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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7-02-15 11:04:10


有关设区市党委、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江西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2017年工作要点》已经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2月9日

  

江西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是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之年。今年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认真贯彻李克强总理视察江西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的部署,围绕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脱贫攻坚、产业发展、生态建设三大重点,强化基础设施和扩大开放两大保障,用好对口支援政策,坚持内外兼修、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推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一、大力实施脱贫攻坚,确保与全国同步小康

  (一)打好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十大扶贫工程,确保全年减少贫困人口45万人以上,争取6个贫困县摘帽。

  1.大力推进发展脱贫。积极推广金融扶贫、科技扶贫、电商扶贫、旅游扶贫、光伏扶贫等精准扶贫模式,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脱贫19.2万人。推进与国家农发行共建省级政策性金融扶贫试验示范区。(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扶贫和移民办、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旅发委、省能源局、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江西证监局、江西保监局、农发行江西省分行)

  2.大力推进搬迁脱贫。根据群众意愿和自身条件,采取进城进园、乡镇和中心村等多种搬迁方式,促进搬迁群众生活有保障、收入有提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4万人。(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扶贫和移民办、省发展改革委)

  3.大力推进保障脱贫。对农村低保对象、孤儿、农村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实施兜底救助脱贫,并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和供养水平,加大教育救助力度。兜底救助脱贫13.8万人。(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扶贫和移民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教育厅)

  4.大力推进健康脱贫。健全新农合、大病保险、大病救助、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和商业补充保险等制度,医疗救助脱贫7万人。(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扶贫和移民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江西保监局)

2017年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脱贫攻坚计划

  

  (二)改善人民生活条件。继续加大资金投入,集中力量解决房水电路等突出民生问题,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5.继续改善住房条件。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通过单列下达计划资金、提高补助标准、政府兜底“交钥匙工程”等多种形式,重点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散居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群体解决基本安居问题。(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6.提高农村安全饮水保障水平。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资金计划重点向苏区倾斜,优先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支持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进一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

  7.加大农网改造支持力度。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配电网基础设施,开工新(扩)建110千伏变电站23座,35千伏变电站24座,新建改造中低压线路1.5万公里。(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能源局)

  8.加强农村道路建设。新建改造农村公路5000公里,改造农村危桥400座,确保2017年实现原中央苏区集中连片苏区县25户以上自然村通水泥公路。(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交通运输厅)

  (三)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9.加快发展教育事业。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及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00余所。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每生每天4元营养补助,“特岗计划”、“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向苏区倾斜。继续实施省属高校“苏区专项”计划,推动江西理工大学、东华理工大学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加快职业教育发展。(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0.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快建设兴国县人民医院迁扩建、会昌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综合大楼、新余市妇幼保健院扩建等项目,启动实施新余市中医院、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于都县人民医院、瑞金市人民医院、乐安县新区医院搬迁等项目,建成宜春市人民医院北院。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培养全科医生80名。加快赣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瑞金、龙南等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

  11.加快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做好红色标语普查和保护利用工作,保护革命旧居旧址。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进国家级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省级吉安庐陵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整体化建设。大力发展萍乡傩文化、黎川、上犹油画、万安田北农民画、新干剪纸和临川戏曲等地域特色文化。加快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

  12.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做好重点人群就业工作,推进吉安、赣州等公共实训基地及一批基层就业社保服务设施建设,深入开展遂川、新干、宁都、贵溪等国家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争取新增城镇就业20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5万人。争取国家加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

  二、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振兴内生动力

  (一)强化创新驱动。依托创新驱动“5511”工程,推动苏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强产业竞争力。

  13.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工程研究中心、动力电池研究中心、上饶大数据产业园、抚州云计算重点产业基地建设,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创建一批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加快建设茶油产品、新能源汽车材料和抚州国检技术中心,支持江西省进出口机械电子产品安全检测实验室(中心)升级。(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质监局、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4.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组建一批科技协同创新体。依托国家离子型稀土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赣州国家钨和稀土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等平台基地,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井冈山经开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加快军用民用技术双向转移,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防科工办)

  (二)加快工业发展升级。加速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改善提高传统产业,不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5.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施企业技改“三千计划”,推进有色、建材、家具、机械制造、绿色食品等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培育壮大赣州稀土钨、南康家具、吉安LED智能照明和通讯终端、萍乡粉末冶金、上饶光伏、抚州汽车及零部件、樟树中医药等产业集群,推动赣州钨新材料产业基地升级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积极创建国家级家具产业质量提升示范区和国家级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工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质监局、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6.培育重点产业平台。加快发展赣州“两城两谷一带”、吉泰走廊四化协调发展示范区、赣闽产业合作示范区、鹰潭铜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区、吉水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宜春锂电新能源产业基地等重点产业平台,支持贵溪经开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设区市、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防科工办)

