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全省纳入国家高技术发展计划的项目建设,确保其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经研究,决定对此类项目加强调度,对已完成项目加快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高技术发展计划项目,是指由你们推荐,我委组织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已批准纳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国家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国家电子信息产业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等专项,并国家给予资金补助的项目。
二、请你们依据《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好督促指导工作,协调解决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并于2014年3月20日前,将每个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报我委。
三、请你们做好项目验收的组织工作,加快对完成投资、达到建设目标的项目验收,并将验收意见及时报我委。
联系人:张明华
联系电话:0791-86200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