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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11-09 09:53:30
第一章  概述
 
       第一节 高标准农田建设由来 
       粮食作为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是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物质基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随着人口增加,我国粮食消费呈刚性增长;同时,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水土资源、气候等制约因素使粮食持续增产的难度加大;生物燃料发展,全球粮食消费增加,国际市场粮源偏紧,粮价波动变化加剧,利用国际市场调剂余缺的空间越来越小。根据《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预测,2020年全国粮食消费量将达到5725亿公斤,按照保持国内粮食自给率95%测算,国内粮食产量应达到约5450亿公斤,比现有粮食生产能力增加近450亿公斤,粮食生产安全形势严峻。为此,必须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着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近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明确提出大力开展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大幅度增加高等级耕地的比重,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十八大报告也明确指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指出:“加强以农田水利设施为基础的田间工程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2010~201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将“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列入提高现代农业装备水平,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七大内容之一。”并提出要大兴农田水利建设。201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强调要通过“制定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建设,集中力量加快推进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农田建设”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2013~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分别从强化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完善农田水利建设管护机制两方面提出“落实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力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加大投入力度,规范建设标准,探索监管维护机制”,从而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江西是农业大省,是我国南方水稻主产区之一,也是建国以来从未间断向国家调出商品粮的两个省份之一。2008开始,江西省大力实施“百亿斤优质稻谷增产工程”,通过推进水稻生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开发,全面提升江西省水稻单产水平、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能力,到2020年实现粮食生产能力增加百亿斤、农民人均增收300元的目标。为了完成国家增产千亿斤粮食和省内新增百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的目标,必须加大高标准农田的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指灌排设施配套、土地平整肥沃、田间道路畅通、农田林网健全、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较高的农业生产田块。高标准农田具有粮食单产水平高、抗灾能力强、产量稳定等特点,建设高标准农田,是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性工程,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基本保障措施,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要求,也是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长久安全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逐年提高,全省粮食生产条件不断改善。但由于涉及部门多,而且投入和建设标准不一,造成资金分散、建设项目不配套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全省粮食生产再上新台阶,省政府决定对涉农部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进行整合,集中支持全省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此,省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指导意见》,并提出规划到2020年,全省新增建设1800万亩左右的高标准农田,使全省高标准农田超过2000万亩。故提出了江西省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并编制了《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1-2020)》,以通过实施连片开发,尽快形成规模优势,通过改善生产条件,把中低产田改造成高产田,通过科技提升,让高产田产量再上新台阶。
       随着国家高标准农田发展形势的发展,特别是《全国高标准农田总体规划》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等相关文件的出台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了更高更具体要求,同时也是为对接国家高标准农田总体规划,更好地解决近几年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以适应新形势高标准农田建设需要。因此,省委、省政府决定启动规划修编工作。

       第二节  规划编制依据
       1、《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
       2、《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3、《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
       4、《全国新增1000亿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
       5、《国务院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国发〔2009〕25号);
       6、《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
       7、《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
       8、《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号);
       9、《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
       10、《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
       11、《国务院关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3〕111号);
       12、《关于开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指导意见》;
       13、《关于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意见》(财农〔2009〕92号);
       14、《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理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
       15、《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500个基本农田示范县建设的意见》(国土资发〔2012〕147号);
       16、《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建设标准(试行)》;
       17、《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
       18、《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
       19、《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048-2012);
       20、《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21、《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2、《江西省新增百亿斤优质水稻生产能力建设方案》;
       2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指导意见》(赣府发〔2011〕19号);
       24、《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25、《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办法>的通知》(赣办字【2014】34号);
       26、《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暂行)》;
       27、各县上报的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调查表;
       28、近年国家、江西省统计年鉴及其它相关统计资料。

