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二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基本情况
“十二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财政部门牢牢把握指导思想,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锐意进取,攻坚克难,财政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收入稳步增长,综合财力增强
1.收支规模不断扩大。2015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3021.5亿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9.8%,超额完成16%的目标,提前实现总量比2010年翻番目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65.5亿元,在全国排位为15位,比2010年前移6位,完成前移2位规划目标。2015年全省财政总支出4419.9亿元,比2010年增加2496.6亿元,年均增长18.1%。
2.收入质量缓中趋稳。在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2015年我省财政总收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8%,比2010年提高5个百分点,超额完成16%目标。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78.5%,低于“十二五”规划87%目标,主要原因是除税收增长有所放缓之外,非税收入纳入一般预算管理,计算口径不一。
3.县域财政快速发展。所有县(市、区)财政总收入全部超过6亿元。其中:超20亿元的36个,超30亿元的17个,超40亿元的9个,超50亿元的5个,超百亿元1个(南昌县100.9亿元),全部实现或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
(二)支出结构优化,公共性能凸显
1.民生支出不断增大。民生支出一直作为政府投入的重点,支出的规模越来越大,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越来越高。2010年,筹集财政性资金240亿元支持实施65件民生工程实事;2015年,筹集财政性资金1000亿元支持实施50件民生工程实事;五年累计投入民生工程资金3350亿元,2015年民生工程资金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22.6%,“十二五”民生支出年均增长33%。
2.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在财政收支矛盾逐年加大的情况下,始终坚持财力重心下移,财力结构不断趋于均衡。2015年,省级对市县转移支付为1589.9亿元,比2010年增加672亿元。“十二五”期间,市县级财政支出达到14514亿元,占全省支出的84%,比“十一五”期间提高2个百分点,市县财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3.区域发展成效明显。统筹、集中财力实施区域战略发展成为财政投入“新常态”。五年累计安排专项资金35亿元,支持南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赣州综合保税区、九江石化升级改造等一大批设区市重大项目建设;累计安排48.8亿元支持赣南原中央苏区及革命老区建设;累计安排51.4亿元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予以补助,支持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
(三)创新支持方式,促进经济发展
1.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创新财政投入方式,运用财政贴息、风险补偿、股权投资和事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培育市场主体做大做强。清理规范专项资金,通过取消、合并、退出等整合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基金引导、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经济活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统筹整合支农资金,重点支持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2.凸显财政金融联动作用。凸显财政和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双轮”驱动作用,坚持财政职能与金融工具有机结合,促进财政与金融政策融合效应的最大释放。五年安排1亿多元专项资金支持鼓励金融创新、引进金融机构、推进企业上市、扩大直接融资,及时出台财政支持金融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财园信贷通”和“财政惠农信贷通”工程,较好地破解了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难题,累计发放贷款755亿元,有力支持了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主体发展。
3.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实施精准有效的财政政策,有针对性地支持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全力支持循环经济、科技创新、节能减排以及中小微企业发展,扶持有色金属、能源化工等优势产业做大做强,有效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减少经营性收费,支持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事业发展。
4.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采取垫付、预拨、提前预告、清理回收结余结转、自主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措施,保障了交通、水利、能源、生态建设等一大批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夯实了发展基础,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民生投入增加,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1.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始终把就业创业作为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任务,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推动实施省级创业城市创建、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加大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扩大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规模,全方位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
2.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完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疾病应急救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等制度,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出台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改革,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基本形成了涵盖各类群体的,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
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稳步推进。省级以上五年累计投入财政建设资金620亿元,其中,公租房建设资金248亿元,各类棚户区改造资金260亿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09亿元,住房建设奖励性资金3亿元,新建、改建、扩建住房228.88万套(户),城乡居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通过省城投公司两批次融资430亿元支持市县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4.教育文体事业均衡发展。从2012年起实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的政策,五年全省累计投入财政性教育经费资金3263.7亿元,重点支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农村中小学校安和标准化建设工程、改善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促进城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校生均拨款水平和化解高校债务风险等,推动了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投入14亿元支持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实施免费开放;投入28亿元实施广播电视无线覆盖、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设等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0亿元开展农村文化建设;投入21亿元开展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重点档案抢救保护等;投入5.3亿元开展文化产业发展。
