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省信息中心: 报来《关于请求批复江西省省级经济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赣信办[2016]35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为加强对全省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增强宏观调控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江西省省级经济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报告》(赣评审字[2016]95号),经研究,同意江西省省级经济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属信息化建设项目,部署在省级电子政务云平台上,不需购置设备。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为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构建横向联结省直有关部门,纵向联结省市县发展改革系统的业务平台,通过整合已有资源,汇聚各类经济运行数据,形成集经济运行调查、监测预警、预测分析、区域经济分析、政策模拟、大数据分析等功能为一体的经济监测预警系统。具体包括两部分:(1)“四库”,分别为宏观决策大数据库、经济运行共享综合数据库、经济运行指标预估数据库、经济运行调查数据库;(2)“六大系统”,分别为全省宏观经济大数据分析系统、全省经济运行调查系统、全省经济运行监测系统、全省经济运行预测预警系统、区域经济监测系统、宏观经济政策模拟系统。 三、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33万元,由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和省财政各安排366.5万元。 四、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具体按文件所附《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要求执行。 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条件,抓紧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抄送:省财政厅,省统计局。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2016年8月15日印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