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委“关于审批寻乌县太湖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赣市发改农经字【2014】58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太湖水库地处寻乌县西北部的水源乡太湖村境内,坝址坐落在珠江流域东江支流寻乌水上游峡谷河段,控制流域面积42.8平方公里,是一座以供水为主,兼有灌溉、防洪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库。为解决城乡一体化供水区水源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标准,增加下游农田灌溉保证率,同意兴建寻乌县太湖水库。
二、基本同意可研报告的主要建设内容:
水库正常蓄水位443.00米,水库总库容2382万立方米,为中型水库。设计灌溉面积8.46万亩。
基本同意本阶段选定的下坝址和砼面板堆石坝坝型。下阶段对坝型进一步优化比选。
工程等别为三等,其主要建筑物的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的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的级别为5级。
同意水库的设计洪水标准采用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采用500~1000年一遇。
总工期32个月。
三、工程总投资63165.97万元,同意由“寻乌县太湖水库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水库的建设资金筹措、建设和运营管理。资金来源除争取中央补助外,其余由县政府自筹解决。本项目招标事项,请遵照本文件附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