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46号),正式启动信息惠民国家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要求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原则上每省限报3个城市。为了做好今年我省信息惠民国家示范城市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1、请你们尽快将创建信息惠民国家示范城市的申报条件和要求,向市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并提请市政府确定是否申报。
2、对有条件、拟申报的设区市,请市发展改革部门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编制创建工作方案,并经所在市政府同意后,于2014年3月5日前报送我委。我委将按程序组织评审,择优筛选3个以内的城市创建工作方案上报,争取国家支持。
3、创建信息惠民国家示范城市的申报条件与要求、创建工作方案的编制要点,详见附件。
联系人:黄进;电话:0791-86200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