5.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加大医疗卫生资金投入,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重点支持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帮助142万困难企业职工医保缴费,培养基层医疗人才,完善医疗救助体系,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条件明显改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顺利衔接,约9万名职工参加了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6.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全面加强。五年累计投入节能减排资金113亿元,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奖励、工业企业清洁生产补助、主要污染物减排、污水处理营运奖励、分类支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等;建立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投入环境保护资金18亿元,支持“五河”和东江源源头生态保护区奖励、省级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奖励、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省级重点污染源治理工程“以奖代补”、试点优质湖泊水污染防治资金、赣州市东江流域环境整治试点等项目,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取得新成效。
7.农业农村发展加速。五年累计投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6.7亿元,支持水稻、柑橘、水产、蔬菜、油茶等优势主导产业发展;统筹整合资金1亿元,大力支持狗牯脑、婺源绿茶、庐山云雾、浮梁茶、宁红等5大重点整合品牌建设;五年共投入专项扶贫资金96.41亿元,年均增长27.4%,坚持把罗霄山连片特困地区、原中央苏区县等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集中支持精准扶贫;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清洁工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8.城乡居民收入大幅提高。统筹提高城镇居民低保和农村低保等其他群体的补助标准,连续提高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部分民生补助标准。规范提高行政机关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提高了艰苦边远地区教师津贴、降温费、取暖费等补助标准。2015年,全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26618元,比2010年增加11373元,年均增长11.8%;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180元,比2010年增加5391元,年均增长14.1%。
(五)财税改革不断深入,财政管理创新提升
1.建立健全政府预算管理体系。定员定额标准体系日益健全,基本支出全部实现实名制管理,公用支出实现定额标准管理。制定出台会议费、培训费等一系列行政经费管理办法,严格“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管理。强化部门预算执行管理,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稳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除涉密信息外预决算全部向社会公开。建立由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构成的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为加强政府预算管理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2.稳步推进税制改革。开展“营改增”扩围试点改革,开征地热水资源税,规范调整稀土、滑石、岩金矿资源税征收管理,实施煤炭、稀土和钨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两次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将享受政策纳税人由个体工商户扩大到小微企业,先后三次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政策效应逐步显现。
3.完善健全国库管理。构建了“纵向一体化、账户规范化、监管立体化”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模式,实现了改革单位和预算资金全覆盖。公务卡制度全面建立,覆盖面不断扩大。账户资金运行管理系统、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和财政资金网上监管系统三位一体监管体系覆盖各级财政。财政专户清理规范工作有序开展,财政账户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健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全面启动,电子缴税全面推行。
4.政府采购管理更加规范。在全省各级全面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实现全流程操作电子化、全过程监控网络化、全覆盖上下一体化的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体系,强化项目预算执行审核,严格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管理,加大对履约验收、评审专家、供应商等的监督管理,采购行为更加规范。
5.积极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建立了“一主四辅”的制度体系,以支出预算为突破口,健立全过程预算管理机制,有效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省对市县乡三级考评机制步入常态化,预算部门管理综合考评实现全覆盖。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以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促进各地各部门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安排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6.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取得成效。建立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基本制度,明确了购买服务的范围、对象、程序、办法等基本内容。从2014年开始,各级政府开始向社会力量购买公益性岗位、城市保洁绿化、就业、养老、残疾人、社区事务、法律服务等51个服务项目的试点工作,初步形成了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框架。
7.政府债务管理得到强化。在充分发挥政府债务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作用的同时,高度重视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债务规模,防范债务风险,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债务管理不断规范。
8.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有序推进。颁布实施《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全面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全部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电子化收缴管理实现了全覆盖。
9.财政信息化建设取得新成果。以各级财政大平台、核心业务应用系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金财工程一期建设任务全面完成,为财政各项改革顺利推进提供了技术支撑。
10.财政监督检查有效开展。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加大对重大财税政策落实、部门预算执行监督,开展教育、住房、医药卫生、支农、扶贫等民生重点领域资金管理使用以及“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加大通报和违纪违规处罚力度,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我省财政改革发展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随着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税收增长乏力,财政增收后劲不足,财政刚性支出持续增长,收支矛盾日益凸显;一些地方债务规模较大,还债压力持续加大,财政风险加剧;预算管理制度不够规范和透明,预算约束力不强,财政管理和改革任务繁重;税收制度不健全,各级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不清晰等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日益尖锐。这些问题都有待“十三五”时期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逐步解决。
二、“十三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面临形势
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条件、任务和要求都发生新了的深刻变化。总体来说,“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有持续发展的积极因素和有利条件,也有发展的诸多困难和相互叠加的严峻挑战。
(一)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利条件
“十三五”时期,和平、发展、合作仍是时代主题,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经济韧性好、潜力足、回旋余地大的基本特征没有变,经济持续增长的良好支撑基础没有变,经济结构优化的前进态势没有变。“四个没有变”深刻揭示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态势和未来趋势,表明我国经济将继续保持中高速增长方向前行。同时,国家力推以去产能、去杠杆、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简称“三去一降一补”)为总抓手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创新驱动的挤出效应和拉动效应,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生机、注入活力。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经济发展战略的调整,我省各方面的优势将逐步显现,经济发展的态势明显。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新突破,有利于我省发挥后发优势、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深入推进,有利于激发发展动力和活力;国家聚焦聚力于推进“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生产力布局向内陆腹地拓展,有利于我省发挥区位优势;国家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有利于把我省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国家实施赣南苏区振兴战略,有利于我省区域平衡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区域增长极;国家财税体制改革要求建立统一的税收制度和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制度,有利于我省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提升我省的财政保障能力。
