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各地发改部门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指导企业编写申请材料,重点把握以下方面:
1.申报企业其主营业务要符合国家确定的《认定领域和重点(2016-2018年)》,是否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明确的范围,国家将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2.申报企业必须符合2016年发布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第34号令)关于基本条件的相关规定。
3.申请材料要符合《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发改办高技[2016]937号)的要求。
二、请各地发改部门按照国家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筛选工作,择优推荐申报企业
1.推荐的企业应是已批复两年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符合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基本条件,并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
2.请你们于8月30日前,将通过你们审核的企业申请材料行文报送省发改委,其中:电子文件(附表用Office Excel格式)、纸质文件(一式2份),同时请申报企业技术中心做好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的填报工作,以便初评测算得分。
三、我委将认真做好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的初审、初评及专家评审工作,会同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南昌海关、省税务局等部门,择优筛选不超过4家企业,联合向国家发改委推荐。
联系人:袁凡;联系电话:0791-86200542,1397099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