平、促发展、惠民生的发展阶段,是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全面深化水利改革、有效破解新老水问题、构建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时期。水利发展改革须立足省情水情,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牢牢把握机遇,服务国计民生和发展需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不断开拓水利发展的新境界,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管理、改革滞后的局面,着力构建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的水利保障体系。
2、总体思路
2.1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循“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战略目标,积极转变治水管水理念,高举生态文明大旗,以水生态文明建设统领江西水利改革发展,统筹建设、管理和改革“三驾马车”,全面推进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安全、保障能力“三安全一保障”水利体系建设,不断强化水利管理和深化水利改革,推进依法治水管水,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江西特色、水利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全面服务江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2.2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持续改善民生。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水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防洪、饮水等问题,支持贫困地区水利改革发展,推动水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水利发展成果。
——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生产全过程;坚持把水资源承载能力作为刚性约束,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定产、以水定城,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
——坚持系统治理,促进协调发展。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统筹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协调水量水质共管、水体水域兼顾、防洪抗旱除涝并重、开源节流保护并举、建设管理改革齐抓、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结合,促进流域区域、城市农村水利协调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推进两手发力。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破解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释放改革红利,增强水利发展的内生动力;划清政府和市场在涉水事务中的边界,在水利投入、建设、运行、管理各环节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使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做好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
——加强衔接协调,形成攻坚合力。加强与国家“十三五”规划、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等国家有关规划的衔接,加强与全省“十三五”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等省内有关规划的衔接。各部门形成合力,处理好岸上与岸下、源头与河湖的关系,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系统性、指导性和可实施性。
——坚持依法治水,促进科技兴水。坚持依法治水管水,有效协调涉水利益,依法规范水事行为,不断提高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坚持科技贯穿于水利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的全过程,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应用,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水和科技兴水。
2.3 发展目标
到2020年,治水管水理念根本转变,通过加快建设、强化管理、深化改革,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防洪安全体系、供水安全体系、水生态安全体系、水利科学发展保障体系“三安全一保障”水利保障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和保障。
(1)防洪安全建设目标
防洪减灾综合体系进一步完善。长江、鄱阳湖和五河干支流重点堤防及城市堤防达到规划防洪标准,万亩以上堤防基本达到规划防洪标准;康山等国家重点蓄滞洪区能够正常运用;中小河流重点段基本达到防御10-20年一遇洪水标准;山洪灾害综合防治体系进一步完善,防御能力显著提高;基本消除新出险的病险水库、大中型病险水闸安全隐患;重点低洼易涝地区和粮食主产区排涝能力逐步提高;水旱灾害损失水平进一步下降。
(2)供水安全建设目标
供水安全基本得到保障。全省新增供水能力20亿立方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力争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新增及恢复农田有效灌溉面积300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0万亩左右;水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60亿立方米(平水年)以内,万元GDP用水量较2015年降低28%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降低33%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1以上。
(3)水生态安全建设目标
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文明水平进一步提高。国家级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稳定在91%以上,保持鄱阳湖“一湖清水”下泄;南昌、九江等重点城市水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农村水环境逐步得到治理与修复,重要河湖水生态功能逐步恢复;全省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200平方公里,新增农村水电装机14万千瓦。
