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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7-12 08:27:52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生态安全。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面积不减少,有效维护生态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域内生态保护红线的落地、保护和监督管理,要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综合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条件,切实履行好对生态保护红线内各类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管理责任;要建立目标责任制,把生态保护红线目标、任务和要求层层分解、落到实处。各级发改、国土、环保、住建、农业、水利、林业等相关主管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做好指导协调、日常巡护和执法监督,共守生态保护红线。
 

       三、做好勘界落地,确立优先地位。
       按照国家统一安排,依据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实现生态保护红线准确落图落地。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未经批准同意,不得开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不得任意改变用途。相关规划要做到与生态保护红线相衔接,并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不符合的要及时进行调整。
 

       四、健全法规体系,落实管控制度。
       认真落实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我省贯彻落实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相关机制。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并与国家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功能保护与修复制度,不断完善和提升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五、完善监督考核,强化结果运用。
       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日常监管,不定期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将生态保护红线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管控措施执行、保护修复情况、工作成效等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体系、年度环境保护目标管理和环境保护督察重要内容,对各级人民政府生态保护红线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并作为政绩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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