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发改委:
报来《关于江西万载千年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有机果蔬糕、果蔬粉建设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宜市发改产业字[2012]79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经研究,对江西万载千年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有机果蔬糕和果蔬粉建设项目予以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万载县工业园区。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原料预处理车间、打浆车间、制糕车间、烘干车间、果蔬干燥车间、果蔬制粉车间、包装车间、综合楼及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163404平方米;购置、安装生产线设备,形成年产猕猴桃糕5000吨、金橘糕5000吨、其他果蔬糕5000吨、即食型果蔬粉4000吨、原料型果蔬粉1000吨的的生产能力。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4286.59万元,其中申请银行贷款24800万元,其余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四、项目外部条件: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凭此通知到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市规划、节能、安监、质监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的项目,可另行申请办理进口设备免税手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环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要求进行,落实节能措施,提高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五、项目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
江西省发改委办公室2012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