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江西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项目核准 > > 内容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3-26 09:17:52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第六批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共计684处(含现有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项目1处),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江西是历史文物大省、革命文物强省,文物资源非常丰富。保护利用好这份珍贵的文化遗产,对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坚定文化自信,提升江西文化底蕴,促进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均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7〕2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的关系,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落实各项保护措施,确保文物安全,按期完成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相关划定工作,为推动江西文化强省建设作出新贡献。

上一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的通知
下一篇:省级科技专项资金新增亿元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