(4)保障能力建设目标
水利现代化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显著增强,有力保障水利“三个安全”发展目标的实现。防汛抗旱和水资源监测等基础设施进一步充实完善,规模以上灌区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城镇和工业用水计量率较大提高,防汛抗旱、水资源综合调度和应急管理能力显著提升;水利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水利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结构不断优化、素质不断提高,基层水利单位管理能力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
(5)水利改革和管理目标
围绕水安全保障,构建有利于增强水利保障能力、提升水利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完善的水利制度体系,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重要进展。水权、水价、水市场改革取得积极进展,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形成,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入落实,河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依法治水不断巩固强化。
2.4 总体布局
按照国家长江经济带建设、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等区域发展战略对水利发展的总体要求,针对江西“五河一湖”流域和区域实际,建设赣江新区、打造南昌核心增长极、构建九江沿江开发带和推进昌九一体化等发展部署,以永保鄱阳湖“一湖清水”为核心,以“生态江西、绿色崛起”为指引,对接主体功能区规划,按照赣北、赣东北、赣西、赣中南四个片区,因地制宜地布局规划区域重点水利工程,促进流域区域协调发展。
赣北地区涉及南昌、九江两市,是全省经济发展的中心,省委省政府正大力推进“昌九一体化”发展战略,打造国家级赣江新区。赣北地区以长江防洪整治、鄱阳湖综合治理和保障赣江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主要任务。区域内防洪形势仍然严峻,水生态环境保护任务重,应重点着眼于防洪形势、水资源条件与江湖关系的新变化、新要求,以确保江湖安澜、完善水资源配置格局、妥善处理好江湖关系为主线,以鄱阳湖水利枢纽为龙头,加强河湖水环境整治、防洪除涝、城乡自来水、水利血防等工程建设,构建“五河一湖”水生态绿色廊道,为区域经济发展乃至长江中下游生态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水利保障。
赣东北地区涉及上饶、景德镇、鹰潭,战略定位是中部地区重要的产业转移承接示范区、沿海地区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全国著名的文化生态旅游地,着力构建开放合作区域新格局。赣东北地区以信江、饶河及其支流治理为主线,重点加强中小河流治理、供水工程建设、农田灌溉建设、乡村水环境整治,加强山丘区水源涵养,维持优美水生态环境,转化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增强区域发展能力,促进以上饶、鹰潭为中心的信江河谷城镇群经济发展。
赣西地区涉及新余、宜春、萍乡,是全省重要的工业基地,战略定位是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新型城镇化先行区、“两型”社会综合改革试验区,着力构建区域经济转型发展新局面。赣西地区应以着力解决水资源发展瓶颈为主线,加快推进重点供水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统筹调配水平,强化节水减排,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积极推进新佘、萍乡国家级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建设,为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升级和构建新宜萍城镇组群密集带提供水利支撑。
赣中南地区涉及赣州、吉安、抚州,属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国家正在实施苏区振兴发展战略。赣中南地区应以发展民生水利为主线,按照国家精准扶贫的要求,重点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农田水利建设、防洪减灾建设,发展农村小水电,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着力提升水利服务和改善民生的能力;加强山丘区水土资源涵养,保护优质资源,着力构建生态屏障,推动江河源头区水生态保护修复和补偿等。水利发展致力于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为实现区域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提供水利保障。
3、水利发展主要任务
围绕“十三五”水利发展目标,统筹推进水利建设、管理和改革。推进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以“三安全一保障”夯实水利发展基础;强化水资源红线管理、河湖管理、水利建设管理、水利工程管理、社会节水管理、应急监测管理,以“六大管理”提升水利建设与管理效力;以健全水权制度、推进河长制工作、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推进水利科技创新等“五大改革”激发水利建设与市场活力;以水利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水管水。
3.1 水利建设主要任务
一、加强防洪减灾工程建设,保障防洪安全
持续增强防洪减灾安全保障能力,确保重要江河湖库、重点城市、重点地区、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洪安全,最大程度减轻洪涝灾害损失。
(1)加强大江大河大湖治理
开展长江干流综合整治。实施长江干流江西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治理崩岸长度70.9公里(新建护岸21.8公里,加固护岸49.1公里);推进长江堤防整治,整治改造湖口、彭泽段现有14条4-5级长江干堤,加固芳湖堤、太泊湖堤等长江支堤。
开展鄱阳湖综合治理。全面完成鄱阳湖区二期防洪工程第六个单项;基本完成鄱阳湖区32条1-5万亩圩堤除险加固,治理堤长429公里;对25条保护面积万亩以上的单退圩堤进行整治,治理堤长200公里;推动鄱阳湖区31条重点圩堤达标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标准示范段建设、除险加固、排涝整治、堤容堤貌整治等系统性治理;完成康山国家重点蓄滞洪区安全建设,推进珠湖、黄湖、方洲斜塘3座国家一般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确保长江中下游重要地区的防洪安全;加快五河尾闾疏浚整治,整治河道637公里。
(2)继续实施五河及支流治理