       第三节  江西省粮食生产状况 
       一、粮食生产总体情况
       江西作为中南部地区重要的农业大省,属亚热带湿润气候,温光资源丰富,雨量充沛,发展粮油生产条件十分优越。由赣江等河流冲积而成的鄱阳湖平原,素有江南“鱼米之乡”的美誉。江西省农业经济以粮食为主,而水稻是主要粮食作物。多年来,江西粮食在总产、播种面积和贡献程度上一直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全省近年粮食平均播种面积5500万亩,粮食总产400亿斤左右。尽管江西省2013年全国粮食产量排名第13位,但仍以其独特的优势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江西以约占全国1.8%的耕地,生产了占全国3.5%的粮食,人均占有稻谷456公斤,稳居全国第1位。江西省不仅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之一,还是现有6个粮源净调出省之一,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从未间断地向省外调出粮源的仅有的2个省份之一,特别是从2004年以来,年均外调优质商品粮保持在100亿斤以上,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贡献,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粮食播种面积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全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从最高1979年的5766万亩降低到2003年最低4576.65万亩,降幅达20.6%。其中水稻播种面积从最高1979年的5080.20万亩降低到2003年最低4027.95万亩,降幅达20.7%,粮食生产形势不乐观。从2004年开始,连续10年全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5000万亩以上,水稻播种面积稳定在4700万亩以上。2013年粮食播种面积达5536.35万亩,其中水稻播种面积5007.0万亩,占90.4%。
       三、粮食产量情况
       尽管粮食播种面积波动,但由于粮食单产稳步提高,全省粮食总产仍保持持续增长态势,先后跨过1500万吨、2000万吨两个阶段,特别是2004年以来,实现了连续6年增长。全省粮食产量从最低1978年的1125.74万吨到1984年的1549.18万吨,到2009年全省粮食总产超过2000万吨,达2002.6万吨,比1978年增幅77.9%。由于2010年全省灾害偏多,粮食总产略有下降,但仍连续维持在1900万吨以上,最近三年,粮食恢复增长,2013年粮食总产创新高,达2116.1万吨,比上年增长1.5%。
       四、单位播种面积产量情况
       从粮食单产来看,亩产从1978年的最低196.42公斤,到2013年的最高382.2公斤,三十年来单产实现翻一番。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农业投入持续增长,农业科技含量不断提高,农田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全省近七年粮食亩产稳定在350公斤以上,其中水稻亩产更是提高至370公斤左右。最近三年,粮食单产保持稳定增长,2013年粮食单产创新高,尤其是稻谷单产首次突破400kg/亩。
       五、粮食生产条件
       随着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战略的确立,全省“造地增粮富民工程”、“百亿斤粮食增产工程”的持续推进,粮食生产配套基础设施逐年完善。水利灌溉设施逐步完善,农业水利条件进一步改善。截止2013年末,全省拥有蓄水工程239758座(大中型水库285座),泵站19566处(大中型泵站114处)、机电井1550127眼(规模以上机电井7350眼);江西省有效灌溉面积2994万亩(统计年鉴数据),其中5万亩以上灌区110处,占灌区数量的9.6%。农业机械设备拥有量持续增长,农业机械化进程加快。截止2013年末,当年实际机耕面积4557万亩;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20141兆瓦,其中柴油发动机动力15718兆瓦,占农业机械总动力的78.0%;农业机械与设备方面,全省拥有大中型拖拉机10188台、小型拖拉机289752万台、农用运输车1019万辆、大中型配套农具17378部、小型配套农具31.29万部、农用水泵44.83万台、机动脱粒机30.28万台。农业化学方面,2010年,全省化肥施用量(折纯量)141.6万吨,农药使用量99922吨,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51401吨。可见,全省化肥、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持续增长,农药控制量略有下降,农业污染现象未得到根本转变,农业污染仍然维持高位。

