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省财政新增安排省级科技专项资金1亿元,总量达到7.3亿元,支持我省科技创新活动,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现代产业技术体系,以及各地开展科学普及活动。
据介绍,今年新增的1亿元主要用于支持“5511”倍增计划、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实施、赣江新区科技创新引领发展政策实施和其他基础研究工作,以及用于支持省社会科学院完成重大调研任务、智库建设,贯彻实施《江西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支持省社联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等。
在大幅增加省级科技专项投入的同时,省财政积极向中央争取。2018年中央提前下达我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3220万元,用于支持我省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等;下达我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1125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和补助在基层科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科普示范社区等先进单位和个人开展基层科普相关工作所需经费。
为了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省财政厅制定印发了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办法规定,省财政在分配专项资金时,按照因素法或竞争性分配的方式,分类予以资助。同时,省财政要求将项目立项结果、资金分配方案和资金分配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公平公正;项目主管部门每年开展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预算分配、项目安排和资金调整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