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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5-24 09:02:18

第一章  把握变化趋势  实施人口均衡发展战略
 

  进入21世纪后,我省人口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外部条件发生显著变化。准确把握人口发展趋势,深刻认识这些变化对人口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挑战,对于谋划好人口长期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节  人口现状

  与全国同步实行计划生育政策40多年来,我省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历史性转变,人口过快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效缓解,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和基础性支撑。“十二五”时期,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人口总量平稳增长。“十二五”期间,人口总量平稳增长,人口出生率先降后升。人口总量由2010年末的4462.25万人增加到2015年的4565.63万人,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1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13个千分点。2010-2013年人口出生率呈下降态势,其中2013年出生人口为59.53万人,出生率为13.19‰,是2006年以来最低值。2014年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出生人口回升,当年出生人口为60.02万人,出生率为13.24‰;2015年出生人口为60?11万人,出生率为13.2‰。

  ——人口结构不断变化。性别比偏高有所缓解,出生人口性别比由2007年的124.93下降到2015年的114.19,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3.51和国际公认正常值103-107。年龄结构呈现老龄化,“十二五”末,全省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达13.88%,较“十一五”末提高2.44个百分点,低于全国的16.1%。劳动年龄人口规模持续扩大,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数由2010年的2954.32万人增加到2015年的3003.73万人,但劳动年龄人口占比呈下降趋势。

  ——人口跨省流动活跃。“十二五”期间,跨省流出人口每年保持在585-594万人之间,总体规模居全国前列。“十二五”中后期,跨省流出人口逐年减少,2013年比2012年减少3.16万人,2014年比2013年减少3.36万人,2015年比2014年减少3.19万人。

  ——城镇人口数占比过半。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2010年的44.06%提升至2015年的51?.62%,其中2014年达到50.22%,城镇人口首次超过乡村人口。

  ——人口素质稳步提升。全省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人口比重持续下降,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数和所占比重进一步提高,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由2010年的12年延长到2015年的13年。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降至8.69/10万和6.9‰。人均预期寿命由2010年的74岁进一步延长至2015年的75.9岁。

  ——重点人群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省贫困人口由2011年的438万人减少到2015年的200万人左右,减幅达54.3%。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产生活的环境和条件逐步改善,老年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第二节  发展态势

  我省人口发展既符合我国人口发展的一般性规律,又具有自身特点,今后15年人口变动的主要趋势是:

  ——总量增长惯性减弱。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十三五”时期出生人口可能有所增多,“十四五”以后受育龄妇女数量减少及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死亡率上升影响,长期生育水平存在走低风险,人口增长势能减弱。总人口将在2030年前后达到峰值,此后将呈下降趋势。

  ——老年人口快速增长。人口老龄化程度继续加深,到2030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将达到23%左右,比2015年提高近10个百分点,其中80岁及以上高龄人口不断增加,总数预计提高到138万人左右,约占总人口的2.8%。

  ——出生人口性别比渐趋正常。今后15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及生育政策调整完善,出生人口性别比将呈下降态势。

  ——人口净流出趋势放缓。人口集聚进一步增强。预计2016-2030年,农村向城镇累计转移人口约100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68%左右。随着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内地梯次转移,我省就业创业环境进一步改善,跨省流出人口呈下降趋势,流入人口和外出回流人口呈增长态势。

  ——家庭结构呈多样化发展。核心家庭(由已婚夫妇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和直系家庭(由父母同一个已婚子女及其配偶、子女组成的家庭)是主要家庭形式,单人家庭、单亲家庭以及“丁克家庭”的比例将逐步提高。家庭规模小型化、结构多样化、成员居住分散化趋势明显,传统家庭功能弱化。
 

       第三节   问题与挑战

  今后15年,我省人口发展将进入深度转型阶段,人口内部平衡及人口与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等外部关系的平衡都将面临不可忽视的问题和挑战。