       第四节 国家对农田建设支持政策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十一年关注“三农”,以夯实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中央财政向“三农”,尤其是向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倾斜。“十一五”时期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五年提出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从2006年大力加强农田水利、耕地质量和生态建设,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到 2010年明确指出要突出抓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加强以农田水利设施为基础的田间工程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更是进一步明确要突出加强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建设,全面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特别强调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2013年国务院批复《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并先后出台《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此外,中央决定继续大幅度增加“三农”投入,巩固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切实做到“三个重点、三个确保”。
       目前,主要针对农田建设涉及的部门包括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业、农开办和扶贫办等,涉及资金主要有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粮棉油糖高产创建以及强化耕地质量建设等政策。
       1、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
       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是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共投入2000多亿元,由国家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各自资金渠道,积极支持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倾斜。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了农田排灌条件,提升了耕地质量,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提供了有力的资源条件保障。2010年《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并修改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从2011年起进一步降低部分粮食主产省财政配套比例,江西省由1∶0.5降为1∶0.4。
       根据《关于开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指导意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亩财政补助标准,以省为单位加权平均为1200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因没有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明确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标准为1000元),但最低不低于1000元,防止搞成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在多筹集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或整合其他支农资金、社会资金的前提下,允许适当提高亩投资标准和建设标准。
       2、土地开发整理政策
       从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首次提出:“积极推进土地整理,搞好土地建设” ,1999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进一步明确规定:“ 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到2010年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提出以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大力推进以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的农田整治。根据《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提出,到2015年全国建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到2020年全国建成8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其余资金由各省(区、市)根据地方各级财力自行解决。目前,用于土地整治的资金主要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和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理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明确“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新增费”)为主体,引导和聚合相关涉农资金,共同投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发挥综合效益。中央分成新增费按照“集中资金,重点投入”的原则,支持各地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并在分配时与各地上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执行情况挂钩。使用新增费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可不受有关新增耕地率规定的限制。要结合土地流转,鼓励民间资金投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不断拓宽资金渠道”。
       3、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政策
       为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提高防灾抗灾能力,2005年中央财政设立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采取“民办公助”方式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给予适当补助。2009至201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00亿元,补助850个县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其中13个粮食主产省521个县,占61.3%。2011年财政部、水利部又联合启动第三批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中央财政计划投入111亿元,在已安排850个县的基础上,再新增400个小农水重点县,基本覆盖全国农业大县和产粮大县,对重点县平均每县补助800万元。2012年、2013年相继开展第四批和第五批小农水重点县建设。
       此外,根据《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11〕48号)》,为加大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力度,加速改善农田水利的薄弱环节,将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4、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政策
       水利部于1999年6月批复《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开始,2009年全面实施规划内434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支撑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的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同时,利用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建设资金,对1500个中型灌区进行节水改造。2013年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共下达投资86.2亿元,其中中央投资58亿元,地方配套资金28.2亿元,用于28个省(区)的211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
       根据《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项目建设资金由中央、地方和灌区多渠道筹集,其中中央与地方的安排比例为:东部地区1:2,中部地区1:1,西部地区1:0.5。
       5、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政策
       开展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是促进粮棉油糖生产稳定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良田、良种、良法、良制、良机的有机结合,挖掘增产潜力,集成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按照《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协调指导小组关于印发<2013年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方案>的通知》,扩大高产创建规模,突出抓好11000多个粮棉油糖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的建设,深入推进5个整市、50个整县(市)、500个整乡(镇)的整建制试点。
       《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中的800个产粮大县(场)也要整合资源,积极推进整乡整县高产创建。2011年,中央财政将在2010年基础上增加5亿元高产创建补助资金。
       6、强化耕地质量建设政策
       目前,正在实施的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的政策项目主要包括测土配方施肥补贴和土壤有机质提升试点补贴。根据《2013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巩固建设10个百亩示范点,5个千亩示范片,2个万亩示范区。项目县(场、单位)补贴资金额度一般控制在15-40万元,整乡镇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的1000个乡镇所在项目县(场)资金额度适当加大,整县(场)推进的100个示范县(场)补贴资金额度可提高到50-70万元。
       土壤有机质提升试点补贴项目方面,到2010年,已涵盖全国30个省(区、市,含中央农垦系统)的619个县(市、区、场),补贴资金规模从1700万元扩大到5.5亿元,实施面积从85万亩增加到2750万亩以上,技术模式从单一的稻田秸秆还田腐熟技术推广,发展到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商品有机肥并举的局面。根据《2013年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补贴内容包括秸秆还田、地力培肥、绿肥种植和大豆接种根瘤菌,补贴标准对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及农户施用秸秆腐熟剂给予补贴,每亩补贴15元;对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及农户推广应用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施用调理剂、种植肥田作物等综合集成技术给予补贴,每亩补贴30元; 对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及农户种植绿肥及接种根瘤菌给予补贴,每亩补贴15元; 对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及农户示范推广大豆接种根瘤菌剂技术给予补贴,每亩补贴5元。 
       7、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政策
       财政部《关于做好2008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提出从2008年起,中央财政设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发展粮油生产和优势特色、安全高效农业,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我省选择水稻、柑橘、环鄱阳湖区水产等三个优势主导产业申报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根据《江西省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水稻项目实施方案》,现代水稻产业包括标准良田建设和水稻高产集成技术推广,主要涉及农田建设资金为现代农业标准良田建设,旨在通过完善田间排灌渠系、改善田间道路、增强土壤保水保肥性能、提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从而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8、种粮大户良田建设政策
       建立和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新增部分重点支持种粮大户。2011年,中央财政农资综合补贴860亿元。为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省财政厅统筹中央安排的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2.87亿元和县级财政配套的0.21亿元,重点用于种粮大户粮田建设工程项目,逐步改善种粮大户及周边农户耕作条件,增强粮食综合生产力。补助条件为水稻田连片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且其中至少有1户种粮大户(含农民种粮专业合作社、国有农场及垦殖场)承租的水田面积达到500亩以上规模,并具备较为稳定的承租关系;项目区在近五年内没有实施或本项目实施同时没有类似的整体高标准基本农田改造。投资标准按每亩不超过1400元施行。江西省农业厅、财政厅《江西省2013年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补贴范围包括金融支持、生产及配套设施补贴、晒场、稻谷烘干设施,补贴标准显著提高。