(二)经济社会和财政发展的困难与挑战
我国正在经历经济增长速度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我省经济发展将形成持续影响。我省产业基础薄弱、抵御风险能力较差,经济结构不尽合理,伴随结构深度调整,经济增速明显放缓,财政收支矛盾更加凸显。
一方面,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激发小微企业活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推进“营改增”改革等方面实施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财政减收因素较多。另一方面,财政支出面临较大的刚性增长压力,全面推进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实施重大区域战略需要增加投入,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就业、社会保障及“三农”等民生刚性支出仍将持续增长;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民生保障层次,都需要大量财力投入;按期完成脱贫、提前实现收入翻番、同步实现小康社会,都要有一定的财力做保障。
总体上看,我省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经过多年高速发展,我省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经济发展的空间广、潜力大、韧性强。只要我们坚定信心,抢抓机遇,趋利避害,开拓进取,把自身优势与外部机遇很好地结合起来,就能实现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跨越。
三、“十三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对财政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为主线,完善财政宏观调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管理、防控财政风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财政在“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确保我省如期脱贫、收入提前翻番和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四“十三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
(一)收入稳定增长,收支有效保障
根据“十三五”期间我省GDP年均增长8.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国年均增长6.5%的目标,“十三五”期间我省财政总收入确定为年均增长9%。到2020年,全省财政总收入达到4600亿元,其中,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3300亿元;支出规模达到6300亿元,年均增长7.5%。全省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达到83%,比2015年提高5个百分点。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稳定在18%以上。
(二)省级调控能力增强,区域发展实力显现
根据财税体制改革要求,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制度,适当增加省级财力,增强省级调控能力。不断壮大市县财政规模,到2020年,力争全省所有县(市、区)财政总收入均超过10亿元,其中:超30亿元的达到36个以上,超50亿元的达到14个以上,超100亿元的达到3个以上。
(三)财税改革全面深化,现代财政制度基本建立
到2020年建立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长治久安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基本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政府预算体系更加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有效构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全面落实,政府债务管理更加规范,税收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省市县事权与支出责任合理划分。
五、“十三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把控宏观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发展
抓住和用好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明确财税政策加力增效着力点,定向调控,精准发力,统筹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补短板、添后劲。
1.加大基础建设投入,促进经济加快发展
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将城镇化作为“十三五”时期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的核心战略。加快构建我省“一群两带三区四组团”的城镇总体布局,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推动中小城市特色发展,形成核心带动、多点支撑、良性互动的城镇化发展格局。综合运用税收、投资补助、贴息以及PPP模式等多种手段,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完善基础设施、放开农民进城落户条件等配套政策,提高已有城市的人口集聚能力,通过辐射发展,形成城市圈。
加大重点基础设施投入。建立多元化融资机制,加大政府和社会对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统筹财政资金,支持铁路、公路、航空、水运、管道等重点项目,建设形成“五纵五横”铁路网主骨架、“四纵六横八射十七联”高速公路体系、“两横一纵”水运大通道、“一干九支”的机场布局。支持长江江西段、“五湖一河”及中小河流水利综合开发、重要流域治理、重点城镇防洪体系等建设,发挥财政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
加快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全面落实财政支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入实施“龙头昂起、两翼齐飞、苏区振兴、绿色崛起”区域发展战略,推动形成各具优势、融合互动、多点支撑、竞相发展的区域经济板块。支持实施美丽乡村、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电子商务进农村,加大城乡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2.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综合运用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财政贴息、金融激励、事后补助等方式,支持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鼓励企业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加快工业结构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结构向高端化、集约化、特色化方向发展。支持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产业发展,着力培育电子信息产业链延伸和高附加值项目。以工业园区为载体,重点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和智能制造示范区,打造中部地区先进制造业基地。
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中小企业聚集,探索建立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新机制。做大做强中小微企业发展各类基金,加强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实现与社会资本的有效对接,综合运用市场化、专业化的运行手段,构建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基金体系。加大资金投入、改进公共服务、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激发中小微企业发展活力,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落实科技创新驱动战略。完善财政科技资金配置机制,整合优化科技专项资金,进一步增加财政科技创新投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以重点创新加快产业升级,实施江西省创新驱动 “5511”工程。大力支持技术创新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推进科技协同创新。采用后补助及间接投入等方式支持一般性技术创新活动,吸引社会资金、金融资本进入创新领域。支持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落实科研成果收益分配政策,深化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开展贷款风险补偿和绩效奖励。完善鼓励各类群体创业创新的扶持政策,依托“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等众创平台,推动广泛参与的众包分工,形成大众参与、各方协同的创新格局。
促进开放型经济提质增效。支持我省深入实施全面开放战略,推动“走出去”和“引进来”双向发力,推动投资与贸易双向互动,着力打造内陆双向开放高地,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支持对接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全面对接参与“一带一路”战略,发挥好赣欧(亚)国际铁路货运班列作用,开通南昌至福州、赣州至深圳铁海联运快速班列,实现江西航空公司全面执飞。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交流合作,积极开拓新兴市场,加强产业、经贸、能源等合作。
