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委《关于要求批复G206广昌驿前镇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抚发改交通字〔2017〕1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G206国道是我省“十纵十横”国省干线公路网重要的纵向通道之一,承担了大量的过境交通运输。本项目是G206国道抚州市境内的组成路段,是连接广昌县通往石城县的重要通道。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通道沿线城镇已初具规模,对于道路通达能力和通行效率有了更高的需求。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G206国道的通行能力,提升路网运营效率,对进一步完善区域路网结构,推动沿线区域经济和旅游业发展,加快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意改建G206广昌驿前镇段公路。
二、建设方案和建设规模。线路起点位于广昌县驿前镇田西村(原G206桩号K1781+646处),沿线途经坪背村,终点位于驿前镇南坊村(原G206桩号K1786+401处),路线全长约4.53公里,其中,中小桥158米/5座,涵洞24道。
三、主要技术标准。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汽车载荷等级公路-Ⅰ级;洪水设计频率大中桥为1/100,小桥涵路基1/50。
其他技术标准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
四、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13779万元。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交通部车购税补助外,其余资金由广昌县财政统筹解决。项目由抚州市公路局广昌分局负责建设管理。
建设工期为18个月。
五、请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依法遵照本文附件规定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六、请你委督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并抓紧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