       第五节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作用、意义
       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耕地资源的不断减少和自然灾害频繁的压力,靠传统方式发展粮食生产和增加粮食总产量是不可能的。据预计,到2030年我国人口将达到16亿,按人均年需要粮食400公斤计算,需要粮食6.5亿吨,靠现有的14亿亩耕地和耕作水平生产粮食,是难以缓解供求矛盾的,粮食不能自给,势必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为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渠道越来越多,资金量越来越大。为了用好用活这些资金,省委、省政府决定,整合中央和省有关涉农资金,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这是着眼于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全局、总结多年来实践经验、适应发展现代农业新要求而推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能够解决我省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分散、投资效益较低、综合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对于进一步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步伐,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提高江西省粮食贡献度,缓解我国粮食安全问题的需要
       中国是世界上种植水稻最古老的国家,稻作历史约有七千年,是世界栽培稻起源地之一。但在过去20年里,我国耕地以年均20万公顷的速度递减,人均耕地已从1978年的约0.15公顷,下降到2000年的0.105公顷左右,每公顷要养活9.6人,耕地供养人口数,远远大于世界平均值。另一方面,由于生态的重要性,全国共有大于25℃的坡耕地9152万亩需要退耕还林还牧,这意味着粮食生产的耕地数量还将逐年下降。除此之外,我国的水资源也极为匮乏,人均水资源量也只有2220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数的25%。人均占有水资源居世界121位,被列为13个贫水国家之一,而且水资源分布极不平衡。水资源利用率仅为7%,与发达国家利用率80%相差甚远。据专家预测,到2030年,我国人口将增长到16亿,粮食需求总量将达6.5亿吨。因此,由于耕地面积、水资源利用和人口增长等因素的制约,我国今后每年的粮食缺口将达2000-2500万吨。
       江西是农业所占比重较大的省份,水稻生产面积在全国居第二位,水稻产量居全国第三位。作为农业大省,江西省水稻单产水平却较低,常年比全国水稻单产平均水平低16%,即每亩低60公斤以上。根据《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中统计,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6个南方产区,粮食产量占全国比重由1991年的36%,降到2007年的31.6%。由此可见,坚持以农业为基础,有目的、有重点地建设一批以地(市)为单位的国家高标准农田,对提高耕地资源利用率和产出率,增强粮食生产丰欠年的协调平衡和物价调控能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均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是解决江西省目前农田建设水平低,管理混乱问题的迫切需要
       据2008年我省县级农田灌溉规划现状普查,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衬砌率只有10%,渠系建筑物完好率不到40%,淤塞、损毁严重,急需整治改造。大部分水利工程设施建于上世纪80年代以前,大多数农田水利工程自建成至今没有更新改造过,相当数量的农田灌溉工程年久失修,灌渠淤塞、塌方,建筑物老化损坏,设施完好率低,造成有效灌溉面积锐减,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薄弱。据统计,宜春市目前水利工程改造率仅为11.4%,工程完好程度约为41%。加上各地普遍存在农田水利工程“重建轻管”的问题,已有相当一部分已建的农田水利设施管理不到位,有的甚至长期无人管理,致使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出现病险隐患。例如,赣州市现有山塘83096座,其中存在病险的就有67307座,占总数的81.6%,安全隐患严重。此外,农业生态环境持续恶化,农药、化肥施用仍处于高位,亩均化肥用量达到25.5公斤,是世界平均水平的 4.9 倍,长期不合理施用化肥已成为危害生态环境和影响土地质量的重要因素,农业面源污染亟待改善。
       增加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是强化粮食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全程管理和监督,是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效益的重要基础。项目的建设将设立专项资金通过土壤改良与培肥、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各项措施,提高连片灌区的农田水利设施、机械化通达和土壤肥力等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保持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各个市(县)成立了专门由市(县)领导牵头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共同解决目前农田建设水平低,管理混乱的问题。
       三、是完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资金整合使用,巩固农业大省地位的具体行动
       江西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之一,粮食商品率较高,每年调出粮食80亿斤左右。为确保江西粮食主产区地位不动摇和对国家粮食安全贡献不减少,必须以建设高标准农田为主要抓手,巩固农业大省的地位。近年来,各级政府已经把这项工作摆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越来越多的部门加入到这项工作行列,越来越多的资金投入到这项宏大的工程,全省上下正形成一股建设高标准农田的热潮。但由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涉及水利、农业、国土资源、农业综合开发等多个部门,难以形成统一协调使用合力,诸部门各自为战,致使项目布局分散、重复、无序,建设标准参差不齐,对同一块农田存在重复投资、重复建设等情况,致使资金使用效益低,工程作用受影响,综合效果不够明显。
       项目建设应按照“定好一张单、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酒”的思路,坚持“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归口申报、各司其职、各计其功”的原则,将发改、财政、农业、国土、水利、农发办等相关部门管理的六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进行整合适度集中,优势互补,能够达到全面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是促进农民增收,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步伐的有效手段
       江西作为中部地区的农业大省,一直将“农业、农村、农民”的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十一五”时期农业经济占全省国民经济的12.8%。但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小康生活向文明富裕型生活过渡的过程中,也面临诸多困难,其中农副产品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人们消费由追求数量型转向高档化的现实需求,传统的品种和种植结构已经无法满足当前农产品市场的需求,成为阻碍农业和农村经济进一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必须尽快走出一条农业优质化的新路子。因此,以发展优质高产水稻为重点,形成农科教相结合、产供销一条龙、农工贸一体化的粮食产业化经营格局,全面推进农业向优质、高效、特色方向发展,符合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所面临的实际情况,是江西省农业和农村经济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边实施、边示范、边辐射,依托产业链,利用“市场+基地+农户”形式,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进一步挖掘项目区农业发展的潜力,促进区域农业现化代进程,辐射带动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
       综上所述,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有利于增强粮食的市场竞争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粮食生产还可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变资源优势为商品优势和经济优势,提高农业效益,是一项造福全省广大农民群众的惠民工程。