基本完成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建设,“十三五”期间共治理140个项目,涉及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19条;继续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治理项目717个,涉及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河流项目695项,20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项目22项;完成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的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试点的崇仁、永丰、上栗、渝水、星子、浮梁、青山湖、定南等8个县整治工程,对流域面积50-200平方公里河流进行河道疏浚、水系沟通、堤防加固、截污治理等;有条件的地区继续实施山洪沟治理;开展五河干流19条1-5万亩圩堤除险加固;开展万亩以上圩堤应急除险加固整治;开展千亩圩堤应急整治,保障农村地区防洪安全,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3)积极推进流域控制性枢纽工程建设
建成浯溪口水利枢纽,提高对昌江洪水和水资源的调控能力。抓紧开展一批对流域或区域防洪、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等具有重要作用的控制性枢纽工程前期论证,并加强与航运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考虑通航要求。支持赣江、信江流域航电(运)枢纽工程建设,通航工程应与防洪、水资源的要求相协调。
(4)继续实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
实施新出险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涉及南车等8座大型水库、小湾等53座中型水库和73座小(1)型水库及3673余座一般小(2)型水库。
继续实施“十二五”国家规划内剩余的和“十三五”新增的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涉及张公桥、谷皮冲、锦惠渠、骆驼湾、老蓉芙5座大型水闸和白露等88座中型水闸。
(5)加强城镇防洪建设
坚持规划引领,统筹洪水防御、城市排涝、市政建设、环境整治、生态保护与修复、城市水文化水景观等需要,加快推进城镇防洪工程建设步伐,结合五河防洪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南昌、九江两个国家重点防洪城市和其他9个设区市、55个县(市)城区及防洪任务比较突出的重点乡镇达到规划防洪标准,提高镇市防洪减灾能力。建设“海绵城市”“海绵家园”,推进萍乡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支持南昌、新余、九江等有条件的地区申报和开展海绵城市建设。
(6)推进治涝工程建设
推进重点城镇、重点圩垸和粮食主产区等重点涝区的排涝设施改造和建设,逐步提高重点地区除涝能力和排涝标准。启动实施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提高粮食主产区的灌排能力。规划治理涝区174个,新建泵站53座、改扩建泵站170座等。
二、加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保障供水安全
以保障城乡供水安全、粮食主产区灌溉用水和重点区域生态用水安全为主要任务,因地制宜修建一批水源工程,提高水资源调控和配置能力,促进水资源空间均衡。加强直接惠及民生的城乡供水设施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着力提高水利的服务功能和保障水平,改善农村地区生活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为推进城乡服务均等化提供水利基础保障。
(1)加快推进水源工程建设
实施一批重点水源工程和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构建大中小、蓄引提水源工程相结合和正常供水与应急供水均有保障的水资源配置格局,提高水资源统筹调配水平,增强城乡供水保障能力。
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有序推进一批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提高重点地区、重点城市和粮食主产区的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开工建设四方井、花桥2座大型水库,推进鹅婆岭大型水库前期工作;建成寒山、太湖等一批中型水库,有计划地开展一批中型水库前期工作,条件成熟的适时开工建设;建设一批小型水库水源工程。
加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对单一水源、供水保证率较低、用水需求增长较快的城市,要在全面强化节水、对现有供水水源挖潜改造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当地水源及外调水源,科学论证、合理确定城市应急备用水源方案。重点指导南昌市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应急备用水源建设,积极推进县级城市应急备用水源规划。 2020年建成一批功效显著的城市应急备用水源,提高应对特大干旱和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
加快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加强各类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完善重点旱区抗旱体系,充分挖掘抗旱潜力,加快建设一批抗旱应急引调提水工程,通过科学配置和优化调度,发挥各类水源调节互补的抗旱作用。
(2)加强城乡供水工程建设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采取改造、配套、联网、升级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在距离城镇较近的农村,通过城镇水厂扩容改造和管网延伸,改善农村供水条件;对部分规模较小、设施简陋的单村供水工程进行配套改造,推进联村并网集中供水;对偏远山区,因地制宜采取适宜的水处理技术,确保水质达标。规划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2956处,受益人口2471.73万人。
