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振兴司《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委,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通知》中的支持方向、申报工作要求提出拟申报的重点采煤沉陷区名单,并按要求组织开展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和备选项目申报工作,其中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建设基金支持。
二、请你委对备选项目严格把关,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要求、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项目前期工作是否落实等要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审查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完备性负责。所有上报项目均需要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真实性、有效性、完备性承诺函,县级发改部门出具合规性承诺函。
三、请于2015年12月4日前向我委报送重点采煤沉陷区名单和2016年备选项目名单,并提供重点采煤沉陷区基本情况简介(不超过3000字)及具体项目简要材料、imo文件(纸质文件一式五份,电子版一份)。请于12月10日前向我委报送采煤沉陷区工程实施方案。(纸质文件一式七份,电子版一份)
联 系 人:胡晓
联系电话:0791-86226155(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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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6日
关于申报2016年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
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振兴司
采煤沉陷危害严重、情况复杂、治理难度大,做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全局,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今年以来,国家通过专项建设资金已对部分地区的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给予了支持,但治理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此,我委正在研究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重点采煤沉陷区实施综合治理工程。为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和相关前期工作,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第3号令),现就申报2016年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的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发挥投资对扩大内需、稳定增长的关键作用,在历史遗留、危害严重、涉及人口多、影响范围广、治理难度大的重点采煤沉陷区实施综合治理工程,对受地质灾害隐患严重威胁的沉陷区居民实施避险搬迁,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地质灾害监测防控设施,推进沉陷区生态修复、环境整治和地质灾害隐患治理,保障沉陷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沉陷区发展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煤炭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
二、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近期拟主要支持重点采煤沉陷区的基础性、公益性领域建设项目。重点采煤沉陷区原则上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沉陷区资源开发历史较长、贡献较大;
沉陷问题主要由原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或地方国有大
中型煤矿引起;
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或治理责任主体已灭失;
影响范围广、涉及人口多、危害严重、治理难度
大。
三、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方向与补助标准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支持以下方向:
(一)避险搬迁项目,主要包括不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范围内、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严重的沉陷区居民搬迁和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主要包括与沉陷区居民避险搬迁相关的道路、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以及与改善采煤沉陷区发展条件和居民生产生活条件相关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造与建设项目;
(三)陷区地质灾害监测防控设施建设项目;
(四)生态环境修复项目,主要包括采煤沉陷区受损区域的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项目,以及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按照核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对单个项目的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请参照重点采煤沉陷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在今年6月份我委组织开展的全国采煤沉陷区基本情况调查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本省(区、市)采煤沉陷区基本情况,研究提出建议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重点采煤沉陷区名单。每个省(区、市)建议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重点采煤沉陷区个数原则上不超过3个。请组织建议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重点采煤沉陷区准备基本情况简介(参考提纲见附件1)并申报2016年备选项目,按要求准备项目简要材料(参考提纲见附件2)和imo文件。每个重点采煤沉陷区申报的备选项目个数和总投资额不限。
(二)请组织和指导有关重点采煤沉陷区所在地方政府切实编制好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参考提纲见附件3)并提出省级初审意见,实施方案确定的总体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各地编制的工程实施方案将作为确定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开展项目监督管理和工程验收的重要依据。我委将分批对有关地方报送的工程实施方案进行评估论证,对评估认为工程实施方案不合格的采煤沉陷区,将暂缓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
(三)请按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要求严格筛选2016年备选项目。备选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方向,且未获得过我委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
2.列入各地编制的工程实施方案,未列入实施方案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申报;
3.符合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已落实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初始资金等各项建设条件,已经开工或2016年上半年将开工,在建设项目建设进度不得超过70%;
4.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条件和实力的企事业单位作为项目法人,政府机关或其派出机构不能作为项目实施单位。
(四)妥善处理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与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的关系,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建设基金支持。今后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主要支持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投资回报本地或无投资回报的基础性、公益性领域建设项目,专项建设基金主要支持投资收益适中、具有一定投资回报(约为3-5%)的项目。接续替代产业平台类项目及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项目原则上通过专项建设基金渠道支持。
(五)妥善处理好我司负责安排的各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之间的关系,原则上同一区域范围不得同时申报独立工矿区和采煤沉陷区。已获得过我司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专项支持的,原则上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专项不再支持。
(六)确保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与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数据衔接一致。目前我委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通知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2463号),部署了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编制工作。在猪猪申报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和编报2016年投资计划草案时,请组织各有关地方将备选项目全部纳入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确保数据衔接一致。