第二章 近年全省农田建设情况调查分析
 
       第一节 各地农田分布及产量情况
       一、各地农田面积
       全省共有农田面积3712.4万亩(本章和附表所提的全省数据为规划所涉及的项目县(区、市)面积总和,特别说明的除外,数据来源于各设区市上报材料,与江西省统计年鉴数据略有区别),其中以吉安市农田面积最大为591.5万亩,其次为赣州市585.9万亩,宜春市564.0万亩,上饶市533.4万亩,抚州市462.9万亩,南昌市310.4万亩,九江市263.6万亩,以上7个地市占全省农田面积89.2%。在县(区、市)方面,100万亩以上农田面积有5个县(市),分别为南昌县、丰城市、高安市、余干县、鄱阳县;50万亩以上农田面积有20个县(区、市),以上25个县(区、市)占全省农田面积约50.79%。各地农田面积详见表2-1(各县分布情况详见附表1),各设区市农田面积比见图2-1。
       二、各地粮食播种面积
       2010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5458.7万亩,其中稻谷播种面积4977.7万亩,单季稻播种面积587.9万亩,双季稻播种面积4389.8万亩,双季稻播种比例为88.2%。在各设区市方面,除景德镇市、萍乡市 和九江市双季稻播种比例在80%以下,其他设区市比例均在80以上,有6个设区市比例在90%以上,双季稻播种比例最高为新余市,达到95.1%。
       江西粮食播种面积1999年达到5322.3万亩后,呈逐年下降态势,到2003年,粮食播种面积下降到4576.65万吨。自2004年中央惠农政策开始,江西省粮食播种面积呈稳中有升之势,到2010年播种面积达到近20年最高,为5458.7万亩。可以看出,江西省随着对粮食生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积极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粮食播种面积常年稳定在5400万亩左右。在未来几年内,我省粮食播种面积将保持稳中有升的趋势,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受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政策因素的利好影响,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普遍高涨。农业“四补贴”政策得到全面落实,补贴金额的进一步提高,激发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二是国家实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有力保障稻谷种植面积。稻谷种植收益增加,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农民种植积极性。三是各级财政加大了对粮食种植的投入力度。连续实施的粮食高产创建、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改善了粮田基本条件设施。四是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稻谷生产不再费工费力。现在我省稻谷从种到收正在全面普及机械化,大大减轻农业用工,农户在闲暇时段可以外出打工增加收入。
       三、连片农田分布情况
       全省共有100亩以上连片农田数量为52328块,面积共2717.5万亩,其中500亩以上连片农田12598块,面积1791.2万亩;300-500亩连片农田9930块,面积379.1万亩;200-300亩连片农田11839块,面积268.5万亩;100-200亩连片农田17961块,面积278.4万亩。300亩以上连片农田面积占全省水田面积58.5%。

       第二节 已开展农田建设情况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越来越重视,强农惠农政策的含金量越来越高,支持力度越来越大。各地抓住机遇,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业生产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全省高产田比重由1996年的21.8%提高到了35%,为我省粮食连续7年丰收奠定了扎实基础。在近十年,政府各部门从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建设了一大批标准农田,改善了农田生产条件,提高了粮食生产效益。
       一、以往各部门开展农田建设情况
       以往全省共建设(含改造)农田面积约688万亩。其中国土部门建设(含改造)农田面积217.5万亩,农开办建设(含改造)农田面积176.9万亩,水利部门建设(含改造)农田面积115.8万亩,其他部门建设(含改造)农田面积177.8万亩。以往开展的农田建设大多集中在产粮大县,主要分布在宜春市、吉安市、上饶市、抚州市、赣州市等。
       二、以往各年农田建设或改造情况
       近年来全省共建设(含改造)农田面积688万亩。
       三、高标准农田建成情况
       江西省以往建设或改造的农田面积为688万亩,我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虽然逐年在提高,全省粮食生产条件不断改善。但由于涉及部门多,而且投入和建设标准不一,造成资金分散、建设项目不配套等问题。目前田间工程投资标准差异很大,项目建设内容基本相同的项目有中低产田改造、标准粮田建设、商品粮基地建设等。但这些项目资金单位面积投资最多的2200元(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最少的只有400元(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单位面积建设资金严重不足和资金标准差距大,导致建设实施难、建设内容无法完成,建设质量低。故已投入建设的农田很少能达到高标准农田的标准。

