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来《关于呈报江西省吉安市龙脑樟种质资源保存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吉市发改农经字〔2014〕54号)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保护和充分利用龙脑樟种质资源,原则同意建设吉安市龙脑樟种质资源保存库。
二、项目建设单位:吉安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三、项目建设地点:吉安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吉安市青原区)。
四、项目建设期限:2年(2015-2016年)。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调查与收集工程,购置2台GPS定位仪、1台水分速测仪、2套资源采集工具。
2.扩繁与保育工程,种质资源保护10处,种质资源生境改善30.5hm2,种质资源扩繁圃5hm2;购置1套病虫害防治设备、1套扑火设备;建设防火隔离带4km。
3.研究与开发工程,维修实验室140m2,购置1套实验设备、1套检验设备、1套科研辅助设备,子代测定林5hm2,无性系测定林5hm2。
4.辅助工程,设置界碑、界桩、标牌,营造生物围栏5km,林区道路2km。
六、项目总投资312万元。其中调查与收集工程11万元、扩繁与保育工程97万元、研究与开发工程84万元、辅助工程86万元、其他费用34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资金250万元,占80%;地方自筹62万元,占20%。
七、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加快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必须达到作业设计的深度,报省林业厅审批,并报省发改委备案。实施方案批复后方可开工建设。本项目招标事项,请遵照本文附件规定依法依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