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15年8月4日24时起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汽油、柴油(标准品,下同)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220元和215元,非标准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我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件。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5〕477号)转发给你们,请一并贯彻落实。
中石化股份江西分公司、中石油股份江西销售分公司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调价后成品油价格的监督检查。
附件:江西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2015年8月4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省林业厅、省价格监督检查局、省价格鉴定监测管理局,中石化股份九江分公司。
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降低成品油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分别降低220元和215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6655和5685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件1。
二、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7055元和6085元。其中,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三、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水平见附件2。
四、其它相关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五、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89: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六、调价执行时间为2015年8月4日24时。
七、相关价格联动及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八、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并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九、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附件:1.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
2.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附件
江西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
(自2015年8月4日24时起执行)
品 名
最高零售价
元/吨
元/公升
90号汽油(Ⅳ)
7465
5.53
93号汽油(Ⅳ)
7913
5.95
97号汽油(Ⅳ)
8361
6.39
0号普通柴油
6130
5.29
0号车用柴油(Ⅳ)
6500
5.61
-10号普通柴油
6498
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