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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文化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9-02-22 14:03:55
       一、规划基础与发展环境
       (一)规划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江西文化事业开拓进取、跨越发展、全面进步的五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文化事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文化创新成为自觉追求,文艺创作繁荣兴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益完善,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充分有效,文化交流不断扩大,江西文化事业的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在全国乃至世界的影响力不断提升,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新成就,为“十三五”江西文化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取得突破性进展,完成全省80家国有文艺院团、65家非时政类报刊和影视制作机构、新闻网站的转企改制任务。政府职能转变加快,省文化厅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分别为19项和53项,精简比例分别达46.7%和67.9%;省市县三级广电“局台分设”,电台、电视台“两台合并”;市县两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三局合一”;省新闻出版局与省广电局“两局合并”组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成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全省文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稳步推进。
       2.文艺精品创作硕果累累。五年间,在中宣部第12届、第13届“五个一工程奖”评选中连续两届获得“满堂红”;有60余部作品(或个人)分别荣获中国文华奖、中国戏剧梅花奖、中国出版政府奖、中国新闻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等12类国家级奖项。打造了以歌剧《回家》、电视剧《红色摇篮》、电影《可爱的中国》、广播剧《大法官梅汝璈》《本色》、歌曲《老阿姨》、文艺类图书《瓷上中国》、电视栏目《金牌调解》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文艺精品。创新举办第五届江西艺术节、“百姓大舞台”等大型公益展演活动。出现了舞台艺术精品创作精彩纷呈、新闻广电出版优秀产品亮点不断、创作展演活动推陈出新的繁荣发展新局面。
       3.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十二五”期间,全省公共文化设施基本覆盖全省城乡,初步建成网络。全省超过65%县级文化馆、图书馆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全民阅读活动、农村文化“三项活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广播电视村村通和户户通、县级数字影院建设等惠民工程全面推进。全省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7.61%和98.64%。全面实行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公共美术馆免费开放,有93家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纳入中央免费开放,中央转移支付的免费开放经费每年超过1.5亿元,排名全国前列。
       4.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更加自觉。完成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达38000多处,列全国第11位,成为名符其实的文物大省。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33个,数量位列全国第5位;全国重点文保单位新增76处,总数达到138处。制定出台《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实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国家级婺源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等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功申报4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扎实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等活动。一批古籍和古籍保护单位列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重点古籍保护单位。
       5.文化“走出去”取得新成就。“十二五”时期,江西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文化交流与合作取得新成效。实施对俄罗斯、伊朗、意大利、港澳台等国家与地区的人文交流与合作,举办了中国(南昌)国际演出交易会、首届驻华外交官“中国文化之旅”等一系列重大文化交流展示活动,增进了江西与外界的交流,扩大江西文化的影响力。赣版图书的国际贸易数量和效益取得突破,版权输出达到1088种。以陶瓷、烟花、影视、书报刊、演艺、工艺美术品为主要内容的江西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体系初步形成。
       (二)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文化事业发展全面提升、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省的攻坚期,文化事业发展面临继往开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同时,文化事业发展环境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推动文化繁荣发展既具备许多有利条件,也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
       党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部署,为我省文化改革发展提供了新遵循;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对我省发展文化事业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江西新型城镇化以每年一个百分点快速提高,为我省文化事业建设的同步跟进、促进城乡均衡发展提供了新契机;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长江经济带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规划、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等国家发展战略的叠加实施,为我省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和区域协同发展搭建了新平台;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高新科技的发展应用,为我省文化事业发展提供了新技术支撑。我省经济以高于全国2个百分点持续较快发展、提前2年实现翻番,综合实力日益增强,为文化建设奠定了经济上的新基础;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文化强省奋斗目标的提出,为我省文化建设描绘了宏伟的新蓝图;江西丰富的文化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为文化建设提供了丰厚的精神土壤。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省文化发展还存在诸多不足,面临巨大挑战。文化建设发展总体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文化生产力落后于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制约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完全破除;公共文化建设的布局和结构还不够合理;基本公共文化设施整体不足与局部闲置并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效能的发挥滞后于社会发展进步的需要;文化创新创造能力在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促进发展中的作用有待进一步提高;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面临严峻挑战;文化“走出去”在国家大战略大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够凸显。
