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体育局:
报来《关于申请江西省体育局全民健身中心东足球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赣体计字〔2017〕72号)收悉。依据省工程咨询中心出具的《关于江西省体育局全民健身中心东足球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报告》(赣评审字〔2017〕388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提供全民健身场所硬件条件,满足市民的健身需求,同意江西省体育局全民健身中心东足球场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017-360000-88-01-013849)。
二、项目名称:江西省体育局全民健身中心东足球场改造工程项目
三、项目单位:江西省体育运动学校。
四、项目建设地点:南昌市福州路28号省体育局院内。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铺设人造草坪约3713.6平方米,铺设塑胶跑道约1172.1平方米,建设围网约129.1米,建设花岗岩石材树池约39个,设置排水沟约233米。
六、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投资补助及单位自筹。
七、请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全部按照本文所附招标核准事项表内容执行。
八、请严格按照文本所附经规划部门盖章确认的建设规模及规划要求推进项目建设。
十、如对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对变更的用地、规划等前置条件,履行报批手续后,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情况,作出是否调整的批复。
十一、请江西省体育运动学校依据相关法规,完善项目前期手续,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