       第三节 粮食产量分析
       一、粮食产量
       1、产量
       2010年全省粮食产量达到1954.7万吨,列全国第12位。我省不仅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之一,还是现有7个粮源净调出省之一和建国以来从未间断向国家提供商品粮源的仅有的2个省份之一,且提供的都是优质口粮。
       江西粮食生产1999年总产达到1732.7万吨后,呈逐年下降态势,到2003年,粮食总产下降到1450.3万吨。自2004年以来,中央加大了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江西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生产政策,采取有力措施,狠抓粮食生产不放松,全省粮食生产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实现了总产量六年连超历史的成绩,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贡献,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2010年,江西遭遇了历史罕见的洪涝灾害,经过各方努力,最终粮食总产量达到1954.7万吨,但相比2009年的2002.56万吨还是有所减少。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实施以及中央惠农政策的进一步落实,预计今后几年江西省粮食总产量将创历史最好水平。
       2、粮食单产
       江西水稻单产水平较低,常年比全国水稻单产平均水平低16%(2010年稻谷单产水平比全国低17%),即每亩低60公斤以上;比湖南常年低16.5%,即每亩低66公斤左右;比湖北、四川等粮食主产省水稻单产低30%左右(2010年我省稻谷单产水平比湖北低36.5%,比四川低34.7%),每亩低150公斤以上。通过江西省与全国其他产粮省份的单产对比,我省虽然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生产政策,采取有力措施,狠抓粮食生产不放松的情况下,全省粮食生产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但对比全国的其他省市,我省稻谷单产存在较大差距,仍处全国中下游水平,粮食产粮增产有较大潜力。
       二、我省粮食增产潜力
       江西的气候、土壤条件特别适合水稻生产,自古就有“天下漕米取于东南,东南之米多取于江西”的美誉,明清时期全国四大米市江西就占其一。我省粮食生产自然条件得天独厚,优势明显,并且增产的潜力较大。只要增加投入,挖掘我省粮食生产的巨大潜力,就能提高粮食实际生产能力。增产潜力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全省气候温暖,热量资源较为丰富。江西地处北回归线附近,年平均气温16.3—19.5℃;雨量充沛,年均降水量1341—1940毫米,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422亿立方米,占全国总量的5.4%,居全国第7位;无霜期长达240—307天,全年平均日照时数约为1500—2100小时,为亚热带湿润气候,十分有利于农作物生长。
       二是单产较低,增长潜力巨大。江西省以往在农田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方面投资较少,中低产田较多,粮食单产水平较低,粮食产量增加潜力较大。我省的粮食生产水平与全国水平和条件类似的湖南省相比,仍有很大差距,水稻亩产373公斤,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0公斤,只要我省在农田建设等基本设施方面加强建设,同时在良种、栽培、水肥、植保等技术方面加以改进,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的潜力较大。
       三是全省生态环境好,主要河流水质常年保持在三类以上,为发展优质水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万年贡米、奉新碧云、樟树玉珠、金佳谷物等都是国优产品和出口免检产品。
       四是江西水利设施不断改善,农业装备水平不断提高,科技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特别是杂交稻的制种技术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江西省现有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较差。全省旱灾、水灾发生比较频繁,特别是水稻生长季节,降雨量不平衡,必须规划建设完善的水利设施;加上江西省的农田水利工程,有相当一部分由于建成时间较长,损坏比较严重,且标准低、配套差,难以达到节水灌溉;全省机耕、机播、机防、机收、稻草还田等农业机械化水平还不够高,难以实现统一组织生产,限制了粮食生产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五是区位条件好,毗邻广东、福建、浙江等粮食主销区,交通便利,有利于国家组织跨区域的粮食调运,有利于加强产销衔接。
       六是自然灾害损失较大,防灾减灾降低因灾损失潜力较大。我省是自然灾害的多发区、频发区、重灾区。据估算,一般年份,全省因自然灾害损失粮食20亿斤左右;重灾年份,要损失粮食40亿斤以上。除自然灾害外,我省的病虫灾害也非常严重,一般也造成10—20亿斤的粮食损失。自然灾害和病虫灾害是我省粮食生产的重大威胁,加强我省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水平,能够有效改变我省粮食生产靠天吃饭的局面,对增加粮食产量意义重大。

       第四节 灌区现状及水资源平衡分析
       一、灌区现状
       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西省农田灌溉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灌溉工程由少到多,灌溉规模由小到大,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多年建设,2013年江西省有效灌溉面积已达2994万亩(统计年鉴数据)。另据《江西省第一次水利普查公报》统计,至2010年,全省共有设计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上的灌区19处,灌溉面积600.63万亩;灌溉面积1-30万亩的灌区295处,灌溉面积661.484万亩;50-10000亩灌区49279处,灌溉面积1426.09万亩。
       经多年灌区建设,全省重点中型灌区总体灌排工程系统基本形成,灌区内工程基本特点是多水源、多枢纽、蓄引提并举、渠库结合、渠系纵横交错。尤其灌区水源工程建设,在解决三大水资源问题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承担着区域性的灌溉、防洪、调水和供水重任,89 座重点中型灌区年均供水能力约为27亿m3,为农村、农业的用水安全、粮食增产发挥了重大作用。
       二、水资源平衡分析
       根据江西省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全省地表水多年平均径流量1545.4×108m3,地下水资源量379.0×108m3,其中地表水与地下水的重复计算量为359.5×108m3,不重复水量为19.5×108m3,全省水资源总量为1565.0×108m3。
       全省新增2128.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灌溉用水量按495 m3/亩计算,农田灌溉需水量约为105.35亿m3,约占2020年全省用水控制总量260亿m3的40.52%,占近年来全省农田灌溉年平均用水量160亿元的65.85%,且本规划中新增高标准农田水资源基础条件较好,加之规划再加固和配套一批水源工程,通过渠系节水改造、农田平整、加强管理等措施,灌溉水资源利用系数会进一步提高,故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用水平衡能满足要求。