       总体来看,在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环境下,我省文化发展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存在诸多矛盾与严峻挑战。必须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创新思路、创新方式,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江西由文化大省迈向文化强省。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江西工作“新的希望、三个着力、四个坚持”重要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瞄准省委省政府“提前翻番、同步小康”的总目标,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文化强省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赣鄱文化底蕴厚重、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具有江西特色、民族风格、中国气派的社会主义文化,繁荣江西文化事业,为推动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
       (二)基本原则
       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文化强省,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理念创新来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在发展中始终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扎根群众、扎根生活,不断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创造活力,确保文化建设沿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道路前进。
       2.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大力丰富社会文化生活,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坚持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依靠人民、文化发展效果由人民评判、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充分发挥人民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3.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以改革促创新,以创新促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创新文化发展理念,推进文化与科技、制造、金融、旅游、信息等行业的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业态创新,不断推出文化创新成果,提高江西文化的软实力和竞争力。
       4.坚持统筹协调。高度重视文化事业的意识形态属性和公益属性,遵循文化发展规律,统筹协调优秀历史文化传承保护与当代文化的创新发展,充分发挥文化传播和社会服务功能。在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相统一的同时,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5.坚持整体推进。着眼长远,立足当前,从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注重文化事业发展的全面规划、统一部署、整体推进,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力争在文化事业建设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发展与提升。
       (三)发展目标
       通过改革创新,江西文化事业发展取得新的全面进步与提升。到2020年,实现文化发展主要指标位居中部地区前列、在全国排名位次前移,基本建成公民素质优良,社会文明进步,文化艺术创作繁荣昌盛,文化遗产得到全面保护和合理利用,拥有均等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化的文化基础设施,地方文化特色鲜明,具有较强凝聚力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文化强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用中国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加强网络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省、市、县、乡(街办)、村(社区)五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全面达标,内容和手段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运行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逐步形成,基本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文艺创作进一步繁荣发展。完善文艺管理机制,加强导向性,鼓励原创,引导资源向重点题材、重点项目、重大活动聚焦。建立健全文艺评论标准和评价机制。加强新闻广电出版品牌建设,打造一批赣版影视、图书、报刊精品。继续办好江西艺术节,推出作品,培养名家。积极推动网络文艺、跨界融合等新兴文艺发展。
       ——文化保护与传承体系更加完善。到2020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重大文物险情排除率达到100%,力争新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考古遗址公园)50家。建成一批以景德镇御窑遗址、南昌海昏侯国遗址为代表的国家级考古遗址保护公园和以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区为代表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数有大幅增加。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态传承。合理规划全省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示馆建设。
       ——对外文化交流与国际合作更加主动。策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布局,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深化与港澳台文化交流合作;统筹推进文化交流、文化传播、文化合作,倾力打造文化交流品牌,不断提高赣鄱文化的国际和地区影响力。建设好省部共建马德里海外中国文化中心。搭建“江西文化丝路行”平台,推进以绿色文化、古色文化、红色文化为主题的江西文化精品对外展览、展演、展销;制定江西省文化走出去项目扶持办法,提高对外文化交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文化政策法规进一步健全。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精神,提高文化治理能力。加快文化立法,制定和修订地方性文化法规、省政府规章、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江西省公益性事业单位组建理事会改革试点。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强文化法规执法监督,推动建立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1.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广泛认知认同。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引导人民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2.传承和弘扬赣鄱文化。将传承优秀赣鄱传统文化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融合,以文育人、以文化人。大力弘扬以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为代表的红色文化,在原中央苏区地市建设红色文化传播基地,实施红色文化传承工程。深度发掘并大力弘扬区域传统文化,传承创新江西特色文化。培育发展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的绿色文化,全面推进生态文明教育。
       3.加强网络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唱响网上思想文化主旋律。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净化网络环境。支持重点新闻网站加快发展,打造一批有较强影响力的综合性网站和特色网站,发挥主要商业网站建设性作用,培育一批网络内容生产和服务骨干企业。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快媒体数字化建设,打造一批新型主流媒体。优化媒体结构,规范传播秩序。
       (二)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加快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力度,形成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快推进全省县级公共文化场馆未达标基础设施的新建和改造,实施以江西省文化中心为代表的一批省级重大文化设施新建、改扩建工程。全面建成集宣传、演出、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功能为一体的乡镇(街办)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广播电视无线发射数字化覆盖,实现数字广播电视和应急广播村村通、户户通。