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结合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在新建区、乐平市等县(市、区)开展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建设,促进城乡优质供水资源向农村延伸。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和保护。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加强152处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和供水水库水源地的监督管理,配合环保、农业、住建等部门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网箱养鱼、畜禽饲养点和入河排污口等污染源,全面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加快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3)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加快大中型灌区建设。全面完成七一、鄱湖、饶丰3座现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争取貊皮岭、共库、白云山、万安、新南、药湖、团结7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列入国家规划并得以实施;基本完成廖坊灌区二期工程,积极推进峡江、大坳等新灌区建设,推进东谷灌区前期工作。基本完成重点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推动节水型、现代化、生态型灌区试点,改善提升灌区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十三五”期间在赣抚平原灌区、潦河灌区、袁惠渠灌区探索开展生态灌区、现代化灌区建设。
加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力度。继续推进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不断提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水平,加快灌区末级渠系改造、田间工程配套和山塘整治等,打通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配合省政府,2020年底前协同有关部门完成全省建成2825万亩高标准农田的目标,统一标准、统筹实施,形成农田水利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保障水生态安全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与治理修复相结合,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加大水资源及河湖生态保护力度,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对水资源水环境超载区进行修复治理,保护优美水生态,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江西绿色崛起。
(1)加大水资源保护工作力度
全力推进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国务院批复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提出:“重点研究、适时推进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将其作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关键工程、核心工程、头号工程。工程采取“调枯不控洪”的理念,功能定位为提高鄱阳湖枯水期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改善供水、灌溉、生态环境、渔业、航运、血吸虫病防治等条件,保护水资源,恢复和科学调整江湖关系等。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是国务院重点推进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目前,可研报告已经过水利部行业审查,我省正在大力推进工程立项前期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切实保护鄱阳湖“一湖清水”。
加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改善萍乡等严重超采地区地下水生态环境。加快实施水利血防工程,通过农、林、水、卫等综合措施,巩固血防成果,防止疫情反弹,压缩疫区范围,到2020年底,全省39个疫情县中,15个达到传播阻断标准,24个达到消除标准。
(2)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等区域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在水土流失严重区域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包括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财政专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等);开展面上水土流失治理建设。抓好赣州国家水土保持改革试验区建设。
(3)推进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推进江河治理和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坚持以流域为单元,系统治理、综合施策的模式,达到治理和保护双目标,有效解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的多重问题。通过退耕还湖还湿、封育保护、水源涵养等措施,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江河源头区的河湖保护。综合运用截污治污、河湖清淤、生物控制、生态调度、自然修复等措施,推进生态脆弱河湖的生态修复。结合鄱阳湖水利枢纽建设,积极实施鄱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大非法采砂、渔猎、排污、围湖、湿地破坏等整治力度;以东江流域纳入全国第一批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为契机,加快东江流域综合治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在江西其他流域综合治理与保护中发挥示范作用;推进五河源等重要江河源头区和柘林湖等重点湖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4)大力推进城乡水环境综合整治
大力推进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重点实施赣江抚河下游尾闾综合整治工程,支持南昌市建设“鄱湖明珠•中国水都”;推进抚河干流综合整治工程、九江市城区河湖连通工程、上饶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及其它重点区域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改善城乡水生态环境。以农村水库、山塘水体污染整治和河塘、沟渠疏浚沟通及水环境生态修复等为重点,开展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功能健全、人水和谐”的新农村。以水利工程的区位、水生态资源优势为依托,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生态水利风景区,“十三五”期间,力争全省新增10个国家水利风景区,30个省级水利风景区,将部分国家级水利风景区打造成精品景区,将水利风景区建设融入全省旅游发展重要板块,部分水利风景区纳入全省精品旅游线路。
