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萍乡卫生职业学院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
二、学校由萍乡市政府主管。学校建设、运行等经费由萍乡市政府统筹安排;机构编制事宜由萍乡市政府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
三、学校招生规模暂定为2000人。首批开设护理、药学、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5个专业,今后新设专业按规定报批。
四、省政府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
萍乡市政府要加强对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省教育厅要加强对学校的业务指导,帮助学校做好师资队伍、学科专业等方面的规划建设。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依规办学,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加强内涵建设,突出科学办学定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