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委《关于请求审批大广高速公路信丰北互通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赣市发改交通字〔2014〕229号)和《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大广高速公路信丰北互通项目建议书审查意见的函》(赣交规划字〔2014〕6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的建设对优化区域路网结构,改善信丰县出行交通状况、提升信丰工业园区投资环境、促进县域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是必要的,同意建设大广高速信丰北互通及连接线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为信丰县交通运输局。
二、项目位于信丰县境内大广高速公路赣定段K3078+847处,采用单喇叭一般式互通。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高速公路互通及连接线。具体建设方案及技术标准在可研阶段确定。
三、项目匡算投资约9970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同步办理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节能审查、交通主管部门行业审查等前置审批手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