  ——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压力较大。我省生育率已较长时期处于更替水平以下,虽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生育率有望出现短期回升,但受生育行为选择变化等因素影响,从长期看生育水平存在走低风险。同时,受传统性别观念、养老观念及胎儿性别鉴定技术等叠加因素影响,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仍不容忽视。

  ——老龄化加速的不利影响逐步加深。2016-2030年,人口老龄化程度将继续加快。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占比将持续下降,人口总抚养比预计上升到46.91%,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压力加大,劳动力有效供给受到约束,人口红利减弱。

  ——留守儿童监管教育问题突出。我省跨省外出务工人口规模大,农村留守儿童在全省儿童中占比约20%,数量居全国前列。留守儿童长期与父母分离,监管、教育及情感关爱受到影响。改善留守儿童成长环境,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是当前人口发展中应高度重视的问题。

  ——家庭发展潜在隐患渐进积聚。家庭规模小型化、成员居住分散化的趋势明显,传统家庭功能逐步弱化,养老抚幼、疾病照料、精神慰藉等问题日益突出。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失衡给婚姻家庭和社会稳定带来的风险不容忽视。

  ——人口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始终处于紧平衡状态。全省耕地面积呈现递减趋势,人地矛盾日益凸显。目前,全省人均耕地1.01亩,较全国人均1.47亩少0.46亩;到2030年,人均耕地面积将接近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

0.8亩警戒线。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水平较高,但面临的保护压力较大,人口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仍不够协调,人口与资源短缺的矛盾始终存在。

  综上情况,我省目前虽仍处于人口红利期,但面临诸多问题和潜在风险。立足于底子较薄、资源不足的省情,把握经济发展和人口变化的相互影响,紧抓可回旋时间和空间,提前做好人口发展规划,尽快完善人口发展政策体系,对实现我省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第四节  总体要求

  我省人口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创新引领、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方针,以人民为中心,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主线,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持人口总量势能优势,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

  面对人口发展趋势性变化,实现人口均衡发展,必须从全省经济社会全局高度统筹谋划、综合施策,始终坚持以下战略导向:

  ——注重人口自身长期均衡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健全面向全人群、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政策体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引导生育水平适度提升并保持在合理区间,推动人口发展从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优化结构和提升素质并举转变,持续增强人口资源禀赋,积极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注重人口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加大人力资本投资,提高人力资本效益,促进人口压力进一步转化为人口动力。引导人口与经济发展动能转换相适应,促进人口成为全省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优势因素。

  ——注重人口与资源环境永续共生。统筹协调城乡人口合理流动,促进人口规模与各主体功能区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树立绿色人口发展理念,倡导绿色生产、绿色生活,推动人口与城乡资源环境相适应。

  ——注重人口与社会发展和谐共进。完善社会民生保障体系,关注重点人群权益,促进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共建共享能力明显增强。加强家庭传统综合功能,提高家庭抗风险能力,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
 

       第五节  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面两孩政策效应充分发挥,生育水平适度提高,人口素质不断提升,结构逐步优化,分布更加合理。到2030年,人口自身均衡发展的态势基本形成,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程度进一步提高。

  ——人口总量稳步增长。逐步提升并将总和生育率稳定在适度水平,保持和发挥人口总量势能优势,2020年全省总人口达到4800万人左右,2030年达到5000万人左右。

  ——人口结构逐步优化。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性别结构进一步改善。劳动力资源保持有效供给,人口红利持续释放。

  ——人口素质明显提升。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身体素质明显增强,人均预期寿命显著提高。到2030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岁。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进一步提高,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进一步延长,全民终身学习机会进一步扩大,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人才结构不断优化。

  ——人口布局更趋合理。人口流动合理有序,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升,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口分布与区域发展、主体功能布局、城市群发展、产业集聚的协调度达到更高水平。

  ——重点人群保障普遍增强。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健全,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贫困人口等群体的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共建共享能力明显增强。
 