积极支持服务业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突出发展金融服务业,重点发展物流、电子商务等行业。支持生产性服务业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有机融合。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重点发展旅游、商贸、文化等行业。加快发展养老家政健康消费,推动养老与家政、医疗等服务产业融合发展。深入实施旅游强省战略,全面打响“江西风景独好”旅游品牌。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战略重大机遇,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业发展。
3.支持农业加快发展,如期实现全省脱贫目标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总结经验,深入推进资金整合,创新扶持方式,构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运用信贷担保、贷款贴息、财政奖补等方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金加大对农业投入。落实农田种植财政补贴,在确保口粮的前提下,促进粮食品质优化升级。
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增加农业投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大力推进农村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优化农业生产区域布局,推进“百县百园”为重点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打造全国绿色食品产业基地,打响“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落实农业生产重大技术措施推广补助政策,深入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支持生产基地、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和家庭农场、规模种养户发展壮大,促进优势特色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生产经营。
积极实施脱贫攻坚。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幅度,“十三五”期间省财政筹集专项扶贫资金200亿元以上,一定五年包干,由县级政府统筹用于扶贫攻坚;加大金融扶贫力度,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互补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整合各类扶贫资源,拓宽资金渠道,形成扶贫攻坚合力,打赢产业扶贫、安居扶贫、保障扶贫三大攻坚战。确保到2018年,全省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2020年,现行扶贫标准以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
4.加大生态和环境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标准,创新补偿机制。重点支持“净空”、“净水”、“净土”行动。实施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改造升级、机动车尾气污染和工地扬尘防治等工程,建立大气污染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实施奖励政策。继续实施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治理,突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支持建立环境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
推进生态修复和建设。完善生态补偿奖励政策,落实财政补贴资金,支持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和修复工程,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形成“一湖五河三屏”生态安全格局。支持实施新一轮造林绿化与退耕还林、封山育林、低产低效林改造、乡村风景林建设等生态林业工程,促进森林资源有效恢复。支持实施鄱阳湖流域清洁水源工程,强化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饮用水保护区和被用水源地等重点区域保护和生态修复。支持实施鄱阳湖湿地生态恢复工程,加强重点湖库、江河干流地区和城市规划区域的湿地保护。建设长江中游地区种子资源库,严防外来有害物种入侵,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综合治理,加快土壤金属污染修复,强化矿山修复治理。
5.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强化财政金融联动。发挥财政对金融的撬动作用,支持设立股权投资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融资,推动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实施普惠金融奖补政策,推动金融资源向“三农”、小微企业和县域倾斜。鼓励金融产品和工具创新,不断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渗透率,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生态环境。
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出台PPP发展扶持政策,安排奖补资金,建立PPP项目库,加强与国家项目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积极为PPP项目提供融资支持。规范推进PPP项目实施,培育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市场,在新建公共服务项目中,逐步增加PPP模式的比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体系,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建立项目库,不断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政府购买范围,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占公共服务支出比例。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平台和机制,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
促进融资担保发展。通过新设、控股、参股、兼并重组等方式,发展一批政府出资为主、主业突出、经营规范、实力较强、信誉较好、影响力大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落实相关税金税前扣除、代偿补偿等财税扶持政策,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壮大,加大对主要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担保机构的财政支持力度。
(二)加强和改善民生,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继续筹集财力支持民生事业发展,建立完善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总体要求,发挥政府保障民生兜底作用。
1.支持社会保障改革,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完善就业创业政策。加强政策协调联动,归并、调整、优化现行财政促进就业政策,加强促进就业、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的衔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健全多层次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进一步发挥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和其他劳动者创业的积极性。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就业。
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加大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实现城乡各类从业人员和居民全覆盖。改革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扩大个人账户规模,加快发展补充养老保险,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精算制度。拓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渠道,确保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适时适度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持健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实现应保尽保。完善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加快发展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支持发展慈善事业。推动建立健全困境儿童、残疾人支持政策。妥善做好优抚安置工作,保障移交政府安置军转干部的各项待遇政策,适时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建立收入增长机制。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建立健全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定期调整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城乡居民收入提前3年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目标,到2020年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完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加大住房保障力度。统筹财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林区、垦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建设。创新投入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推广公共租赁住房PPP模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强化保障房建设和运营管理。建立和完善保障机制,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困难。