       2.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全面落实江西省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坚持以标准化促进均等化。根据群众实际需求,制定地方戏曲演出、读书看报、听广播、看电视电影、文体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目录,明确服务种类、数量、规模和质量要求。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向农村倾斜,保障基层及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完善特殊服务设施设备。结合扶贫攻坚,重点推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罗霄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少数民族乡镇、搬迁移民区等区域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加强对残疾人、农村留守人员、返乡农民工、老年人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稳步推进为基层配备文化服务流动车。
       3.加强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继续实施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推动科技馆、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以及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免费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规范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深入开展全民阅读,保障基层及特殊群体基本阅读权益。加快乡镇数字影院建设,丰富乡村数字电影影片供给。加强“三农”出版物出版发行和赠阅,加大对公益性出版物的支持力度,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盲文出版物。
       4.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发挥基层文化馆(站)、群艺馆在群众文化活动中的引领作用,广泛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全民科普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发现和培育基层乡土文化能人、企业文艺骨干、民间文化传承人,打造民间艺术之乡,培育一乡一品。积极搭建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平台。重点打造鄱阳湖国际生态文化节、相约春天公益大展演、“百姓大舞台”等公共文化活动品牌。
       5.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发布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将公益性文化产品的创作传播、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组织承办、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项目的传承保护、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管理等内容纳入政府购买和招标范围。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民办机构作为承接主体,鼓励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争取国家项目和政策支持,对贫困县级广播电视台的采编播设备进行更新,进一步提升制作播出能力。
       6.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加快组建全省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讲座与展览联盟;整合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形成覆盖全省的数字图书馆服务网络。建立以县(市、区)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为服务点的总分馆体系;开展流动服务和数字服务,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强广播电视卫星接收等基层公共数字化设施设备维护,提高质量和使用效率。依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整合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广播电视“户户通”、基层应急广播服务平台、农家书屋、城乡电子阅报屏(栏)等项目资源,提供公共文化“一站式”服务。积极对接“互联网+”行动计划,创建“按需点单”的公共文化服务新模式,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率。
       7.大力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平台建设、资源建设和服务推广,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现代科技融合发展。整合资源,加快建设“江西公共数字文化云平台”。“十三五”时期,超过100TB的数字文化资源要全部延伸到县级公共图书馆。以智能终端、智能手机、PC电脑、数字电视为渠道,为广大群众提供触手可及的公共文化服务。推进手机终端软件、微信、微博等基于新媒体的公共文化服务。推进“三网融合”,促进高清电视、互动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等新业务发展;逐步推进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配备数字文化一体机、网络电视、远程互动服务器材等专用终端设备,提高数字化装备水平。
       (三)推出更多文艺精品力作
       1.大力推进文艺精品创作生产。用好国家艺术基金、国家出版基金、江西省文艺创作与繁荣专项资金,统筹现有资金,大力支持优秀文艺创作生产。重视原创,加大对文学、影视剧本、戏曲剧本等基础性环节的扶持力度,落实戏曲剧本、影视剧本扶持计划和名牌报刊、名牌广播电视栏目培植计划。打造优秀舞台剧目、优秀赣版图书、名优报刊、优秀影视剧广播剧等文艺精品力作,在全国性重大评奖不断取得新成绩。组织优秀作品积极参加中国艺术节,办好江西省艺术节、“玉茗花”戏剧节、陶瓷艺术节、江西广播电视节以及省部合作的纪念汤显祖逝世400周年系列活动,将江西独特的文化资源、文化优势,转化为文艺精品创作优势,锻造独特的江西文化名片。
       2.促进各文艺门类创新发展与传播。鼓励内容和形式创新,推动文学、美术、戏剧、音乐、舞蹈、演艺、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纪录片、动漫等各文艺门类创新发展。通过公益展演、巡演和商业演出,推动舞台艺术精品传播;加强以道德宣传教育为主题的文艺创作与传播。对具有江西特色和重要艺术价值的原创艺术产品以及民间艺术生产、传播给予重点扶持。适应互联网和新媒体的发展形势,引导和促进网络文艺创作、传播健康发展。
       3.加强文艺理论与评论队伍和阵地建设。加强文艺理论研究与批评,培养和造就一支思想水平高、专业能力强的文艺理论家、评论家队伍,更好地引导文艺创作生产,宣传推介我省优秀文艺作品和优秀文艺人才。提高我省文艺理论研究与评论工作的组织化程度,建立文艺创作过程中的专家咨询、评论机制。
       4.完善文艺作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加强文艺评奖管理,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文艺作品评价标准,合理设置量化指标,把价值取向、艺术水准、审美情趣、群众口碑等作为评价的主要标准,切实发挥好文艺评奖的示范导向作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惩处侵权行为,维护文艺作品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构建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体系
       1.加大传统文化发掘和运用。充分发挥江西文化大省优势,深度发掘名人文化、陶瓷文化、书院文化、 禅宗文化、道教文化等文化资源,丰富完善红色文化内涵,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新手段,加大宣传和传播力度,讲好江西故事、唱响江西品牌、塑造江西优势,不断提升我省文化知名度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文化自信心和自信力,让文化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提供有力支撑。
       2.提高文物保护与利用水平。加强国家级、省级重点文保单位保护,大力推进红色革命遗址、传统村落以及景德镇御窑厂遗址、南昌汉代海昏侯国遗址等重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全面实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程、可移动文物保护工程、文物保护能力建设工程和重点文物单位保护维修等文物保护工程,构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体系。实施“文化记忆工程”,推进历史文化名镇、传统历史老城区和传统村落的整体保护。