第二章  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延续人口总量势能优势
 

  引导生育水平提升并稳定在适度区间,是维持人口良性再生产的重要前提,是保持和发挥人口总量势能优势的关键基础。
 

       第一节  健全落实生育调控政策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引导群众有计划、按政策生育。引导生育水平向合理区间回归,总和生育率上升到1?8左右水平。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健全落实有利于女性成长发展的政策措施,依法严厉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推进实施各民族平等的计划生育政策,密切关注生育水平过高和过低的地区,促进区域均衡发展。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全面推行网上办事,切实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启动出生人口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科学评估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对生育行为的影响,跟踪监测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效果,提前做好相关政策储备和预案。

       ——保障育龄妇女合法权益。落实《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做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衔接工作,确保产假、陪护假等惠民措施落到实处。规范各类单位用工行为,推进已建工会企业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落实《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省政府令第226号),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中与女职工约定限制其结婚、生育等合法权益的内容,依法保障育龄妇女各项权利。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降低。
 

       第二节  提升生育服务能力

  ——扩大公共服务资源配置。通过增加供给、优化结构、挖掘潜力增强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切实加强产科、儿科医师岗位培训,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到2020年,县级每1至1.5万人口配备1名妇幼保健人员,市、县分别拥有一所公立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推进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全省城镇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其他农村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有较大增长。在机场、车站、商场等大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旅游景区景点等设置母婴照护设施,为母婴出行提供便利。完善抚育、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政策,为生育家庭减轻生养子女负担。

  ——促进妇幼安康。加强优生优育全程服务,落实免费的卫生计生服务项目,开展婚前保健和咨询指导。加大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力度,强化出生缺陷防治宣传和健康教育,落实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产前筛查,促进婚前医学检查率、孕前优生检查率、产前筛查率逐步提高,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降低,减少先天残疾的发生。提高艾滋病、梅毒、乙型肝炎母婴传播阻断水平,实现新生儿“零艾滋”目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开展针对婚前、孕前、孕产、产后、儿童的优质母婴保健、儿童预防接种、避孕节育等服务。加强高龄产妇、再生育和不孕不育人群的服务,扩大农村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查检范围,做好流动孕产妇和儿童跨地区保健服务,开展适龄妇女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检查,不断提高全省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第三节  完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

  ——提高家庭赡老抚幼能力和水平。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业,重点提升家庭的赡老抚幼能力。引导家政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水准,提高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推广社区或邻里开展赡老抚幼照顾的志愿服务,为夫妻双方兼顾工作和家庭提供支持。提高家庭对老年人的赡养与善后能力,面向家庭开展子女有赡养父母法定义务的宣传教育,增强家庭赡老意识,落实家庭赡养责任,提升家庭在老年健康管理、健康促进和日常保健、照护等方面的能力。建立适应城乡发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到2020年,90%的城市社区和80%的行政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确保儿童家长每年至少接受2次家庭教育指导,参加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婴幼儿家庭的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提升家庭教育水平。

  ——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力度。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并在社会保障、集体收益分配、就业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加大对残疾人家庭、空巢家庭、单亲家庭、失独家庭的帮扶支持力度。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专业作用。

  ——推进新型家庭文化建设。深刻认识家庭文明建设对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更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动员各界广泛参与家庭文明建设,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建立稳定的夫妻关系、良好的亲子关系、和谐的代际关系、友好的邻里关系。倡导健康科学的家庭生活方式,加强对家庭成员合理饮食、疾病预防、应急救援的科学指导,促进家庭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章  增加劳动力供给  推动人口与经济良性互动
 

  准确把握人口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充分发挥人口对经济的能动作用,持续增加劳动力有效供给,着力提升劳动力素质,逐步实现劳动力质量对劳动力数量的替代,应对劳动年龄人口总量下降和结构老化趋势,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一节  增加劳动力供给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围绕“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实施援企稳岗、社保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鼓励各类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健全完善保险制度,规范发展社区便民、家政服务等新型业态,大力支持灵活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和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接受免费职业培训,提高重点人群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完善创业政策体系,构建良好创业环境,拓展社会创业空间,激发劳动者创业活力,让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加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健全落实法规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介绍、就业和失业登记等公共服务制度,增强就业创业服务的针对性,提升劳动力市场流动活力和劳动力供求匹配效率。