2.加大投入,推动公共事业均衡发展
支持教育均衡发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学前教育,进一步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缩小校际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始实施免学杂费。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建立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的政策体系,改革完善投入机制。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特殊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完善资助方式,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支持医疗卫生发展。支持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理顺经费补偿机制,推动公立医院布局结构调整,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健全可持续的医保筹资机制,提高个人缴费占总体筹资比重。加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步伐,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将生育保险并入基本医疗保险,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整合和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分类推进文化、体育事业单位改革。加大投入,支持实施重大文化、体育产业项目。加大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国家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革命历史文物保护、传统村落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经费的投入。继续支持文化、体育等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加强基层群众体育健身场地建设、全民健身路径建设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建设,全方位促进体育事业及足球运动发展。大力支持重点文化企业,培育文化市场。支持广电、科技、文化等资源综合利用,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3.支持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支持基层组织提升组织、引导、服务群众的能力,推动群团组织等各种社会力量主动依法参与社会事务管理,促进社会治理整体水平不断提升。继续支持开展基层党员干部培训和基层组织建设,有效保障各类党员教育平台安全高效运行。引导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加快建立党和工青妇组织,支持群团组织立足自身优势,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承接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
推进法治江西建设。支持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群众服务管理与创新,实现对全省人口的动态管理。支持基层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健全社会关怀帮扶体系。支持强化网络虚拟社会建设与管理,加快推进网上综合防控体系建设。支持社会综合治理,强化源头预防和控制,实现常态化滚动排查化解机制,健全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支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财物由省级统一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确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三)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统筹推进各项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长治久安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
1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
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统筹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建设。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做好基金结余的保值增值,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研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可持续运行。
改进规范预算编制。深化综合预算编制改革,将部门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坚持“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管理。编实、编细、编准支出预算,将部门支出预算全部细化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部门结余结转及其他各项资金。推进项目预算滚动编制,加强项目前期评审论证,将专项支出细化到具体项目,减少代编预算规模。
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根据经济发展趋势和国家、省中长期发展规划,对未来三年重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对规划期内一些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研究政策目标、运行机制、评价方法和资金保障措施。强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部门规划中设计财政政策和资金支出的要与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相衔接,提高财政政策的综合性、前瞻性和可持续性。
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一般公共预算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节保障预算年度之间的平稳运行。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中出现超收,用于化解政府债务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其他预算资金、削减支出平衡。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能实现平衡,省政府报省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后增列赤字,并报财政部备案,在下一年度预算中予以弥补;市县级政府通过申请省级政府临时救助实现平衡,并在下一年度预算中归还。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出现超收,结转下年度安排;出现短收,通过削减支出平衡。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调整。建立预算编制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加强库款统计分析和调度管理,健全国库现金流量预测体系,科学设定财政库底目标余额。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完善公务卡制度。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机制,实施预算执行进度的通报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建立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问责机制。
推进政府预决算公开。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按项目、按地区公开。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逐步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逐步按经济分类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推进财政政策公开。推进专项资金信息、民生政策和财税政策及规章制度等信息公开。
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投资运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供给方式多样化。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对重点支出根据相关政策和实际需要优先予以保障,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专项,取消小而散且效果不明显的专项。加大部门内部、跨部门重点专项统筹整合力度,对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的予以清理归并。
2.深化税制改革,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税收制度
稳步推进税制改革。深入推进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的营改增,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调整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环节、税率,将消费税由主要集中于生产(进口)环节征收逐步适当向批发或零售环节后移。推进资源税“从价、扩围”改革,理清资源税费关系,适当扩大资源税征税范围;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全面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
