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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大乘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汽车车身涂装生产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的批复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6-21 13:28:30

       一、原则同意所报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西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三、该项目年综合能耗为14929.19/23171.1吨标准煤(当量值/等价值),单位面积综合耗能为1.01千克标准煤/平方米,达到《涂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单位面积综合能耗Ⅱ级基准值要求;单位面积取水量为19.41升/平方米,达到《涂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单位面积取水量Ⅲ级基准值要求。

       四、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应选用达到国家1级能效标准的产品和设备,特别是锅炉、烘干炉、空调等,要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二)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 T23331)、《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应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五、项目设计、建设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在项目建设中予以贯彻落实。

       六、请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七、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能源消耗总量10%及以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出现较大原则性变动时,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八、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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