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厅发来《关于请审批江西农业大学种猪遗传改良实验室科研基地项目建议书的函》(赣教函[2017]9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江西省农业大学种猪遗传改良实验室的教学科研需要,还建由于地铁规划建设被拆除的科研基地。原则同意江西农业大学种猪遗传改良实验室科研基地项目建议书(2017-360000-47-01-007738)。
二、项目名称:种猪遗传改良实验室科研基地项目。
三、项目单位:江西农业大学。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农业大学商学院西面(实际以项目获得的规划选址意见批复为准)。
五、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种舍、分娩舍、保育舍、生长舍、饲料车间等及配套管理用房。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900万元,资金来源由学校自筹解决(具体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明确)。
七、如需对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重要事项进行调整,请按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
八、请江西农业大学依据相关法规及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利用、节能审查等相关审批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