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旅游发展建设。扶持有条件的农户修缮、改造自有住房发展民宿。鼓励城镇有意愿的组织和个人通过租赁民房开办民宿。因地制宜推进乡村旅游特色发展。根据区域特点、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开发农业观光、休闲度假、健康疗养、温泉养生、民俗演艺、农事节庆、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防止大拆大建、千村一面和城市化翻版、简单化复制,避免低水平同质化竞争。探索建立乡村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情况设立以社会资本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社会领域相关产业投资基金,以市场化运作方式投资乡村旅游精品建设。加大对乡村旅游债券融资支持力度,加大对乡村旅游贷款支持力度,加强乡村旅游人才培养引进力度。
《方案》提出,扎实推进乡村旅游道路和停车设施建设。重点抓好交通干道、旅游景区到重点乡村旅游点的路网建设,构建安全畅通、便捷高效、城乡一体的乡村旅游公路网络。实施县乡道等级提升工程和25户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清零行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乡村旅游公路建设。贫困县可按要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旅游公路建设的支持力度。
在乡村旅游停车场方面,《方案》提出,以县域为单元统筹布局县城、乡镇、景区及乡村旅游重点村内停车设施。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探索乡村旅游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模式——“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分拣清运、回收利用、分类处理”。积极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普及农村户用水冲厕,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根据村庄实际和群众意愿,重点推广三格式水冲厕,支持重点乡村旅游点建设国家A级标准旅游厕所。在300户以上的村庄,要因地制宜在公共场所至少新建或改造开放1座三类以上公厕,提升厕所规范化服务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