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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省涉企行政事业性和中介服务收费重点检查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08-13 14:03:18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和中介服务收费重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监〔2015〕1067号)文件要求,我省将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和中介服务收费重点检查。为进一步加大清理涉企收费工作力度,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确保此次专项检查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是中央稳增长、调结构、促创新、扩就业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把这项工作与国务院部署的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工作结合起来,标本兼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狠抓落实。

  二、此次重点检查的对象是2014年以来所有具有涉企收费行为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中介机构,涉及行政审批前置、市场监管和准入等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等。

  三、此次专项检查由我委统一安排,省价格监督检查局负责实施。重点检查自2015年6月开始,至2015年9月底结束。检查主要采取同级检查与下查一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将组成检查组,选择南昌、上饶、鹰潭、萍乡四个设区市,重点对国土、房管两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涉企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按照文件要求,研究确定本地区检查工作重点。并将重点检查单位名单报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届时我委将派出督导组对各设区市检查情况进行督导。

  四、请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认真做好涉企行政事业性和中介服务收费专项检查总结工作,务必于2015年10月8日前将阶段性检查报告、两个典型案例和检查统计表报送我委(省价格监督检查局)。报告中应包含检查整体情况(包括检查单位数量、经济制裁金额、查出的主要问题等),已取得的成效、相关单位的整改情况及规范建议等。

  联系人:黄骏 电话:0791—86226079

  传真:0791—86226186

  邮箱:3982733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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