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发改农经字〔2013〕117号 |
九江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上报《修水县石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石嘴灌区位于修水县黄沙镇内,是以一座中型水库、2座小型水库为主要水源的灌溉工程,设计灌溉面积1.01万亩。工程始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由于工程建成年代较早,建设标准低、工程不配套及渠系建筑物老化失修,渠道渗漏、塌方、淤塞等多方面的原因,灌区效益逐年衰减,目前实际灌溉面积仅约0.84万亩,已影响到灌区效益的发挥和区内经济社会的发展。为充分发挥灌区的工程效益,促进灌区生产和经济发展,同意建设石咀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二、基本同意可研报告中提出的建设标准和主要内容: 整治、衬砌干渠11.25公里,其中石咀干渠5.5公里(0+000~5+500)、毛家嘴干渠1.3公里(0+000~1+300)、印石里干渠1.2公里(0+000~1+200)、干陂干渠1.2公里(0+000~1+200)、东埚里干渠1公里(0+000~1+000)及岭背干渠1.05公里(0+000~1+050);整治、衬砌支渠2.3公里,其中石咀水库支渠1.2公里(0+000~1+200)和汤桥支渠1.1公里(0+000~1+100);维修改造15座渠系建筑物,其中进水闸5座、分水闸2座、渡槽2座及涵洞6座。维修加固16处分水口。 三、工程总投资310.15万元,建设所需资金除省补助外,其余由地方自筹解决。请项目建设单位严格遵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监理制建设工程,切实发挥工程效益。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13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