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和中介服务收费重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监〔2015〕1067号)文件要求,我省将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和中介服务收费重点检查。为进一步加大清理涉企收费工作力度,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确保此次专项检查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是中央稳增长、调结构、促创新、扩就业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把这项工作与国务院部署的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工作结合起来,标本兼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狠抓落实。
二、此次重点检查的对象是2014年以来所有具有涉企收费行为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中介机构,涉及行政审批前置、市场监管和准入等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等。
三、此次专项检查由我委统一安排,省价格监督检查局负责实施。重点检查自2015年6月开始,至2015年9月底结束。检查主要采取同级检查与下查一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将组成检查组,选择南昌、上饶、鹰潭、萍乡四个设区市,重点对国土、房管两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涉企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按照文件要求,研究确定本地区检查工作重点。并将重点检查单位名单报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届时我委将派出督导组对各设区市检查情况进行督导。
四、请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认真做好涉企行政事业性和中介服务收费专项检查总结工作,务必于2015年10月8日前将阶段性检查报告、两个典型案例和检查统计表报送我委(省价格监督检查局)。报告中应包含检查整体情况(包括检查单位数量、经济制裁金额、查出的主要问题等),已取得的成效、相关单位的整改情况及规范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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