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委,有关省直部门: 现下达有关项目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2000万元,资金从《江西省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赣发改综合〔2016〕420号文附件二)的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中“PPP示范项目扶持专项”项下安排 (详见附件)。 本次下达的专项资金用于补助PPP项目政府出资股权部分,请你们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加快推进PPP项目实施。未确定社会资本方的要抓紧推动项目进入社会资本方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程序,尽快确定社会资本方,尽早开工建设。 请你们按月做好项目进展情况调度工作并于每月3日前将进展情况报送我委。 附件:2016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PPP示范项目扶持专项投资计划安排表
2016年8月31日 抄送:省财政厅、省统计局。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2016年8月3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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