  (三)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按照“稳粮、优供、增效”的要求,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提质增效。

  17.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大力发展特色水果、设施蔬菜、茶叶、油茶、毛竹、苗木花卉等产业,加快发展草地畜牧业和特色渔业,建设一批标准高、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的绿色农业生产基地。(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农业厅、省林业厅)

  18.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深入实施“百县百园”工程,壮大农业产业集群,推进6个国家级和31个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井冈山、袁州区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列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加快推进资溪等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创建升级,争取更多产品纳入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推进智慧农业建设,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四)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深入实施现代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培育一批服务业龙头企业和服务业集聚区,促进服务业做大总量、提升质量。

  19.加快发展旅游业。实施一批红色旅游项目,推进赣州、吉安、抚州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建设,支持安远三百山、大余丫山、青原山、仙女湖、资溪大觉山等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旅发委)

  20.积极发展金融业。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力度,提高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面。加快组建瑞京人寿。创新金融服务,引进设立一批产业发展基金,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上市挂牌和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开展银企对接,推广“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等信贷产品,确保苏区贷款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江西证监局、江西保监局、国开行江西省分行、农发行江西省分行)

  21.大力发展物流业和电子商务。加快赣州全国现代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城市、抚州海西综合物流产业园、吉安经开区物流园、鹰潭现代物流园建设,支持赣州申报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城市。统筹推进跨境电商、社区电商和农村电商发展,支持赣州市申报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吉安市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争取更多苏区县进入国家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五)推动产城融合发展。以城镇为载体,以产业为保障,加快产业向城镇、园区集聚,实现“以产促城,以城兴产,产城融合”。

  22.发挥城市集聚作用。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推进赣州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支持龙南和泰和撤县设市、上饶县撤县设区,启动省级产城融合示范区试点。(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民政厅)

  23.开展特色小镇建设。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创新理念,大力培育特色鲜明、产业发展、绿色生态、美丽宜居的特色小镇,争取10个以上乡镇(产业园)开展省级特色小镇建设,打造若干全国特色小镇。(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

  三、加强生态保护治理,筑牢南方生态屏障

  加强江河源头和森林植被保护,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筑牢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

  24.巩固提升生态优势。推进低产低效林改造、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赣州市完成低质低效林改造60万亩。加强东江、赣江、抚河、信江等河流生态保护,大力推进抚河流域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建设,支持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争取部分农产品主产区调整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林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省财政厅)

  25.强化环境治理。加强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网管建设改造,逐步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工程,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718平方公里。推进土壤重金属污染和废弃矿山治理修复,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加快推进循环农业发展,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26.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支持吉安、抚州市申报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行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工业废气、废水、废物综合治理和回收再利用。加快上饶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争取国家、省级循环化改造试点。(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财政厅)

  27.健全生态保护制度。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约束,全面落实“河长制”,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继续实施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扎实推进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积极探索水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等市场化机制。(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支撑保障能力

  (一)建设现代化立体交通体系。围绕建成重要的区域性交通枢纽,统筹推进铁路、公路、航空、水运建设。

  28.加快铁路建设。加快昌赣客专、赣深客专、兴泉铁路和蒙华铁路煤运通道建设,积极推进瑞梅铁路前期工作。争取启动渝长厦铁路前期工作,做好吉武温铁路、赣州至郴州铁路、赣州至韶关铁路扩能工程前期研究。(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发展改革委、南昌铁路局、省铁路投资集团)

  29.加快公路建设。加快建设广昌至吉安、抚州东外环高速公路,力争开工建设大广高速南康至龙南段、贵溪至资溪段、兴赣高速北延、萍乡至莲花等高速公路,加快建设G236寻乌县城至虎石段公路改建、G316资溪花山界至南城黄狮段公路改建、S206贵溪市贵塘公路改建等普通国省道项目。(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30.完善机场布局。争取上饶机场实现全面通航,加快赣州黄金机场改扩建、井冈山机场二期改扩建,争取开工建设宜春明月山机场扩建、瑞金机场、安福武功山通用机场等项目,加快抚州机场前期工作。(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发展改革委、民航江西监管局)

  31.增强港航通行能力。加快推进新干航电枢纽、赣江井冈山航电枢纽、赣江石虎塘至神岗山三级航道整治工程等项目建设,力争开工建设信江八字嘴航电枢纽及信江双港航运枢纽项目,尽快启动万安二线船闸前期工作,争取启动赣州港水西综合码头、吉安港泰和沿溪货运码头工程建设。(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加强能源保障体系建设。强化能源点建设,完善能源输送网络,构建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体系。

  32.提升能源供给能力。有序建设分宜电厂扩建、瑞金电厂二期、新余电厂二期等煤电项目,稳步推进信丰电厂前期工作。有序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能源局)