       第五节 农田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不足
       我省工业总体还较为落后,经济欠发达,财政状况不是很好。前几年,国家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主要是大江大河的治理及退耕还林(渔),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相对较少,粮农主产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就更显不足,一定程度上又限制了粮食生产水平的提高。
       我省农田水利工程特别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主要依靠农民投工投劳、因陋就简兴建而成,工程建设时存在着标准低、配套不全、质量差、设备及技术落后等问题。经过几十年运行,现在大部分工程都达到或超过了设计年限,工程老化失修,设备报废、效益下降问题严重,难以为继。即使是中央财政性资金支持建设的水库、排灌泵站、干渠、分水闸等工程也存在设计标准低,年久失修,损坏严重,配套不齐全,田间排灌工程配套较差,已难达到适时灌溉、除涝等功能。
       我省旱灾、水灾发生比较频繁,特别是水稻生长季节,降雨量不平衡,全省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还不够强,近年来严重的旱情给全省粮食生产带来了较大影响,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机电排灌泵站报废率不断增高,提水设备更新换代频繁,灌溉成本逐年增加,加大了农业生产的投入,造成粮食作物不同程度减产。因此必须完善灌区配套设施,建设完善的水利设施。
       二、对接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工作难同步
       农田建设点多面广,涉及农业、水利、农业开发、国土、发改、财政等多个部门管理,各部门项目和资金管理又有各自相应的管理规章,这些规章既有相同之处,又存在较大差异,如项目建设内容、资金使用范围、单位面积投资标准、计划编制方式、计划上报和下达时间、资金报帐方式、检查验收要求等方面都不尽相同。各部门之间普遍存在标准不一、要求不同的情况,这种各自为政的现象为整合资金增添了难度,地方上难以做到既有利于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又符合国家部委相关政策和要求,而且容易在实际工作中导致资金分散,资金使用效益低、综合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三、重复性建设问题严重
       各地普遍存在选择项目建设区时,都注重了选择交通便利,农业基础条件较好,农民相对富裕,项目实施难度小的地方。这些地方成了各项目实施部门的“必争之地”,甚至有几个项目都在同一区域实施,重复建设现象比较严重,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大量浪费。
       四、重建轻管现象突出
       在已峻工的农田工程项目中,人为损坏、自然毁损现象十分严重,且无人管护和维修,严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尽管各项目都制定了管护措施,但落实很差。究其原因,一是群众管护意识差,只顾用不愿管;二是管护资金严重缺乏;三是农村义务工和积累工取消后,难以组织力量无偿维修管护。因此,不少地方形成边新建边毁损的现象,农田水利工程作用呈逐年降低态势。
       五、农田水利发展机制亟待改变
       我国改革开放前,农业生产以生产队为基础,农民种粮与兴修水利利益一致,积极性高;改革开放后,土地承包到户,加之种粮比较效益低,农村劳力缺乏,农民对兴修农田水利积极性不高。2004 年国家为减轻农民负担,取消了农民参加兴修水利的“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制度,农民每年投工投劳修水利数量锐减,只相当于以往的1/4 左右。随着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广泛采用水泥、钢材、塑料管材及施工逐步机械化、专业化,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真正需要农民投工投劳的比例大幅度下降(专家估计为10%左右),以农民投工投劳的传统方式修水利,既不经济也不符合实际情况。
       六、认识不足
       建设高标准农田,涉及千家万户农民田地,农田建设必然会涉及田块调整等敏感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不管是修路、还是修沟,多少会占掉一些农田,必须对农户承包田进行统一调整,总会有部分农户适应了原有的耕作田块,不愿意调田。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平整简单,造成富有的有机质表土层破坏,田质土质较好的农民对土地开发积极性不高。另外,不少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有畏难、退缩情绪;更有的农民由于对项目建设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足,参与建设的意愿不强。