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水生态文明建设格局。加快推进南昌、新余、萍乡等国家级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建设,开展省级水生态文明试点县、乡(镇)、村自主创建和试点,力争2020年全省水生态文明村不少于600个。积极融入生态城镇建设,使山水城融为一体,让居民望得见青山、看得见绿水、记得住乡愁。
(5)加大农村绿色水电建设力度
全力打造民生水电、平安水电、绿色水电、和谐水电,努力实现农村水电科学、有序、健康发展,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以民生水电建设为核心,推进老旧水电站技术改造和修复整改,实施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促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以法制建设和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水能资源规划和绿色水电为抓手,探索水能资源管理新途径。“十三五”期间,规划新建农村水电站20座,改扩建208座,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14万千瓦;实施河流生态改造项目208个。
四、加强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提升水利发展保障能力
围绕水利建设、管理和改革的需要,全面加强监测、管理、科研等行业能力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水利现代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强化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基层水利建设和管理能力,切实提升防汛抗旱管理、水资源管理、工程管理、河湖管理水平,为水利“三个安全”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保障。
(1)加快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
加快洪涝旱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提升防汛抗旱减灾管理能力。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开展小型水库防汛通信预警系统建设,推进小型以上水库自动测报系统新建整合改造,基本建成满足水库调度雨水情监测站网体系。提高五河一湖洪水预报调度能力,完成赣抚信饶修五河及鄱阳湖区洪水预报调度系统建设,基本完成赣江、修河水库群信息共享及调度平台建设,加强南昌市等城市防洪排涝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加快基层防洪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县乡防洪预案预报预警体系和指挥平台建设、防汛抢险救生器材配置、防灾减灾能力培训和知识宣传等,提升基层防汛能力。加强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在已经实施的山洪灾害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监测站网、预警报警设施等,科学开展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推进防汛抗旱仓储基地建设、防汛抢险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和应急移动排涝设备建设,积极推广水库、堤防安全员使用智能巡查检查先进设备。加强省市县乡四级抗旱服务队建设和墒情监测系统建设,提高抗旱服务能力。
(2)加强水文水资源监测设施建设
加强水文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建成鄱阳湖水文生态监测研究基地二期工程;实施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新建水文站1处、改建12处,改造水位站测流能力10处;开展水文实验站一期工程,新建和改建水文实验站各1处;完善我省站网建设,优化我省站网布局,新建水文站12处,水位站升级水文站10处,新建水位站270处,改建8处巡测基地,新建水文实验站1处,新建饮用水安全应急监测1处;新建赣州、上饶2处应急监测中心及20个水文站流量在线监测系统。以萍乡市海绵城市试点为切入点开展城市水文试点工作。按照现代化实验室标准,改建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和宜春、上饶、景德镇等分中心。
加强水资源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一期、二期及省水资源管理系统一期工程,实现对重点取用水户取用水量、省级重要水功能区及主要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和主要市、县界河断面水量的监控能力。完善省水资源监测中心及鄱阳湖、设区市分中心水质检测设备,提升安全饮水水质检测能力及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能力;开发14项水资源重点管理业务软件,提升水资源重点业务管理能力;开展抚河、赣江下游、袁河水资源调度决策支持系统试点研发;新建地下水监测站116处、改建14处,完善省市地下水监测中心10处。
加强水土保持监测设施建设。完善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建设(包括新建5个监测分站),新建或改造33个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包括完善21个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初步建成水土保持基础信息平台,开展有效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3)加强基层水利单位能力建设
提高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技术装备水平,改善办公与管理条件,按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使其具备相应的监测、执法等管理能力。积极推进县级农村饮水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完善农村饮水工程水质检测和监测体系,提升农村饮水安全监管水平,依托疾控中心、水文局和规模化水厂,建设市级和县级农村饮水水质检测中心108处。加强乡镇水务站标准化建设,提高乡镇水务站在防汛抗旱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河湖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水平。推进灌溉试验站网建设,改造省级中心站,新建3处灌溉试验重点站,为农田灌溉工程科学管理和运行提供基础支撑。加强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执法设施,提高水行政执法能力。
(4)加强水利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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