六、工作安排
请于12月11日前以正式文件向我委申报建议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重点采煤沉陷区名单和2016年备选项目名单,各重点采煤沉陷区基本情况简介、具体项目简要材料和imo文件寄送振兴司资源型城市发展处,寄送时请提供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及相应的资料光盘。请于12月18日前向我委报送建议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重点采煤沉陷区编制的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报送时请提供纸质件一式一份和相应的资料光盘。
附:1.重点采煤沉陷区基本情况简介参考提纲
2.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简要材料参考提纲
3.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参考提纲
附件1
重点采煤沉陷区基本情况简介参考提纲
(字数不超过3000字)
一、地理位置、所属行政区划及地域范围;
二、采煤沉陷区形成与发展的历史沿革,包括采煤沉陷区范围内煤炭开采和历史贡献情况,沉陷区形成过程,煤矿企业矿业权变更情况等;
三、采煤沉陷危害及影响情况,包括沉陷面积和沉陷深度,影响人口的数量与分布,土地、住宅等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受损情况等;
四、采煤沉陷区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如自然条件和资源禀赋现状、经济总量、三次产业发展现状、资源型产业发展现状、城乡居民就业与收入等社会民生情况;
五、当前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六、所在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概况;
七、实施综合治理工程的基本考虑,包括总体思路、目标任务、三年内拟实施的总体项目考虑及总投资估算等;
八、其他认为有必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2
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简要材料参考提纲
一、备选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法人
建设地点
建设性质与建设期
建设规模与内容
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
(单位:万元)
建设条件落
实情况及各
类要件文号
截止2015年
11月底建设进度
和投资完成情况
从国家支持方向中选择
总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
铺底流动资金
资金来源
银行贷款
企业自筹
填写说明:项目名称统一按“××省(自治区)××市(县、区)采煤沉陷区+具体项目名称”格式;建设规模与内容描述要简明、扼要、准确。
二、备选项目简要材料
(一)项目承担单位概况
注册地址、成立日期、经营范围、主要股东的概况、人员情况、资格认证情况、获得哪些奖励等;近三年来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等。
承担单位近3年资产和经营情况表
年份
总资产
净资产
资产负债率
销售收入
净利润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二)项目概况
包括项目建设背景与目标、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周期与进度安排、投资估算等内容。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建设的意义(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沉陷区发展条件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等),以及申请投资补助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是否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支持方向与要求、是否获得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及专项建设基金支持等)。
(四)项目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选址意见、工程规划许可、征地拆迁、节能评估、安全评估等落实情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形象进度及已完成投资)。须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环评、用地预审、资金证明等文件的文号及复印件。
(五)资金筹措方案
项目投资及构成情况,自筹资金数额及落实情况,申请银行贷款数额及落实情况。
三、材料要求
材料要求简明、扼要,每个项目材料字数不超过4000字。
附件3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参考提纲
第一章 采煤沉陷区基本情况
(一)所处地理位置、地域范围及行政区划;
(二)自然条件(包括气候、水文地质、矿产资源、地形地貌等,要围绕自然因素对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产生活及实施综合治理工程的影响加以说明,避免简单罗列);
(三)形成与发展历史沿革,煤炭开采及历史贡献情况;
(四)采煤沉陷区危害及影响情况,包括沉陷面积和沉陷深度,影响人口的数量与分布,土地、住宅等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受损情况等;
(五)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含经济社会发展最新统计指标、主要资源产品和工业品产能产量、社会民生状况等);
(六)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七)所在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概况;
(八)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章 实施方案概述
(一)方案编制单位简介;
(二)方案编制依据;
(三)简述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总体思路、进度安排与目标;
(四)简述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建设条件落实总体情况;
(五)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三章 工程组织管理体系
(一)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的领导和组织管理机构及职能;
(二)工程涉及的各项目法人基本情况(包括权属关系、经营与财务现状、承担的建设内容与职责。各项目应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条件和实力的企事业单位作为项目法人,政府机关或其派出机构不能作为项目实施单位。涉及多个项目法人的,须逐一说明其基本情况);
(三)各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维护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工程总体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实施原则;
(二)总体思路(针对制约转型发展的现实困难和问题,简明扼要地说明工程的基本考虑和相关工作安排);
(三)工程总体情况(包括实施周期、总投资、总体目标和任务、分年度目标和任务等,目标要尽可能量化,重点任务要与总体思路相呼应并具体、可操作);
(四)工程涉及的各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法人、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建设周期和进度计划、建设条件落实情况(备案/核准/审批、规划选址意见、工程规划许可、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等。
第五章 工程实施的必要性
(一)工程实施的作用和意义(围绕制约采煤沉陷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系统说明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的现实依据、基本考虑和积极意义);
(二)当地已经实施的综合治理工程概况(包括建设进展情况、发挥的效益和存在的问题等);
(三)分析各利益相关方(包括有关居民、企业、社会组织、其它机构等)对工程实施的态度与意愿;
(四)方案与有关规划和方案的衔接情况(包括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城乡建设规划、资源型城市转型规划、土地复垦方案、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及其它有关专项规划和方案)。
第六章 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一)评估事项;
(二)调查与评估过程;
(三)各利益相关方意见及采纳情况;
(四)分析工程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包括风险点、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程度、风险等级评价等);
(五)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
(六)评估结论。
第七章 工程预期实施效果和风险分析
(一)预期实施效果分析(含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与社会效益指标);
(二)风险分析与应对措施。
附表
(一)工程涉及的各项目情况汇总表,表头样式如下: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法人
建设地点
建设性质
建设期
建设规模与内容
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
(单位:万元)
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建设进度和投资完成情况
总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
铺底流动资金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银行贷款
(二)其它必要的附表。
附图
(一)采煤沉陷区地理位置示意图;
(二)采煤沉陷区地域范围及人口分布示意图;
(三)工程各项目分布示意图;
(四)其他必要的附图。
附件
(一)各项目法人资质证明;
(二)各项目已落实的建设条件证明文件(包括各项管理手续文件、银行贷款承诺、自有资金证明等);
(三)采煤沉陷区所在地方政府出具的材料真实性声明;
(四)其它与方案有关的依据性文件或说明性资料。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2015年1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