  ——推动劳动力转移。顺应全球产业变革和国内外产业分工变动趋势,以新型工业化为核心,协同推进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促进三次产业加快融合,带动劳动力在不同产业之间的就业转移,缓解劳动力结构性矛盾。以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为牵引组织就业培训,开展创业活动。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去产能转岗职工等重新就业或以创业带动就业。持续推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并稳定生活,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扶持政策,帮助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尽快转移就业,做到能转尽转。

  ——开发劳动力资源。适应老龄化发展趋势,借鉴有益经验,积极开发大龄和老年人力资源。继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大龄劳动力在岗继续教育培训,支持大龄劳动力提升就业技能,避免其过早退出就业市场,鼓励大龄失业人员回归劳动力市场。落实国家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延长工作年限,完善老年人劳动权益保障制度,发挥老年人的社会经验和职业技能优势,推动老年人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开展咨询服务,从事科研开发推广和生产经营等活动。落实完善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大龄和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体制机制。
 

       第二节  提升劳动者素质

  ——构建学习型社会。高素质的劳动力是现代经济增长的核心要素,是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基础。把构建学习型社会,促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摆上战略位置,着力形成崇尚劳动、积极向上、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社会风气。重点面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社会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培养高素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增强教育在服务发展、创新驱动中的先导性作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进一步深化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等制度改革,形成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调动劳动者学习技术和提高自身素质的积极性。

  ——提升劳动力知识和技术水平。在普惠学前教育,均衡义务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同时,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升高等教育。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普遍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推动各类学习资源开放共享,畅通继续教育通道,提高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参与率。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竞争力,重点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推动若干高校和学科专业进入国内或世界一流行列,全面提升高校创新人才培养能力,推动经济创新驱动发展。

  ——提升劳动力健康素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居民合理膳食、稳健心理、控烟限酒,塑造自主自律的健康行为。开展劳动力职业健康服务,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工定期免费体检制度,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加强安全生产,切实降低重特大事故发生频次和危害后果,大力减少工伤事故。强化职业病防控与诊治,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遏制尘肺病和职业中毒高发势头,开展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普查,健全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
 

       第三节  加快高端智力入赣

  策应“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国家战略,服务赣江新区建设、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和江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集聚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以增强创新能力为导向,积极引进国外、境外、省外各类人才。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带动高新技术产业、引领新兴学科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引进一批能够加速推动全省新旧动能转换的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教育、卫生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把握人才成长规律,在引进、使用、评价、分配、激励等重点环节,完善落实政策体系。积极对接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重大引才工程,刚性引才和柔性引才并重,探索建立市场发现、市场认可、市场评价的引进人才机制,不断拓宽人才引进渠道。突出能力、业绩和贡献导向,制定人才分类评价标准,保障人才以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创新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健全人才服务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引进人才在任职、社会保障、户籍、子女教育、住房、医疗及办理签证、居留或永久居留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打破制约人才合理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人才在不同性质单位和不同地域间自由流动,推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人才与企业科技人才的双向流动。
 

第四章  优化空间布局促进人口与环境永续共生
 

  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依据,统筹谋划人口分布、资源禀赋、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引导人口合理有序集聚或转移,优化城乡人口生产、生活、居住环境,促进城乡互动融合,改善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平衡关系。
 

       第一节  优化人口空间布局

  ——推进人口新型城镇化。加快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增强鄱阳湖生态城市群、沪昆线和京九线两条城镇发展带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培育发展南昌、九江和赣州三个都市区及景德镇、抚州、瑞金、“三南”地区(龙南、定南、全南)四个城镇组团,引导人口向“一群两带三区四组团”合理集聚。力争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新增户籍城镇人口430万左右。到203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8%左右。