       3.加强各级博物馆建设。全面完成“百馆展示工程”。提升博物馆展示、讲解水平,推动博物馆发展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加快数字化博物馆建设。构建省、市、县博物馆和镇史馆、村史馆五级网络,巩固提高国有博物馆,积极支持行业博物馆,引导规范民办博物馆,注重发展特色博物馆。大力建设老城区史馆、镇史馆、村史馆。
       4.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体系及保护机制。加强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保护和濒危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建立代表性项目数据库。探索项目整体性保护,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统筹规划建设省市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习所)。加强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和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对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推进非遗生产性保护和保护性利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
       5.支持地方戏曲传承发展。实施江西地方戏曲传承发展工程,创设戏曲传承发展专项基金。支持国有文艺院团建设必要的排演场所。引导、扶持民营院团健康发展。形成学校教育和师徒传授相结合的地方戏曲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戏曲进校园、进社区。加强江西地方戏曲研究,开展江西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建立江西地方戏曲剧种数据库。修缮保护古戏台。
       (五)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
       1.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用好国家对外文化交流平台,积极参与国家层面的中国文化年、欢乐春节、文化(艺术)节等品牌文化活动,推动江西文化“走出去”。打造“江西文化丝路行”重要平台,实施“一带一路”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积极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立省(州、区)文化交流合作机制,互办文化艺术节,扩展双向文化交流。加快实施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工程。
       2.深化与港澳台文化交流合作。加强与港澳台地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不断深化文化认同,建立赣港澳台文化交流合作长效机制。积极组织江西优秀舞台艺术精品、特色文物入港澳台展演、展览。不断提升与港澳台文化艺术团体、电影机构、新闻传媒、文博机构、知名文化人士的交流合作层次。
       3.积极推动文化贸易。建立全省对外文化贸易联系机制,积极开展对外文化贸易。制定江西省文化走出去项目扶持办法,加大对重点文化产品、生产企业和贸易基地的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更多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以商业运作方式进入境外市场。加大创意陶瓷、传统雕刻、工艺美术、焰火花炮等江西特色文化产品的出口。积极组团参加国内外文化产业博览交易活动,办好“艺术江西国际博览会”。大力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的企业交流、产品传播、版权贸易,培育江西对外新闻出版影视贸易与交流品牌,着力构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对外开放新格局。
       (六)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1.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逐步实现政府由办文化为主向管文化为主的转变。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以控股形式参与国有影视制作机构、文艺院团改制经营;对按规定转制的新闻出版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
       2.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全面落实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经费保障制度改革。创新运行机制,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公益性事业单位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
       (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打造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加强与国内知名高校、院团的合作,通过定向培养、在职进修等途径,做好高层次文艺、新闻、出版人才培养工作。通过创作生产、研究课题、培训、深造等方式,推出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文艺、新闻、出版等专业的创作、研究和经营人才。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引进急需人才、高层次人才,打造一支数量较多、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素质精良的文化人才队伍。
       2.加强文化管理干部与基层人才培养。加大文化领导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优化领导干部的知识结构,进一步做好处级领导干部的调学培训工作。继续依托省内外培训机构,围绕中心工作和文化干部能力素质提升需要,有针对性组织开展文化管理干部和基层文化人才的学习培训工作。
       3.提升艺术教育办学水平。大力发展艺术职业教育,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艺术院校办学条件。恢复戏曲名师带徒传教培养模式。建立新闻出版人才培养和实训基地,有针对性地加强紧缺新闻出版人才的培养。优化文艺、新闻、出版等专业教师队伍的年龄、学历、职称结构,提高教学和科研能力。
       4.完善文艺人才管理与评价机制。加强文艺人才职业技能培养和职业道德建设,规范完善文艺人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文艺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为专业人才的成长、创业提供制度保障。研究制定文化能人、基层文化设施管理人员、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等人才补贴办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加快文化事业发展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和时间表、路线图,确保任务落实。建立文化事业规划进展中期评估方案,实施考核评价机制,科学评估规划工作进度与效果,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财政保障
       建立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能力相匹配、与文化强省建设需求相对应的文化财政保障机制,统筹资金支持公共文化建设。按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落实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所需资金,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转变投入方式,通过政府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文化投入机制,并积极探索基金制扶持方式。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完善财政投入绩效评价体系。
       (三)加强政策法规保障
       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化的各项政策法规,出台我省配套政策及保障措施。启动《江西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等立法工作。加大《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宣传落实。组织开展文化法规的执法检查,建立健全配套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文化领域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做到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有效管理。深入开展文化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文化法制观念,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良好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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