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行贷款江西新余孔目江流域洪水防控及环境治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发改外资[2016]2371号),现将此文发你委,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总投资为19.9亿元,其中利用亚行贷款1.5亿美元,贷款主要用于孔目江流域洪水防控、环境综合治理、机构能力加强3个子项目。请严格遵照批复要求督促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做好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积极推动项目实施,并及时将项目进展情况及有关重大事项报告我委。
二、该项目属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项目。项目进口设备请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办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确认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06]408号)有关规定报我委确认后办理税收优惠手续。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亚行贷款江西新余孔目江流域洪水防控及环境治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发改外
资[2016]2371号)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