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委、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人民银行、国资委、银监分局、赣州保监分局,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等有关金融机构: 为有效解决经济运行中资金拖欠问题,防范和及时化解企业资金链、债务链风险,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关于进一步解决经济运行中资金拖欠问题的意见>》(发改运行〔2016〕1904)发给你们,请你们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高度重视资金拖欠问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经济运行平稳。 附件:关于进一步解决经济运行中资金拖欠问题的意见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工信委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社厅江西省商务厅 人行南昌中心支行 江西省国资委 江西省银监局 江西省证监局 江西省保监局 2016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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