  ——推动主体功能区人口合理分布。科学确定不同主体功能区可承载人口的数量,实行差别化的人口政策。对人居环境不适宜人类常年生活和居住的地区,实施限制人口迁入政策,有序推进生态移民。对人居环境临界适宜地区,基本稳定人口规模,鼓励人口向重点市镇收缩集聚。对人居环境适宜和有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地区,重视提高人口城镇化质量,培育人口集聚的空间载体,引导产业集聚,增强人口吸纳能力。以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的城市化核心区域为重点,加快形成现代产业体系,提升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以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的生态功能区为重点,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引导超载人口有序转移。构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动态监测预警机制,适时调控人口集聚与迁移,保持人口规模与环境承载力相适应。

  ——完善人口流动迁移政策体系。健全差别化的财政、产业、投资、建设用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公共服务等政策,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和迁移。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并支持引导农民土地承包权依法有偿转让,宅基地使用权自愿有偿退出。增加城镇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逐步实现转移人口在就业服务、子女教育、医疗卫生、住房租购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提高人口城镇化质量。完善主体功能区人口转移政策,综合运用奖励扶助、困难救助、养老和医疗扶助等经济手段引导居民通过工作、学习、安置等途径迁往重点开发区域。
 

       第二节  推动人口绿色发展

  ——健全绿色生产机制。大力推进创新驱动、资源集约节约、低碳环保的绿色生产方式,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和能源等资源,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产品绿色化、品牌化生产。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航空制造、新型光电、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等绿色制造业快速成长。加快发展全域旅游、大健康产业和工业设计、现代金融、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制定承接产业转移环境管控规划,建立工业园区环境容量评估制度。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努力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格局。

  ——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深入挖掘江西生态文化底蕴,积极培育生态道德,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节约的生活方式。大力推动居民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绿色化,使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实施公交优先、“绿色出行”计划。加大对绿色建筑规模化推广应用的支持力度,促进人体健康和环境保护。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

  ——共享绿色惠民成果。以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环境问题作为突破口,加强制度建设,实施生态工程。把山水林田湖草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实施生态修复和生态再造工程,着力提升自然生态功能。深入实施“净空”行动,严格控制粉尘、烟尘排放,推进大气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建成省级和南昌、九江两地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促进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深入实施“净水”行动,推进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开展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提高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深入实施“净土”行动,推进重点防控区重金属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治理。加快城乡特别是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鼓励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推动绿色价值转化,实施生态扶贫工程,建立补偿资金与扶持贫困群众脱贫挂钩机制,开展水电和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建立绿色创业扶贫基金,切实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第三节  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建设宜居宜业新城市。坚持规划先行,强化城市规划“三区四线”“三区四线”:“三区”指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四线”指绿线(绿地)、蓝线(水系及湿地)、紫线(文物保护区)、黄线(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控制线)。约束,加强城市规划与各类空间规划衔接,充分利用城市现有资源,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坚持建管并重,推进城市管理人性化、智能化,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和运行效率。不断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稳步推进就业创业环境更加优良,消费环境更加便利,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空气质量逐步好转,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提升城市内在品质,促进自然景观和文化特色得到有效保护,形成符合实际、具有赣鄱特色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建设和谐秀美新农村。统筹山水人文关系,深入推进“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深化文明创建活动,保护乡土文化,建设文明乡风。以壮大特色产业为牵引,促进产业融合,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以村落规划和民居设计为抓手,强化村庄绿化美化,优化村庄布局。实施“七改三网”“七改三网”:“七改”指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栏、改塘、改沟;“三网”指电力、广电、电信网络的完善。工程,建设农村综合公共服务平台,治理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水产养殖污染,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中心村+社区”建设模式,提高农村管理水平,加快建设新型农村社区。

  ——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坚持城乡统筹发展,从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方面加快消除制约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以加快推进示范镇建设为突破口,促进新型城镇化和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建立健全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城乡共建共享、互联互通。
 

第五章  共享发展成果  推动人口与社会和谐发展
 

  提升全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能力,关注妇女、儿童、未成年人、残疾人和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构建管长远的制度框架,创造条件让重点人群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与公平正义。
 