  33.完善能源输送体系。建成上饶东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赣州稍江输变电、金星输变电、长宁输变电、吉安澄江主变扩建等220千伏电网工程,开工建设赣州西500千伏输变电、红都500千伏变电站扩建等一批电网工程。推进省级天然气管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能源局)

  (三)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围绕防灾减灾、改善民生、促进发展,实施一批水利设施项目。

  34.健全防洪减灾体系。推进防汛能力提升工程和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继续实施五河治理防洪、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工程,推动重要防洪城市和重点地区达到国家防洪标准。(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

  35.强化水资源供给保障。加快推进太湖水库、寒山水库、洋前坝水库、廖坊灌区二期、茶坑水库、洋池口水库建设,争取开工建设宜春四方井水利枢纽,加快鹰潭花桥水利枢纽、万安灌区、团结灌区、碧湖水库等前期工作。(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

  五、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增强振兴发展活力

  (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围绕解决重点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大改革攻坚力度,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36.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强行政审批目录和行政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推行乡镇权责清单制度,抓好市县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和公开发布工作。(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有关单位)

  37.深化投融资改革。全面落实我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大力实施“银税互动”,全面推广扶贫信贷通和大病商业补充保险。深入开展58个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县(市、区)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整合。(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扶贫和移民办、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江西保监局)

  38.积极开展先行先试。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土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在省域内流转使用。稳步推进工业园整体打包、中小电力用户直接交易试点等电力体制综合改革。支持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赣州市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和抚州市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验区(省级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加快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争取赣州列入国家智慧旅游城市建设第三批试点城市。(有关设区市、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旅发委、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扩大对外开放合作。主动适应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形势,培育发展新优势,大力推进双向开放合作。

  39.主动融入国家战略。积极对接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深化与长珠闽、港澳台等地的交流合作。推进开行由赣州始发的中欧(亚)国际铁路货运班列,支持赣州打造“海上丝绸之路”与“陆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城市。(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南昌海关、南昌铁路局、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40.加快推进内陆口岸建设。加快赣州铁路口岸、中国内陆口岸(江西)国检监管试验区、赣州综合保税区、龙南保税物流中心等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宜春海关,支持新余申报公共保税仓,推进检验检疫南丰现场办公室功能建设。(有关设区市、省商务厅、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41.统筹推动双向合作。大力实施赣商回乡创业,进一步提升绿发会、赣港会、赣台会、药交会等平台影响力。鼓励优势产业“走出去”,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产业投资、资源能源等领域合作。(有关设区市、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

  六、抓好对口支援工作,汇聚振兴发展合力

  用足用好对口支援政策,积极发挥挂职干部作用,争取政策、项目、资金的更大支持,助推苏区振兴发展。

  42.完善对口支援帮扶机制。受援地定期向中央国家部委、省直单位对接汇报,加快落实对口支援事项。定期召开对口支援专题协调会,发挥中央国家部委、省对口支援单位职能优势,帮助受援地协调推进重大事项。认真做好第二批中央单位挂职干部服务工作,组织苏区干部赴沿海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苏区办))

  43.促进“援县促市”。整合中央单位挂职干部资源,发挥职能优势,创新对口支援方式,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树立全省一盘棋的思想,推动对口支援“由点到面”,帮助非对口受援地协调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题。(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苏区办))

  44.形成对口支援合力。受援地将对口支援列入党委、政府重要工作内容,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加快落实对口支援实施方案。省有关部门同步开展对口支援,加强对受援地的指导和支持,及时将受援地的需求转报国家部委,协助受援地加快承接中央政策落实。深入推进省内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对口支援,加大人才、技术、智力帮扶。(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苏区办)、对口支援省有关单位)

  七、强化组织保障,狠抓工作落实

  各地、各部门在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强化工作落实,合力推动苏区振兴发展。

  45.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把苏区振兴发展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纳入党委(组)、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专门抓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有关单位)

  46.抓好协调调度。各地、各部门定期向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情况。省苏区办统筹做好苏区振兴发展协调工作,会同省有关部门协调解决苏区发展重大事项。统计部门建立健全苏区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统计制度,强化经济形势预测预警。(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苏区办、省统计局)

  47.强化推进落实。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赣南苏区协调推进会议等研究确定的重大事项,抓好2017年工作要点实施。省苏区办督促推进重大事项、工作要点落实,定期通报情况。(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有关单位)

  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干部群众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传承红色基因,发扬苏区干部好作风,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不等不靠、苦干实干,争当苏区精神的传承者和践行者,不断开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附件:2017年江西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重点工作任务


相关附件: ·2017年苏区振兴发展工作要点重点工作任务分工.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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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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