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厅:
贵厅发来《关于请审批江西农业大学动物临床实践基地项目建议书的函》(赣教函[2017]6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江西省农业大学动物医学(兽医学)的教学科研需要,还建由于地铁规划建设被拆除的“动物临床实践基地”。经研究,原则同意江西农业大学动物临床实践基地项目建议书(2017-360000-47-01-011139)。
二、项目名称:江西农业大学动物临床实践基地项目。
三、项目单位:江西农业大学。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农业大学商学院内(具体建设地点以规划选址意见批复为准)。
五、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畜禽诊断室、宠物病房、手术室、候诊大厅、化验区、治疗室等及配套设施。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00万元,资金来源由学校自筹解决(具体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明确)。
七、如需对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重要事项进行调整,请按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
八、请江西农业大学依据相关法规及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利用、节能审查等相关审批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