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厅报送“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批复《江西省水资源管理系统一期工程实施方案》的函”(赣水资源字〔2014〕5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技术支撑,在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基础上,开展我省水资源管理系统项目建设,同意实施江西省水资源管理系统一期工程建设。
二、同意《方案》提出的总体建设目标和原则。
三、同意《方案》提出的主要建设内容:在现有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的基础上,覆盖全省重要取用水户、重点水功能区、重点引用水源地、市界河流控制断面、地下水、水雨情、鄱阳湖水文水生态、重点水资源工程等八大监测体系建设,完善江西省水资源管理信息平台软硬件环境建设,提升市、县级水利(务)局及市级水资源监测分中心硬件设施条件以满足当前水资源管理的需要,搭建 “红线能显、现状能监、管理有措、决策有助”的省级水资源管理业务应用系统及辅助决策支持系统。
基本同意项目建设管理方案,运行维护管理方案。
四、工程投资17660.81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厅负责筹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