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全国全面供应符合第五阶段国家强制性标准车用油品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6〕2730号)精神和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我们制定了《江西省2017年国V标准车用油品保供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公安厅 江西省环保厅 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交通厅 江西省国资委 江西省工商局 江西省质监局 南昌铁路局 江西省能源局 2017年2月3日
江西省2017年国V标准车用油品保供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有关部署,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等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全国全面供应符合第五阶段国家强制性标准车用油品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6〕2730号)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发改能源〔2016〕999号)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成品油供应中断应急预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7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全省全面供应国V标准油品,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营造安全平稳的市场环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确保全省全面、安全、平稳有序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同时停止省内销售低于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 二、重点任务 (一)规范成品油流通管理 1.严禁炼油企业将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成品油以其他产品名义销售给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 2.严禁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从无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严禁成品油批发企业向不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成品油。 3.规范加油站(点)产品标示,按法规要求明确标注所售汽、柴油产品名称、牌号和等级,全面供应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 (二)保障成品油调配及运输 成品油销售企业要加强与省内、外相关企业联系,保障成品油调配资源、渠道与市场需求配套。加强成品油运输和配送工作,使成品油输送能够及时满足市场需要。加强成品油市场监测,做好油品输配调度协调。 (三)保障成品油合理库存量 每月进行库存量盘点,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调配库存量,各油库成品油库存量下限不得低于相关规定储备量,确保应急储备。 (四)加强成品油行业安全管理 认真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双检查、双报告”制度,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有关情况及时向属地安监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报告。 三、职责分工 (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成品油调运保供的组织协调工作,认真组织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加强辖区内成品油行业安全监管,确保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供应安全平稳运行。 (二)省发改委(能源局)负责综合协调成品油保供工作,负责成品油价格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牵头做好成品油长输管道保护工作。 (三)省公安厅负责协调指导成品油经营企业和有关部门加强成品油生产、运输、储存和销售等重要设施、重点部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厉打击涉及成品油供应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省商务厅负责成品油市场监测、流通领域的监督和安全管理,做好供应保障协调工作。 (五)省环保厅负责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工作。 (六)省交通运输厅、南昌铁路局负责对相关运输通道状况的监测,保障所需成品油及时、安全调运。 (七)省工商局负责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油品等违法行为。 (八)省质监局负责做好生产领域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督,查处不符合国家标准、虚高标号等违法行为,对成品油生产企业的油品质量和经营企业的计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九)中石化九江分公司负责国Ⅴ标准汽、柴油生产和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江西输油管理处负责做好全省成品油长输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确保成品油长输管道安全平稳运行。 (十一)中石油、中石化在赣经营企业及省投资集团等成品油销售企业要加强成品油调运和储备。做好储运设备、设施和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企业联系沟通、建立协调机制、编制保供应急方案。社会成品油经营企业要稳定国Ⅴ标准汽、柴油进货渠道,保障市场供应。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国V标准成品油的平稳供应事关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秩序稳定。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成品油保供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国V标准成品油安全平稳供应。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和各有关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共同做好国Ⅴ标准汽、柴油保供工作。 (三)建立保供机制。省发改委(能源局)会同省公安厅、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环保厅、江西省交通厅、江西省国资委、江西省质监局、江西省工商局、南昌铁路局等省有关部门和炼油、成品油销售企业建立保供协调机制,协调和处置油品供应重要工作。 (四)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强化成品油市场管理体系建设,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加强协调配合,大力开展联合监管与执法。加大加油站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建立和完善成品油标准体系、检测体系、质量监督检查体系,确保炼油企业生产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高品质成品油。 抄送:国家能源局,省政府办公厅,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江西业务办。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17年2月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