第三章  规划原则、建设目标和区域布局
 
       第一节 规划原则
       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与我省新增百亿斤优质稻谷生产能力建设、农田灌溉工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规划相衔接,科学修编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扶持优势、突出重点,确保资金投向粮食生产核心区域。
       二、因地制宜、科学布局
       根据平原、丘陵、山区等区域的资源条件和主导产业特点,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开发模式,优先选择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开发潜力大、配套能力强、干部群众积极性高的地区,建设一批示范精品工程,以点带面,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集中连片、规模开发
       结合农田灌溉工程建设,按灌区、流域和区域整体规划,采取“集中力量、重点投入、综合开发、连片治理”的方式,连片整体推进,确保建设一片、成效一片、致富一片。
       四、整合资金、集中投入
       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归口申报、各司其职、各计其功”的要求,充分调动相关方面的积极性,整合涉农部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集聚多方力量,吸引多种资金投入,形成建设合力。
       五、分工协作、统筹推进
       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监管、统一验收”,建立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和任务,量力而行,讲求实效,合力推进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
       六、科技创新、持续发展
       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和技术措施,全面提高规划区农业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份额,提高农业劳动者的整体素质,把农业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实现农业的两个根本性转变。同时加强农业科技示范项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产管理技术、自动化水平,实现生产、技术、经济、生态和社会的有机结合,环境的不断优化和资源的持续利用,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七、辐射带动、共同富裕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边实施、边示范、边辐射,依托产业链,利用“市场+基地+农户”形式,辐射带动全省的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

       第二节 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整合发改、财政、农业、国土、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各方资金,集中支持粮食主产区以“田地平整肥沃、灌排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为内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打造我省粮食生产核心区,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规划到2020年,全省新增建设2128.36万亩高标准农田(加上此前已建设的687.98万亩,全省高标准农田总数将达2816.34万亩)。其中,2014-2015年期间,全省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683.15万亩,十三五期间全省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445.21万亩。
       二、产量目标
       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平均亩产可达1000公斤及以上。
       三、建设使用年限
       建成后的基础设施使用年限不低于15年。

       第三节  任务确定与分配
       根据本规划第二章、第四章对全省11个设区市及省级监狱系统的农业生产情况、耕地面积、水田面积、粮食产量、地形地貌、连片农田现状、现有农田灌溉条件、以往建设情况以及当地政府及民众支持等的情况分析,按统筹规划、地区平衡、突出重点、科学布局、集中连片、规模开发的原则,制定全省各市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建设重点。具体见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配及分期安排表。

       第四节 区域布局及建设重点
       一、区域布局
       按照集中连片、规模开发、重点突出的原则,在全省11个设区市94个县(市、区)的连片田块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2816.34万亩,主要分布于赣北、赣中、赣南三大区域。
       赣北地区共计建设1788.12万亩,其中南昌251.89万亩、景德镇102.03万亩、萍乡70.01万亩、九江220.03万亩、新余74.59万亩、鹰潭88.49万亩、宜春544.83万亩、上饶 436.30万亩;
       赣中地区共计建设703.78万亩,包括吉安399.26万亩、抚州304.52万亩;
       赣南地区共计建设305.06万亩,包括赣州305.06万亩。
       全省监狱系统建设13.61万亩。
       二、建设重点
       根据不同区域农田的特点,结合原有灌排系统、道路、农田格局,因地制宜对现有灌排系统及其配套建筑、道路进行综合整治。建设重点如下:
       1、疏浚河沟,保证排水畅通。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水标准,对河沟清淤疏浚。
       2、加强渠系建筑物配套。通过强化渠道衬砌,桥、涵、闸、站等建筑物配套,完善输配水渠系,改善灌溉条件,防止漏水、跑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生产效率。
       3、加强田间道路建设。对零散的条田、格田规整,硬化田间道路,使田间道路布局合理,顺直通畅,与镇村公路连接,保证晴雨天畅通,满足农业机械通行;配套桥、涵和农机下田地设施建设,便于农机进出田间作业和农产品运输。
       4、加强农业综合管理,加强农民合作组织建设。建立农业生产信息收集发布组织,指导农业生产;建立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管理体系、农机集中作业管理体系、良种统一供给体系、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系、农产品营销管理体系等,通过这些体系建设,使农业生产更加有效、效益更加明显。

第四章  主要建设内容和标准
 
       通过开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与培肥、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形成土地平整、土壤肥沃、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体系,达到持续高产稳产、优质高效和安全环保的目标。

       第一节  灌溉与排水工程
       一、建设内容
       在提供充分水源保障的基础上,配套完善农田灌溉、排涝、排洪沟渠,新建、改造提灌设施、小型集雨蓄水设施,形成引、蓄、提、灌、排协调统一的农田灌排能力。包括水源工程、输水工程、喷微灌工程、排水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泵站工程等。
       二、建设标准
       1、灌溉水源。应按不同作物及灌溉需求实现相应的水源保障,灌溉水源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水源工程质量保证年限不少于 20 年。塘堰容量应小于 100000m3,坝高不超过 10m,挡水、泄水和放水建筑物等应配套齐全;蓄水池容量控制在 500m3以下,配置蓄水池的容积应分别不小于120m3/hm2。小型蓄水窖(池) 容量不小于 30 m3。当利用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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