建立完善地方税体系。在国家税制改革总体方案下,培育地方主体税种,逐步提高直接税占地方税收收入比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积极将房地产税、资源税等税种培育成地方主要税种。在地方税权范围内,合理确定税率税额标准,形成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地方税收调控体系和收入稳定增长机制。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进综合治税。
3.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建立权责对等、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管理制度
划定事权和支出责任。根据中央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对中央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重新划分,按照法律规定、受益范围、成本效率、基层优先等原则,合理界定省与市县事权范围,强化市县支出责任和保障责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管理制度。
健全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在确保各级既得利益保障财政平稳运行的基础上,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逐步提高省级财力占全省财力的比重,适当增强省级财政宏观调控能力,集中财力办大事;同时,精简年终结算事项,增强财政体制的透明性和可操作性。
完善转移支付机制。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逐步将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提高到60%以上。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转移支付管理,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积极性,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4.加强财政风险管理,建立预警问责机制,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根据财政部制定的债务风险指标,对政府债务风险进行评估,对债务高风险市县进行风险预警。列入风险预警范围内的债务高风险地区,要积极采取措施,逐步降低风险,不得新增政府债务余额。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将政府性债务指标纳入政绩考核,市、县政府对本地区政府性债务负责任。 “十三五”期间全省政府债务控制在国家限额内,不出现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
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完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方法和程序,编制全省合并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准确反映政府所有收支及资产、负债。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备案和公开制度,适时向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备案,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为政府信用评级、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改进政府绩效监督考核、防范财政风险等提供支持,促进政府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和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推进全省会计体系建设。贯彻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会计制度,全面提升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互联网环境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及时完善相关准则、规范、管理办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发挥会计管理的职责作用。大力推进管理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适应实务需要的管理会计人才。
(四)强化财政保障措施,努力实现目标任务
财政干部和财政队伍的建设、财政自身基础建设和技术进步是确保“十三五”财政规划完成的基本条件,必须大力抓好。
1.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全面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全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严格遵守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税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大力规范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管理,严格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脱钩。严格财政预算约束,经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无预算的不得列支。完善财政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动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机制建设。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构建财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2.强化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有序推进财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提高财政透明度。创新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方式,着力提高监督检查质量,降低监督检查责任风险,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对促进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管理的作用。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和执行机制,将内部控制贯穿于财政改革发展和管理的全过程,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体系。按照“依法依规、权责一致、惩教结合、实事求是”的原则,建立健全财政问责追究机制,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3.筑牢绩效理念,实施绩效管理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法治化、信息化,强化以目标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实现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现各部门绩效评价资金总量占部门项目支出60%以上、各级占本级专项支出60%以上的目标;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评价结果作为年度预算调整、专项资金分配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加强信息化建设,增强技术保障能力
以“金财工程”为总抓手,实现信息化对财政业务的全方位覆盖与支撑。加强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建设完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管理、动态监控等业务的财政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各级财政内部、财政与同级单位、上下级财政之间的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部署改进信息系统模式,逐步实现财政信息化由分级建设向全省大集中转变。开展数据挖掘、智能分析和研究比对,为财政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加强财政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提升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能力。
5.加强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升财政服务水平
落实党建工作《条例》,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提升财政系统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大力加强“三基”建设,建立完善基本能力准入、培训、考核、奖惩等机制,促进干部职工队伍综合素质和财政基础工作质量的全面提升。改善干部知识结构,增强干部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能力,全面提高财政干部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水平和能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干部选拔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树立和发扬“三严三实”的作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安全。
为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强化本规划纲要与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统筹衔接,确保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的顺利实施。要按照本规划纲要的部署和要求,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扎实稳步推进各项财税体制改革,确保2020年各项改革基本到位,现代财税制度基本建立。要切实履行职责,全面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共同保障全省财政“十三五”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