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发改经贸字〔2013〕209号 |
宜春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对万载公路口岸作业区建设项目进行核准审批的请示》(宜市发改财字〔2013〕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提升你市招商引资环境,促进烟花爆竹产品出口,根据《关于加强口岸作业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商务厅关于万载公路口岸作业区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意见的函》,经研究,同意对万载公路口岸作业区项目进行核准。核准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万载公路口岸作业区。 二、项目建设单位:江西万港国际花炮物流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宜春市万载县马布乡布城村。 四、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按照《万载公路口岸作业区设计方案》要求,主要建设各类仓库,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配送操作区,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海关检验监管区,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其他配套服务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24亿元,全部由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解决。 六、关于项目建设用地。项目用地要按照万载县国土局建设用地预审意见预审的项目用地面积为200亩,请尽快落实办理土地使用证。 七、关于环境保护。项目建设要按照万载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江西万载公路口岸作业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万环督字〔2011〕60号)的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八、关于项目节能。项目建设要按照宜春市发改委批复的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有关要求,切实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水平。 九、关于项目安全生产。项目建设要按照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万载公路口岸作业区新建仓库的批复》(宜市安监管花炮字〔2011〕58号)做好安全生产设施设计,确保各种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十、关于项目招投标。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程招投标,实行工程监理,加强项目管理。本项目招标事项,请按照文件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内容执行。 十一、本核准有效期两年,自送达之日起计算。逾期未建设,本核准事项自行失效,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核准,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与我委沟通。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13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