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厅《关于申请审批<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财人[2015]2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报告》(赣评审字[2015]71号)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规划面积指标》等相关规定,考虑到原有校区位于九江市老城区,发展空间不足,为改善办学环境,经研究,原则同意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建设地址位于九江市八里湖南区科教园区内。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按照容纳在校生17600人建设,总建筑面积37184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5149平方米,包括图书馆31100平方米,教室40120平方米,实验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17600平方米,学生宿舍140800平方米,学生及教工食堂26900平方米,行政用房35200平方米,学校会堂4200平方米,生活附属用房35000平方米,教工宿舍2379平方米,体育馆11550平方米,门卫用房3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700平方米,其中图书馆地下室9200平方米,生活附属用房地下室9000平方米,行政楼地下室85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室外运动设施和道路、绿化等总图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3540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按照来文所确定的渠道解决:财政拨款11359万元,自筹资金64991万元,原校区资产置换59050万元。
四、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具体按文件所附《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要求执行。
五、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批复内容开展相关工作,不得增加行政用房面积,禁止在项目中搭车新建培训中心,以及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