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科院: 报来《关于批复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科研用房修缮及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赣社院字[2016]1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鉴于你单位科研办公用房设施老化,功能设置无法满足使用需求,为消除安全隐患,改善你单位办公和业务条件,经会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报请省政府同意,原则同意你院科研用房修缮及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科研用房修缮及改造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南昌市洪都北大道649号江西省社会科学院院内。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维修改造面积5656平方米,主要包括:改造六楼部分房间为中型会议室,面积约170平方米;改造地下室为职工食堂和办公室,面积808平方米;改造一、二层为书库、阅览室、机房、安保室等,面积1616平方米;增设北门厅,改造南门厅,新增电梯间2个及电梯2台;屋面和外墙节能改造;门厅、会议室、机房等装修。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3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81万元,工程其他费104万元,基本预备费90万元。由于南昌市阳明路隧道改造,我委原批复的省社会科学活动中心综合大楼续建项目无法实施,原下达此项目的1650万元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被收回省财政。现批复的该项目资金由省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具体按文件所附《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要求执行。 五、请严格按照新颁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文)要求设置办公室及配套辅助用房,不得搭车设置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条件,抓紧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业主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核准表其他事项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费、相关规费等依法依规不招标事项不需要招标,其他事项中的前期工作费、基本预备费中涉及工程建设的等所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事项必须公开委托招标。 2、根据项目业主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无勘察事项;本项目重要材料事项包含在建筑工程中,未单独核准。 3、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日报、信息日报、江南都市报、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指定的招标公告发布媒介,项目单位须从中选择一家发布招标公告。
抄送:省财政厅、省统计局。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2016年4月2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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