       第一节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健全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到2020年,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大于95%,力争2030年两项指标均实现全覆盖。建立困难老年人救助制度,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老年人实行社会救助兜底。健全老年人福利和优待制度,发展面向老年人的普惠性优待项目,提高老年人社会优待水平。统筹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护理型养老设施建设,加快建设面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老年养护院,大力提升康复护理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资源融合发展。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健全养老服务标准、行业规范和管理制度,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营造敬老助老社会环境。
 

       第二节  确保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建立分类扶贫机制,通过发展生产、易地搬迁、教育支持、医疗救助、低保兜底、生态补偿等分类扶贫措施,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增收。健全精准施策机制,根据贫困类型和成因,对贫困人口实行精准扶贫,做到“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建立贫困退出机制,加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应用,实现贫困人口有序进出、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扶贫脱贫新机制,完善资金筹措、资源整合、利益联结、监督考评等工作机制,确保精准扶贫脱贫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三节  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形成两性平等、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保障妇女平等获得就学、就业、婚姻财产等权利,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平等享有社会保障,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女性、保护女童的良好社会氛围。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改善女孩生存环境,努力提高女孩及女孩家庭发展能力。

  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响应机制,构建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保障制度。保障全省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优化儿童成长环境。落实贫困儿童就学资助政策,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状况。为流浪儿童、具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完善儿童收养制度和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发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提高儿童福利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制,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和行为的指导,提高留守儿童家长的监护意识和责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第四节  加强残疾人保障服务

  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制度建设,扶持社会力量提供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通过精准识别、科学评估,为广大残疾人提供精准康复服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服务,实现分级医疗、分阶段康复。健全残疾人教育体系,加大力度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完善随班就读保障机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进一步落实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健全残疾人就业创业体系建设,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提供免费就业创业服务,促进智力和精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和劳动技能。发展残疾人文体事业,推动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免费或低收费向残疾人开放。加强残疾人友好环境建设,完善城乡无障碍设施,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和服务产业,培育服务残疾人的社会组织和企业,积极引入新的业态和科技成果,依法保障残疾人各项权益。
 

第六章  完善综合机制  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本规划的组织实施,完善人口与发展综合工作机制,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
 

       第一节  发挥人口数据功能

  以人口基础信息共建共享为抓手,切实发挥人口基础信息对决策的支撑作用。加快建设出生人口信息管理平台,充分发挥出生信息集成优势,准确评估生育水平变动态势,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推动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强人口基础信息采集和统计工作。加快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整合分散在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统计等部门的人口数据和信息资源,实现就学升学、户籍管理、婚姻家庭、殡葬事务、就业创业、生育和健康、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等人口基础信息的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和综合集成。加强人口数据开发、开放利用和人口变动规律的研究,为社会各界做好人口信息服务。
 

       第二节  健全人口预测预报制度

  建立计划生育专项调查制度,重点评估生育意愿、生育行为及相关影响因素情况。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监测点制度,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指标监测。在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的基础上,加强人口中长期预测。健全人口动态监测、研究和评估体系,科学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常态化的人口预测预报机制,定期发布全省人口预测报告。推进分区域的人口预测预报工作。
 

       第三节  加强人口安全风险防控

  科学预测和分析人口因素对重大决策、重大改革和重大工程建设的影响,促进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人口政策有效衔接。建立健全人口发展战略研究高端智库合作机制,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提高决策科学合理性。以现有人口计划为基础,完善年度人口发展形势会商机制,监测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提出重大人口发展政策建议。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框架内,试点增加人口风险评估内容,建立重点评价清单。科学评估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对人口的影响,加强人口安全风险防控,做好政策预研预案储备。
 

       第四节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强化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促进人口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人口战略研究,统筹重大政策研究制定,协调解决人口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省发改委要协调相关部门推进规划实施和相关政策落实,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根据本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具体实施方案,推动相关专项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协调。各市、县(区)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本规划,加强统筹,明确本区域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切实落实到位。

  注重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开展人口省情、人口规划和人口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答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尤其是新媒体的作用,深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实施监测评估。完善规范实施监测评估体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规划实施中涉及本领域情况的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发改委要以5年为期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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