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发改经贸字〔2013〕196号 |
抚州市发改委: 报来《抚州市发改委关于请求对抚州市花卉苗木市场建设项目备案的请示》(抚发改经贸字〔2013〕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推动你市园林城市建设和花卉苗木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经研究,同意对抚州市花卉苗木市场项目进行备案,现将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抚州市花卉苗木市场。 二、项目建设单位:江西多木园林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抚州市临川区东馆镇。 四、项目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建设花卉苗木交易区,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园林器械设备交易区,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花鸟市场交易区12万平方米;奇石交易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物流展销中心,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办公配套用房,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停车餐饮配套区,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 五、项目资金来源:总投资11.2亿元,全部由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解决。 请尽快落实项目建设各项条件,按照《江西省重大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赣府厅发〔2012〕17号)的要求,落实建设用地。严格按照节能评估、环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时进行。 本备案有效期两年,自送达之日起计算。逾期未建设,本备案事项自行失效,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备案,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与我委沟通。
201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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