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中国江西网记者了解到,为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重大创新平台提升行动,近日,江西发布《江西省重大创新平台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江西省重大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记者了解到,根据《方案》,江西将着力建设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强的重大创新平台,到2020年,基本建成领域布局合理、功能层次明晰、创新链条全面,具有江西特色和优势的重大创新平台。
2020年底前建设10个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
据悉,《方案》要求,2018年,制定江西省重大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及遴选方案。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原则,分类分批推进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工作,2020年底前建设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10个,省内外重点共建创新平台10个和产业重点创新平台10个。
平台采取“边组建、边运行”的工作方式,建设期一般为3年。重大创新平台采取动态管理机制,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建设期满后的平台开展验收,且每3年对平台进行运行评估,视情况择优支持。
重大创新平台每项支持500万元
中国江西网记者了解到,江西省重大创新平台包括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省内外重点共建创新平台和产业重点创新平台三类,实施分类建设工作。
其中,在现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基础上,在新材料、绿色食品、生物和新医药、现代农业等领域建设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
广泛吸引省外大院大所、知名高校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合作建立省内外共建创新平台。重点在移动物联网、航空产业、新材料、大数据与云计算、生态环境等领域建设省内外重点共建创新平台建设。
重点围绕江西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省内龙头骨干企业为主体,在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制造、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等领域,以新机制、新模式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建设产业重点创新平台。
统筹安排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重大创新平台每项支持500万元。依托单位要确保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与运行经费保障,企业类依托单位按财政资金3倍以上投入建设与运行经费,公益类按财政资金1倍以上投入建设与运行经费。
记者 沈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